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书籍:中华民国史第一卷(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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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北洋政府封建专制统治制度的确立第一节 熊希龄内阁和正式大总统的选举一 熊内阁及莫大政方针宋案发生后,在全国舆论的压力下,赵秉钧自 5 月间就被迫“请假”,国务总理的职务一直由段祺瑞代理(7月中旬由朱启钤暂代过两天)。各部总长也七零八落,除陆军、海军、外交、司法、农林、交通有总长之外,其余各部都以次长代行总长之权,内务为王治馨,教育为董鸿祎,工商为向瑞琨,财政为梁士诒。当时,袁世凯正在全力准备反革命的统一战争,暂时无暇顾及内阁人员的补充问题。7月底至 8月初,对南方用兵节节胜利,使调整政府机构成为不可避免的事。对于总理这一重要职位,袁世凯不想让与北洋毫无关系的人担任。他曾想请徐世昌出山,
2、表示“舍徐菊人殆无第二人足以相属”,但由于遭到国民党和进步党国会议员的激烈反对,徐不肯从命,只得作罢。最后,他不得已选择了进步党人熊希龄。他表面上说除国民党 “捣乱分子”以外,他都愿意“容纳”,“示天下以大公”,骨子里却只着眼于暂时利用。因为对南方的战争尚未结束,正式大总统选举也没有进行,此时取得进步党人的支持,对战胜国民党是非常重要的。熊希龄(1 8 7 0 1 9 3 7 )字秉三,原籍江西丰城县,祖辈在湖南世代为官,遂入凤凰籍,故人称熊凤凰。他是进士出身,怀抱经国济世大志,戊戌维新运动时,曾协助湖南巡抚陈宝箴改革封建弊政,参与创办学堂、报纸及学会等维新事业,并担任长沙时务学堂总理,聘请梁
3、启超为学堂中文总教习。戊戌政变发生后,他被革职,“永不叙用,并交地方官严加管束”。至 1 9 0 3年,由湖南巡抚赵尔巽奏准起用,任湘西路师范学堂监督。1 9 0 5 年,他随钦差大臣户部侍郎戴鸿慈和湖南巡抚端方出洋考察政治,游历日、美、英、法、德、俄各国。回国后至辛亥革命前,历任奉天农工商局总办、盐运使、东三省清理财政监理官、兼奉天造币厂总办等官差,有理财能手之称。在此期间,他还多次赴日本考察教育和实业,与梁启超、杨度和徐佛苏等立宪派名流过从甚密,并暗中疏通袁世凯、端方、赵尔巽等大吏为立宪派捐款,还参与创办政闻社等立宪活动。民国成立后,他加入中华民国联合会,后改名统一党,与章太炎、程德全、张
4、謇等皆为理事。 1 9 1 2 年 4 月就任唐绍仪内阁财政总长,7 月 1 4 日解职。同年 1 2 月 1 2 日,袁世凯任命他为热河都统,次年 2 月赴承德上任,曾筹划热河建省及整修前清避暑山庄等事务,同年 5 月被推为进步党名誉理事。他支持袁世凯,反对国民党。7月初,当江西准备起兵抵抗北洋军时,他曾以热河都统名义通电全国说:“尚望参众两院破除党见,电责叛军首领迅速解兵,听候裁判”,否则“愿与副总统及各都督共击之”。至 7 月 3 1 日,袁世凯正式任命他为国务总理。与前几届内阁一样,熊内阁组阁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但这次困难不是来自国会,而是来自袁世凯。熊希龄在 7 月初得到组阁的消
5、息后,感到非常意外,7 月 1 8 日上辞呈说:“自揣能力,与现在之暴烈分子(指以孙中 民立报,1913 年 7 月 5 日。 时报,1913 年 7 月 27 日。山为首的革命派)、腐败官僚两派绝不相容”,所以总理一职“万难从命”。袁复电不允,并命他速来北京“计议大局”。7 月 2 0 日熊希龄入京,与袁面谈,并与进步党领导人筹商进退。进步党领袖梁启超认为组阁是扩张党势的大好时机,并极力怂恿熊希龄就任,而且表示自己愿意入阁担任财政总长,给以实际支持。进步党人的愿望自然与袁世凯的本意不相符合。熊希龄一到北京,袁就把一张总长的名单交给他:外交孙宝琦,财政周自齐,交通杨士琦,内务朱启钤,陆军段祺瑞
