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运转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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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运转管理办法试行
公文运转管理办法(试行)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处理程序,提高运转时效,实施公文运转规范化、制度化,根据《XX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运转和办理的办法》、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公文处理的办法以及《限公司公文运转和办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公文运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文,是实施管理、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公务文书,包含请示、报告、通知、函、会议纪要等各类上行、下行、平行文文件(详见附件2)。
第三条在公文运转过程中,各部门、单位应当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四条公文运转和办理过程主要包括公文的签收、登记分办、发文和归档等。
第二章文件签收
第五条上、下级单位及转送或者报送公司的文件、资料、信件等,由综合事务部签收。
签收时要认真核对来文单位、文件完整性、文件份数和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登记,一般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报分管领导。
第六条综合事务部收到上述文件后,按以下方式办理:
收件人是领导本人的,直接呈送领导;收件人是公司的,由综合事务部处理;收件人是公司其他部门或其工作人员的,由该部门或其工作人员自行签收处理。
第七条各单位、各部门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登记制度,加强公文运转和办理的追踪和管理。
第八条对不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文运转和办理的办法》要求行文、印鉴不全、附件残缺、破损严重、成文日期距收文日期超过五个工作日的文件,原则上应拒绝接收。
第三章文件登记分办
第九条综合事务部收到的文件,按以下原则登记和办理:
1.上、下级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报送或者转送公司需要办理或审批的文件,由综合事务部编号、登记,按下列方式处理:
上级机关或重要文件由总经理阅批;一般程序性文件、计划范围内的日常工作文件由分管领导阅批;公司领导签批需其他相关领导阅批的文件呈送相关领导阅批。
2.上、下级机关及其他有关单位报送或转送公司不需要办理或回复的一般抄送件、传阅件、简报、资料等,由综合事务部编号、登记后送公司领导阅批。
3.综合事务部收文后,原则上应该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文件送领导阅批,如果领导不在单位,有关紧急文件应电话请示领导后转相关部门办理。
4.公司领导签批的,需相关部门办理或传阅的文件,由综合事务部复印后通知有关部门领取,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办收到的文件,按以下原则办理:
1.登记收文。
2.根据分工情况报本部门负责人签批。
3.办理文件。
公司领导签转各职能部门办理的相关文件,原则上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紧急文件应在要求时限内办理完成。
文件登记分办流程:
第四章发文
第十一条发文的程序首先拟稿,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批后送相关领导或部门会签,拟稿人送公司领导签发,拟稿人部门统一编文号,拟稿部门最终校对、印刷、分发。
第十二条拟稿
1.拟稿本着“谁主办、谁拟稿”的原则进行。
2.按照有关会议决定事项或者领导批示文件拟稿的,必须附有会议纪要或领导批示文件。
3.行文关系、公文种类和公文格式要准确、规范,要按公文的内容、性质,恰当地确定密级和紧急程度。
公文用语应准确、规范、精炼,切记大话、空话、套话。
4.拟稿应使用统一格式的发文稿纸。
发文稿纸上要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主送单位、抄报、抄送单位、拟稿单位、拟稿人、文件标题、附件名称、发文份数、主题词、文件编号等主要行文信息由拟稿人在拟稿后注明,书写字迹要工整。
5.姓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6.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文稿中的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第十三条核稿、校对。
由拟稿部门负责。
1.是否需要发文。
属承办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专业会议纪要、不成熟的文件等可以不发的文件,以及可以口头、电话等其他方式处理事项,均应建议不发或由部门自行发函。
2.涉及有关部门的是否经过协商会签。
凡未经过协商会签的,应不予行文。
3.对于公文中含混不清、模棱两可或过于冗繁的内容,应修改完善。
4.审核、清理文稿,改正不恰当的文字、标点。
检查引文是否正确、严密、简练。
5.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6.文稿提出的政策界限、措施和要求的,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第十四条签发。
签发文件的权限、原则和要求是:
1.上报上级机关或对外业务联系的文件由公司领导签发,涉及面较宽和涉及全局的,由公司董事长或被授权的公司领导签发。
2.签发文件已明确签署“发”、“同意”、“同意发”等字样,并将签发人的姓名和签发的年、月、日书写齐全。
签字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
3.发文原则上由拟稿人呈领导签发;需要会签的文件,拟稿人应送相关职能部门会签后呈领导签发。
4.领导签发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特殊情况必须修改的,必须经文件签发领导和文件会签部门同意。
第十五条印发。
印制由拟稿人完成。
文件印制完成后,由拟稿人分发,拟稿人应做好文件的签收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追办。
需上级机关批复或其他单位回复的文件,由拟稿人及时追办,同时拟稿人应在文件落款日期后,附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发文流程:
第五章文件归档
第十七条除会议纪要统一由综合事务部保存归档外,各部门起草的文件,原则上自行保存,并于次年年初移交综合事务部存档。
第十八条承办部门若是根据有关请示、报告、函等文件起草的回复性文件,相应的请示、报告、函应附在回复文件后存档。
第十九条 文件的签收记录应附在文稿之后,于次年初交综合事务部存档,各部门保留复印件。
第二十条为避免夹带、丢弃公文,呈报的公文应用钉书针和钢夹、文件夹装订,不应该使用曲别针、大头针装订。
第二十一条公文流转过程中,必须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格保守公司秘密。
第二十二条党政机关公文含电子文件。
电子公文处理工作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6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适用贵州省黔通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旗下分支机构。
