04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44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精品文档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word范文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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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政发20044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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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整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综合整治,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村五。
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法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颁布部门广西区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89年12月19日实施日期1989年12。
5、坚持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落实医疗机构政府补助、补偿政策,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机构。
6、结合我区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自治区地方各级医疗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驻我区医院对地方开放部分,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务人员发生的医疗事故的处理。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7、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手术分类与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手术分类及临床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规范我区各类手术的临床应用,加强技术准入管理,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8、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4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12月31日自治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