6、,海军刘冠雄,重要的部都由北洋派占据,剩下农商、司法和教育三个部让熊希龄物色人选。一年前,袁用这三个闲曹牢笼占据南方数省的同盟会,而今用来给势力远逊于同盟会的进步党,在他看来,代价已经相当高了。所以,他对熊希龄以梁启超为财政总长的要求始终不肯答应。8 月 2 6 日熊就职,2 8 日赴参众两院发表施政演说,但内阁人选仍未完全确定。一直拖到 9 月初,袁才同意采取折衷的办法,由熊希龄自兼财政总长,而将周自齐调交通总长,梁启超改任司法总长,汪大燮为教育总长,张謇为农商总长。9 月 1 1 日,各国务员经国会通过,并由袁世凯任命。至此,民国以来的第三届内阁才正式组成。阁员九人中,进步党四人,其余五人
7、都是北洋派。熊内阁是北洋派和进步党的联合内阁。由于梁启超、汪大燮和熊希龄都是社会名流,张謇是全国闻名的实业家兼教育家,于是这个内阁就被人称为“第一流人才内阁”。“第一流人才内阁”的成立,是进步党人的黄金时代。鉴于赵秉钩内阁应办之事都由总统包揽,“国务院不过盖章、副署之机械而已”,熊希龄一上台就表示要实行责任内阁制,“与总统府划清权限”,并“勉成责任内阁人员,当不顾利害,积极负责任”。梁启超也想一显身手,为内阁起草了 政府大政方针宣言,经国务会议通过。熊率领全体国务员出席国会,郑重宣布大政方针,此后并在全国各大报纸刊布。这是以往历届内阁所应该做而没有做的,所以熊内阁给不少人以政象一新的观感。内阁
8、宣言书,洋洋万言,对外交、军政、财政、实业、交通、司法、教育各项大政都有论及。叙论一段说,民国“破坏之时告终,建设之时方始”,“然希龄等今日不敢语于建设, 但有竭其绵薄, 以立建设之基础, 为愿已足” 。试图把国家引向建设,这是宣言书的根本点。在外交方面,宣言书表示抱 “开诚布公以敦睦谊”和“审时相机以结悬案”两大方针,“求外交上不复有重大问题发生,乃得集全力以整顿内治”。他们认为,内治根本在于财政。民国两年来“中央既一无所入,惟仰给外债以度岁,地方则又思分中央所借外债之余沥以自活,循此不变,债债相引,其势将举全国所入尽充外债利息。如此,则破产之祸岂俟数年后哉?”因此,必须大力整顿财政,而整顿
9、之道,则从治标治本两方面着手。治标之策为政府严格控制预算,量入为出,以便达到“实际上收支适合”和“勿以外债充经常费”。治本之策有三点:一为改正税制。 “就现行诸税择其中最繁苛厉民者裁汰之”,余则加以改良整顿,同时“略参以国家社会主义,添设新税,求国家增加收入,而民亦间接受其利”。计划采用的税目有田赋、盐课、契税、宅地税、印花税、出产及销场税、烟税、酒税、矿业说、一部分营业税、一部分所得税、遗产税、通行税、 林增平、周秋光编:熊希龄集上,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5 年版,第 449 页。 熊希龄集,第 502 页。 同。银行兑换券发行税;此外还有验契说、官发证婚书费等。二为整理金融,统一货币,暂照
10、旧习惯用银本位,将来实行金本位。三为改良国库。关于军政,他们计划练兵五十万, “其性质大别分为两种:甲种用陆军编制法,以军长、师长统之,分驻要塞边防,纯由中央节制调遣者;乙种用警备队编制法,归各地方行政长官节制调遣,分配各州县从事捕盗,诘奸,以补行政警察、司法警察所不及者”。他们还认为:“中国产业幼稚,故宜采保护主义”,又由于“资本缺乏,故又宜采开放主义”,“斟酌两者之间,则须就各种产业之性质以为衡,若棉若铁若丝若茶若糖,其最宜保护者也;若普通之矿业,其最宜开放者也。外商投资于我境内所生之利,彼得其三四,而我恒得其六七,故政府愿与国民共欢迎之”。对于私人工商业,他们也拟加以提倡奖励。宣言说:“
