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详细版文件编号:GD/FS-4267(管理制度范本系列)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 单位:_ 日期:_ 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
2、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第一条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系指在易燃、可燃液体的装卸、输送、调合、采样、检尺、测温及设备清洗过程中防止产生静电和易燃、可燃液体储罐、铁路罐(槽)车、汽车罐(槽)车、鹤管、管线、人体等已有静电的消除。不包括雷电、杂散电流的防护和固体、气体、粉尘的防静电。第二条 应消除以下静电引燃的条件:1.有静电电荷的产生;2.有足以产生引燃性放电的静电电荷的积聚;3.有合适的火花间隙,使积聚的电荷以引燃的火花形式放电;4.在火花间隙中有可燃性
3、液体的蒸气-空气的混合物。第三条 根据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对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列于表1中。表1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析类别 名称 特征甲 A 液化烃 15时的蒸气压力0.1MPa的烃类液体及其他类似的液体B 可燃液体 甲A类以外,闪点28乙 A 28闪点45 B 45闪点60丙 A 60闪点120 B 闪点120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电阻率等于或小于10的8次方(原多次方位置应该标在右上位置,但word格式不支持)m者不受本规定约束。第四条 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进入储罐和槽车时,初流速度不应大于1m/s。当入口管浸没200mm后可
4、逐步提高流速,但最高不应超过6m/s。1.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含游离水、有机杂质以及两种以上油品混送时的初流速度亦不应超过1m/s;2.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经过添加抗静电剂,或有专门静电消除器与静电报警仪同时具备的,流速可为6ms;3.当液体输送管线上装有过滤器时,对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输送,自过滤器至装料之间应有30s的缓和时间。如满足不了缓和时间,可配置缓和器或采取其他防静电措施(见表2);表2进油管与所配缓和器(管)对照表进 油 管 缓 和 器(管)尺寸 mm 流量(m/h)流速(ms)尺寸mm 流速(ms) 管长 m100 80 2.83 200 0.71 4100 160 5
5、.66 250 0.91 5100 200 7.08 250 1.31 5100 250 8.85 300 0.98 6150 160 2.52 250 0.91 5150 300 4.72 350 0.87 7150 400 6.29 450 0.70 9第五条储(罐)、槽(车)装入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做到:1.严禁从储罐上部注入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2.罐内液体应进行充分脱水后,方可进料;3.禁止对装过汽油等高挥发性产品的油罐切换注入低挥发性油品;4.在储罐变更注入油品时,应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置换后测定空气中的油气浓度,使之符合安全规定范围;5.对于难以进行惰性气体置换的桶、槽等容器,应
6、严格控制流速和静电接地。第六条 油品调合1.严禁用压缩空气进行甲、乙类易燃、可燃油品的调合;2.丙类油品的调合,其中有一个单体组分属于甲、乙类油品时,也不准用压缩空气进行调合;3.丙A类油品用压缩空气调合时,应控制风压不大于0.343MPa,油品调合温度应低于该油品闪点20。第七条 甲、乙类易燃、可燃液体的检尺、测温、采样规定:1.液体进入储罐,经一定的静置时间(见表3),方可进行检尺、测温、采样等作业,但浮顶罐浮舱(盘)已接触油面或装有检尺井的储罐,不受上述静置时间的限制;表3储罐中液体需最少静止时间表电导率(S/m) 储油设备容积 m10 1050 50500 5001000静 置 时 间
7、min10-6(-6标在右上位置) 1 1 1 210-1210-6(-6标在右上位置) 2 3 10 3010-1410-124 5 60 12010-1410 15 120 2402.不准使用两种不同材质(导电性能不同的材质,如金属器具和尼龙绳索)的检尺、测温、采样工具进行作业;3.凡是用金属材质制成的测温盒和采样器,应使用导电性材质的绳索,并与罐体进行可靠接地;4.对固定顶油罐或浮顶油罐在未浮起之前进行液体测温和测样时,不应猛拉快提,上提速度不大于0.5m/s,下落速度不大于1m/s;5.铁路罐(槽)车和汽车罐(槽)车的检尺和测温,应在装载完毕且静置2min之后进行;6.储罐在收油过程中
8、,会聚积大量静电荷,应逐步采用自动检尺、测温和采样设备;7.工作人员在检尺、测温和采样前,应消除人体所带静电。第八条 铁路罐(槽)车装卸规定:1.液体装车鹤管应逐步采用液下密闭装车设施;2.铁路罐(槽)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VD0.8式中 V油品流速,ms;D输油管径,m。3.鹤管应插入罐(槽)车底部,距罐(槽)车底不大于200mm为宜。第九条 汽车罐(槽)车装卸规定:1.汽车罐(槽)车在进行装卸作业之前,应将车体进行可靠接地;2.装卸操作完毕,应经过表3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进行提升鹤管、拆除接地线等作业;3.汽车罐车浸没装油速度应满足下式关系:VD0.5式中V油品流速,ms;D输油管径,m。第十条 小型容器盛装易燃液体规定:1.不准使用绝缘材料的桶在作业现场盛装易燃液体;2.禁止用绝缘体吊挂容器盛装易燃液体;3.金属制桶盛装易燃液体前,桶体、漏斗和注油管嘴应接地;4.桶灌注油品,宜采用导电胶管(材料电阻值小于10的4次方(原多次方位置应该标在右上位置,但word格式不支持))。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