贵州省黔通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据此制定制度并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审批后执行;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者,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接受中国法律、法规、相关机构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约束。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及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与国家及地区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贵州黔通智联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附件:
1、公司公文格式
2、行政机关公文主要种类
3、发文稿模版
4、收文处理签
5、各类红头模版
6、流转单
附件1:
公司公文格式
一、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
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1.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
保密期限应视文件内容而定,如“机密★一年”、“绝密★三个月”不等。
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份数序号用五位数阿拉伯数字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紧急文件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级”、“加急”、“平急”。
紧急公文的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如需同时标注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应先标紧急程度后标秘密等级。
3.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4.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用小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
如需标注签发人,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
签发人姓名用小3号楷体字。
公文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字。
5.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电话和姓名。
6.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公文标题使用2号宋体字加粗。
7.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8.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用小3号仿宋体字标注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名称不用书名号,附件之后不用标点符号。
附件一般应于主件装订在一起,附件首页左上角注明附件顺序号。
如附件与正文不能装订在一起,其附件首页版心左上角应注明正文的发文字号和附件的顺序号(形式为“XXX〔2014〕XX号附件1”)
9.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该加盖印章。
10.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成文日期在正文(附件)下空2行,居右空1字。
11.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用小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注在成文日期之下。
12.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下行文按照本机机关的《主题词表》标准主题词。
主题词用小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注,词目用小3号黑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不用标点符号。
主题词的标引应先标类别词,再标类属词。
在标类属词时,先标反映文件内容的词,最后标反映文件形式的词。
一个文件的主题词,除类别词以外,最多不超过5个,最少不少于2个。
13.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的简称,统称。
14.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并用汉字或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二、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三、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
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附件2:
行政机关公文主要种类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2、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省、州(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对下级机关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附件3
公司发文稿纸
x'x'x'x[]号
缓急
密级
签发:
会签:
主送:
抄报:
抄送:
核稿:
拟稿单位:
拟稿人:
负责人:
打字:
校对:
份数:
附件:
主题词:
标题:
附件4公司公文处理笺存根(20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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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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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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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签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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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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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内容
拟
办
意
见
领
导
同
志
阅
签
和
批
示
附件5
公文、会议纪要等:
地球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函、公司内部通知、公示等:
地球蓝色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附件6公司流转单
流转内容
性质
□公文□制度□办法□合同□通知□函□其他
编号
起草部门
流转意见
综合事务部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计划财务部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市场发展部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大数据
事业部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事业部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审核意见
分管领导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总经理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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