11、官办事业择其性质最宜者乃行开办,其他皆委诸民,不垄断以与争利,但尽其指导奖劝之责而已。”不仅要重视工商业,还要“辟垦荒地,改良农业”,“一面设法普及农业银行,一面以国力兴修水利”。除以上所谓“谋自立以渐进于富强”的政策外,在宣言书里还大讲改革弊政,如励行军政民政分治,取消行省制,改为道、县两级制,实行减政主义,推行官吏考试制度。此外还准备整饬纲纪,齐肃民俗,提倡教育,奖励工商诸学,增进国民智能,等等。熊希龄一再强调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他上任伊始,在国会发表演说时就表示: “鄙人之政见,可以简单言之者,则使中华民国为法制国是也。” “谓中国人无共和国程度,鄙人绝不敢言。欲使中华民国巩固,非造成法制
12、国不可。”在大政方针宣言书里,他又说:“今之稍知治体者,咸以养成法治国家为要图。”而养成法治国家的办法,非守法之观念普及于社会不可。使人人知法律之可恃,油然生信仰之心,“则自懔然而莫之犯也,故立宪国必以司法独立为第一要件”。针对以往“法规之不适”和“法官之乏才”的弊端,他提出“宜参酌法理与习惯,制定最适合于我国之法律,使法庭有所遵据”,同时“严定法官考试、甄别、惩戒诸法,以杜滥竽,而肃官纪”。法官的选择任命,比其他官吏要更加严格。应该说,熊内阁宣布的大政方针,从主观上讲,并不完全是徒托空言,借以愚弄人民。虽然这个方针有明显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色彩,如军队“皆以维持国内秩序为职志”,“以收锄暴遏乱
13、之效”;在教育方面,以“孔教为风化之本”;对外未敢涉及不平等条约的问题,等等。但从总体来看,宣言在经济上提出了一整套发展资本主义的政策,在政治上,主旨在于贯彻法治精神,不失为是一个建设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纲领。熊希龄、梁启超、张謇等人的确也想循此方针,有一番作为。但是,这与袁世凯北洋集团的真实意图相抵触。袁的政策是扩张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和建立封建独裁统治。所以,大政方针作为“抽象的计划”,袁世凯甚为“嘉许”,对于责任内阁也表示“绝不掣肘”,但一旦见诸实行,则阻力横生,以致流弊百出,面目全非。所谓“第一流人才”“心力虽坚,而能力不足”,他们想做的事既不能 熊希龄集,第 560 页。 同,第 503
14、 页。 熊希龄集,第 559 页。 同,第 502、560 页。做,他们能做的事,就只有助纣为虐了。二 袁世凯攫取正式大总统的职位国会成立以后,即着手制定宪法和选举正式大总统。但这两项工作谁先谁后,却发生争执。袁世凯深知总统非他莫属,所以极力主张先选总统。他说没有正式大总统,列强不承认,民国随时有被瓜分或清帝复辟的危险。北洋派和一部分进步党国会议员都附和他的主张。持先制定宪法说者,多为国民党议员。他们说:总统的地位和权力都根据宪法产生,只有依宪法选举总统,才能使民国走上法制的轨道,否则本末倒置,必为舆论所不容。进步党本来意见不一致,于 1 9 1 3 年 6 月 1 5 日开会讨论时局时,梁启
15、超发表政见说:“对于总统问题,主张仍推袁世凯”;“对于宪法问题则主张先定宪法,后选总统”。经会议表决,大都赞成以梁氏意见作为该党的主张。由于进步党人和国民党人的看法趋于一致,国会于 6 月底议决先制定宪法,并按国会组织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由参众两院分别互选出三十人,组成宪法起草委员会,立即赶制宪法。7月初,参众两院分别选举宪法起草委员,各党派竞争颇为激烈,都希望多得名额,以便对宪法起草有较多的发言权。选举结果,参议院在国民党籍的有:汤漪、蒋举清、杨永泰、高家骥、段世垣、金永昌、向乃祺、张我华、王鑫润、宋渊源、吕志伊、金兆棪、蒋曾燠、朱兆莘、王用宾、赵世钰、石德纯、金鼎勋;在进步党籍的有:丁世峄、
