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聘培训经理职责:1组织新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与转正考核,及时整理归档相关资料。2检查直接主管对新员工目标达成过程的辅导情况。3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4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人力资源部总经理职责:监控试用期员工岗前培训、阶段评价及转正管理过程和结果。签署新员工转正评语,薪资变更等人力资源部门意见。负责部门副总经理级含以上岗位的试用期管理工作。二用人部门职责如下:1、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负责担任或指定新员工入职引导人。认真履行对新员工达成试用期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负责新员工试用期阶段评价和转正考核。2、新员工权责:新员工有权对试用期过程中,对直接主管不负责态度、不公平、
2、不全面的评价等行为投诉。投诉受理部门为人力资源部。积极配合直接主管与入职引导人,尽快成长。第二章试用期管理第四条新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由人力资源部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指引,并签定劳动合同之后,即进入试用阶段。第五条试用期限: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第六条试用期薪酬:试用期员工工资为月薪的85%,经公司领导特批的除外,具体参照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第七条试用期培训:新员工入职第一周,由部门负责人或入职引导人负责讲解专业知识培训,完成专业知识岗前培训评测表。第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为期一天的公共知识集中培训,进行闭卷考试,并评估。具体参照
3、岗前培训作业指导书执行。第八条阶段评价:新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其谈话,根据新员工的个人能力、业务素质及思想动态,给予其阶段考核评价,完成试用期阶段评价表表1。如发现不足,应明确指出,并相应调整培训计划。如持续未得到改善,可终止试用。第九条试用期员工实行动态管理,需随时给予工作指导与评价,发现异常应及时纪录与沟通。第十条终止试用期:新员工若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被确认不适合岗位工作,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终止试用期。第十一条试用期转正:一转正通知:人力资源部在每月第四周以邮件形式,例行通知次月试用期满的新员工,并抄送其直接主管,提醒其考虑转正意愿,办理转正手续。二新
4、员工收到转正通知一周内,总结试用期工作情况,完成转正申请表表2,交部门负责人。三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试用期工作情况,给予新员工转正考核评定,完成转正考核审批表表3,并签署转正意见,转交人力资源部。四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新员工的转正申请表、转正考核审批表、试用期阶段评价表,签署转正意见,报有关领导审批。五其它情况:1、提前转正:新员工试用期满两个月,并表现突出,可向部门负责人提出提前转正要求,并填写转正申请表,按转正流程审批。2、延长试用期: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能完全达到岗位要求,但在某方向有一定特长,部门负责人可与其沟通确认延长试用期一至三个月。到期需再次进行转正考核(流程同按期转正)。若仍不能
5、达到岗位要求,则终止试用。六新员工转正申请经最终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新员工发出转正通知单表4,同时邮件抄送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如果转正申请未得到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退手续。七资料存档:人力资源组织完成上述工作后,需将员工试用期中所涉及的各种表格、文档及资料归档入库,并在员工信息数据库中更新相关内容,通知财务部,员工从转正当日起享受转正待遇。八异议处理:员工对试用评价或转正结论有异议的,应在得到人力资源部门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投诉或申请复议。人力资源部按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最终结果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和部门。第十二条试用期离职:在试用期内,公司或员工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参照劳动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并妥善完成工作交接。具体参照离职管理制度执行。第三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实施、修改和解释,经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附件:表1、试用期阶段评价表表2、转正申请表表3、转正考核审批表表4、转正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