16、蓝公武、解树强、陈铭鉴、陈善、王赓、陆宗舆、曹汝霖、王家襄;在共和党籍有:钱应铭、车林桑都布、阿穆尔灵圭。众议院在国民党籍有:张耀曾、杨铭源、谷钟秀、孙润宇、刘恩格、褚辅成、孙钟、李芳、伍朝枢、史泽咸、易宗夔、陈景南、彭允彝、李肇甫、徐秀钧;在进步党籍有:刘崇佑、李国珍、汪荣宝、汪彭年、王印川、张国溶、王敬芳、孟森、李庆芳(后来加入公民党);在共和党籍有:黄云鹏、何雯、黄璋、王绍鏖、吴宗慈;超然派有夏同和。此外,参众两院又各选出候补委员十五人。当时有一些议员同时参加两党,又不时变动,因此对议员的党籍进行精确统计颇不容易。从上述正式委员来看,国民党员三十三人,占多数;其次为进步党员十八人;共和党
17、员八人,居第三位。国民党和共和党的大多数都主张监督袁政府,是政府的反对派,所以宪法起草委员会的组成,使袁政府北洋派深感不安。7 月 1 2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在众议院会堂举行成立会。在 1 5日召开的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宪法起草委员会规则,规定“非有委员三分之二出席不得开议”,“决议以委员总额半数之一致通过之”,“非国会议员禁止旁听”等。1 9 日,会议决定组织理事会,并选举汤漪为委员长,蒋举清、杨铭源、王家襄、黄云鹏、夏同和、杨永泰等六人为理事,并选定天坛祈年殿为会所,从第四次会议起即在天坛召开,所以他们制定的宪法就称为“天坛宪法草案”。 梁启超年谱长编,第 671 页。 汤漪,字斐予,江西人
18、,美国墨西哥大学政治经济学学士,出任宪法起草委员长时,年三十三。 9 月初,王家襄当选为参议院院长,辞起草委员会理事,李国珍被补选为理事。正当宪法起草委员会赶制宪法时,二次革命爆发,政局突变。国民党籍议员素有激烈派与稳健派之分。以参议院议长张继为首的一些激烈派,敏锐地感到在袁世凯的暴力面前,国会、宪法不足恃,在北京难以容身,遂相率南下,参与举兵讨袁。但仍有一些激烈派议员和稳健派一起留在北京,准备在国会弹劾袁世凯,幻想“以法律倒袁”。袁世凯视激烈派为附乱分子,为配合对南方用兵,他下令在北京实行戒严,借此对国会施加压力。“北京军警联合会”到处散发传单,诬称国会“结党逞凶”,“阴谋倾覆政府”,并威胁
19、道:“倘仍怙恶不悛,甘为民贼,当与全国共弃之。”同时,袁世凯对国民党籍议员公然实行镇压。7 月 2 3 日下令逮捕冯自由等人。8 月 1 日,伍持汉在天津被捕,罪名是“勾结乱党,谋叛民国”,于 1 9 日惨遭杀害,为民国以来议员为国流血的第一人。8 月 4 日,居正、胡秉柯、杨士杰、田桐、白逾恒、刘英等以所谓“犯内乱罪”被通缉。宪法起草委员徐秀钧在北京突然被捕,被解往江西九江,9 月 1 日遇难。8 月 2 7 日,褚辅成、张我华、刘恩格、赵世钰、朱念祖、常恒芳,丁象谦、高荫藻等八人同时被捕,其中前四人为宪法起草委员。当时,国民党本部由留在北京的稳健派议员吴景濂、王正廷、张耀曾、谷钟秀、李肇甫
20、、汤漪等人负责维持。由于袁世凯的血腥手段,国民党人大起恐慌,其议员纷纷逃出北京,国会有瓦解的趋势。梁启超忙上书袁氏,要求发布“尊重国会”令,并速发议员薪俸,以安国民党籍议员之心,勿使离散,以便乘时“使内阁通过,宪法制定,总统选出”。他同时派人劝说国民党籍议员: “苟非有附逆实据,政府必不妄逮捕,脱有误捕,本党任为保结。”袁世凯使用恐怖手段对付议员,本来是想迫使他们屈服,以便利用他们选自己做大总统,因此对于梁氏的建议表示赞赏。他不仅公开发布保护国会和议员的命令,而且对稳健派的国民党人故示“宽大”,将二次革命的责任完全推到孙中山、黄兴及起义各省国民党领导人的身上。7 月 3 1 日,袁命令军警传询
21、国民党本部负责人吴景濂等,勒令表明态度:“如果不预逆谋,应限于三日之内自行宣布”,并将黄兴、陈其美、李烈钧、陈炯明、柏文蔚等一律除名,“政府自当照常保护”;如“以政党名义为内乱机关”,必按法惩办。吴景濂、王正廷等即召集国民党人商议,决定“遵政府命令办理”,以保全国民党。因此,当南方国民党人浴血奋战之时,北京的国民党人仍然照常活动,议员照常出席国会。 时报,1913 年 9 月 14 日。 伍持汉,广东台山人,精医术,早年参加同盟会,在广东创办医学堂,从事革命活动。民国成立后任广东都督府医务部长,急公好义,建树颇多,后被选为国会议员。宋案发生,他主张依法弹劾袁世凯,并上书袁氏,促其退位。有人劝其
22、勿鼓动民气,他说:“此乃议员天职,苟利国,死生以之。”被害时四十二岁。 徐秀钧,字子鸿,江西九江人,日本早稻田大学毕业。清末在江西办教育,组织江西教育会,鼓吹革命。后入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幕。民国建立,加入国民党,先后为江西都督公署顾问,众议院议员。宋案发生后,主张南方五省结盟,抵抗袁政府。被害时三十五岁。 褚辅成、朱念祖、常恒芳三人在袁世凯死后出狱。其他五人被关押在天津,国会解散后获释。 梁启超年谱长编,第 674、675 页。 政府公报,1913 年 8 月 1 日。 爱国白话报,1913 年 7 月 31 日。为了攫取正式大总统的职位,8月间袁世凯指使一些议员,接连向国会提出先选举总统案,同
23、时策动黎元洪领衔,联合直,鲁、豫、黑、陕、甘、浙、川、黔、滇、桂、闽及新疆等十四省都督致电国会,要求速选总统。8月 3 0 日,黎元洪又电催梁启超和汤化龙,说只有先选总统, “方足以定人心,固国本”。在内外压力之下,进步党人首先变了腔调,赞同先选总统,并派刘崇佑、黄群等为代表,与国民党人张耀曾、谷钟秀等一再协商,终于取得一致意见。国会于 9 月 5 日顺利地通过了选举总统案。国民党之所以同意先选总统,主要是因为二次革命迅速失败,党员为避祸苟全,纷纷脱党。有的还特别声明虽曾入党,“足也未至党门一步”,以示清白。有的转入以前从国民党分化出来的小派别,如景耀月和孙毓筠的政友会,刘揆一的相友会,夏同和
24、的超然社等。有的则投入进步党。因此,国民党一蹶不振,留在国民党内的人,也不敢倡言“法律倒袁”了。许多人还误认袁世凯的最大野心只是在于取得正式大总统。既然无人能和他竞争,不如趁早称他的心愿;否则他如解散国会,则政治上失去一个活动场地,制宪工作也会中断。他们没有料到,对野心家的迁就,很快便带来严重的灾难。袁世凯对国会活动的干预和压迫,引起许多议员的不满,原来进步党和国民党势不两立的形势,反而日趋和缓。两党议员遇事经常协商,国民党人支持熊希龄组阁,两党一致反对徐世昌出任阁揆,所以熊希龄内阁在国会能以绝对多数票顺利通过。袁世凯恐两党接近不利于己,便指使梁士诒出面另组御用党。梁士诒收买一些平素与他接近的
25、小派别,其中包括山西李庆芳为首的同志会,广东司徒颖组织的潜社及集益社的一部分人等,于 9 月 7 日凑成公民党。该党以梁士诒为党魁,以叶恭绰为副,主要骨干有李庆芳、梅光远、权量、陆梦熊。由于交通系官僚纷纷加入,财力雄厚,一时气势颇盛。他们发表宣言说:“本党以国家权力实行统一,增进入民福利”,关键是要“选举正式大总统”,否则不仅“无论何种政策皆难设法”,而且国家将有“至大危险”。他们又通电各省都督,请一致拥护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黎元洪为副总统。由此可见,公民党完全是袁氏为攫取正式大总统的桂冠而纠集起来的一帮打手,无任何政党精神可言。有公民党鼓噪,国会果然加快了步伐。9 月 1 2 日,国会决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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