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应急处置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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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应急演练
7.附则
7.1方案管理与更新
7.2方案拟定与讲解
7.3方案推行时间
8.附件
为的确加强交通运输综合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预防预警、新闻宣传和通信保障
等工作,完满对付涉及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的系统体系,提高综合交通应急响应能力及
保障能力,有效发挥交通运输部门在对付突发事件中的作用,拟定本方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对付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方案》《突发事件
应急方案管理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依照突发事件的特点、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要)、Ⅱ级
(重要)、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级别。
(1)Ⅰ级(特别重要)突发事件:
指形势特别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要人员伤亡、特别重要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部组织协调系统内多方面力量和资源进行应急办理的
紧急突发事件。
(2)Ⅱ级(重要)突发事件:
指形势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重要人员伤亡、重要财产
损失,需交通运输部指导应急办理的紧急突发事件。
(3)Ⅲ级(较大)突发事件:
指形势较为复杂,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
财产损失,需交通运输部参加应急办理的突发事件。
(4)Ⅳ级(一般)突发事件:
指形势比较简单,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需交通运输部认识应急办理相关状况的突发事件。
国家专项应急方案或相关部门应急方案已明确事件等级标准的,参照其执行。
本方案适用于由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牵头办理,需交通运输部参加处
置的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惹祸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以及需由交通运输部供应
公路、水道等综合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
交通运输部睁开与应急相关的预防预警、新闻宣布、通信保障等工作可参照本方案执
行。
属于交通运输部管理的国家局依职责负责办理,且需交通运输部本级响应的突发事件,
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1)以人民为中心。
坚持所有从人民利益出发,所有对人民负责,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的确加强应抢救援人员的安全防范,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和社会力量的作用。
(2)预防为主。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目标,坚持应急与预防
相结合,常态与特别态相结合。
成立和完满监测和预警系统,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
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工作。
(3)共同对付。
充分利用应急资源,发挥各部门和社会公众的作用,成立健全应急办理共同联动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形成一致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矫捷、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系统。
(4)科学对付。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做好展望、预警工作,充分发挥专家队
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对付突发事件的科学决讲和指挥能力。
本方案与《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水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方案》《道路运输突发
事件应急方案》《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交通运输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方案》共同组成交通运输部的应急方案系统。
本方案对预防预警、新闻宣布、通信保障等应急工作内容进行了明确要求,可供部内
其他应急方案参照执行。
当发生突发事件,若可依照部内某单一应急方案启动应急响应进行对付时,按该应急
方案启动应急响应。
若形势复杂或随着事件的发展,需交通运输部组织协调系统内多部门
结合供应交通运输综合应急保障时,依照本方案启动相应级其他应急响应,原已启动的应
急响应依照本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应急办理工作结束后,一并停止应急响应。
2.组织系统
在启动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时,依赖交通运输部应急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同步成立
交通运输部对付XX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是Ⅰ级突发事
件的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任组长,分管部领导、部总师或部内牵
头单位、办公厅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并指定一名助手作为联系员。
突发事件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参照Ⅰ级应急响应办理模式,由相应部内单位在分管
部领导的指导下,会同相关单位视情采用必要的对付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指挥组、新闻宣传组,并视情成立通信保障组、通行
和运力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若干个工作组,并依照需要由部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
负责应急办理工作的详尽推行。
视情成立专家组和现场工作组,在领导小组一致协调领导
下展动工作。
应急工作组在领导小组决定停止Ⅰ级应急响应时自动解散。
依照突发事件分类办理的原则,由应急指挥组在专家库中选择与事件办理相关的专家
形成专家组,负责对应急准备、应急行动、应急响应停止和后期解析评估供应专业咨询和
建议。
依照需要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办理工作。
现场工作组由部内牵头单位带队,相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必要时可由部领导或部
总师带队。
现场工作组依照部工作部署,在现场协助地方人民政府睁开突发事件应急办理
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相关状况。
本方案中预防预警主要针对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经过收集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
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进行评估解析并做出判断,转发预警信息,采用防守响应措施。
由
交通运输部应急办牵头,搜救中心及路网中心负责部际层面预警信息收集、整理细风险分
析工作,办理防守工作事务。
部内相关司局、部直属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各级交通运
输部门负责相应行政地区内的预警信息收集、整理及风险解析工作,办理详尽防守工作事
务,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办理。
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种类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可参照国家相关专项
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本方案预警信息收集、转发和防守响应等相应措施执行。
部搜救中心及路网中心负责经过多种渠道收集热带气旋(包括:
超强台风、强台风、
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冬季暴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低温雨
雪冰冻等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信息的发展态势,及时上报相关状况,并
通知相关部门。
信息收集本源以下:
国家防总、国家减灾委、国土资源部、水利部、中国地震局、中
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以及其他可能的预警信息本源。
信息收集内容以下:
(1)热带气旋(包括:
超强台风、强台风、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中心地理地址,中心气压,中心最暴风力,7级风圈半径,10级风圈半径,预计6、12、24、48小
时后中心地理地址,中心未来搬动路径及强度变化等。
(2)冬季暴风到临时间,影响范围,不同样地区风力强度,连续时间等。
(3)风暴潮到临时间,影响地区,潮高增加量,惹起风暴潮的风力强度等。
(4)预计海啸发生时间,海啸波高等。
(5)连续雨雪天气时,降雪量、积雪深度等。
(6)其他可能对交通造成影响的极端天气的初步时间、强度、范围、连续时间、强度
变化或可能对防守极端天气有利的各种信息。
(7)地质灾害种类、出现的时间、地址、规模、可能惹起的因素和发展趋势等。
交通运输部转发Ⅰ级(特别严重)预警信息程序以下:
当接到特别严重风险信息后,
部搜救中心或路网中心对风险进行评估,视情采用电话、短信、视频会议、明传电报等一
种或多种形式向可能碰到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上搜救机构宣布预警警报、
部署防守措施,内容包括:
可能发生的事件状况、初步时间、影响范围、影响预计及对付
措施、警示事项、公众自防自救措施等。
相关部门依照本部门职责和防守响应程序提前做
好对付工作。
Ⅱ级(严重)及以下预警由相应的各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机构依照各自的职责转发预
警信息。
预警信息宣布程序可结合当地本质,自行确定;
同时,在预警过程中如发现风险
扩大,高出本级防守能力,应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建议提高预警等级。
防守响应不同样于应急响应,是经过对接收的极端恶劣天气、海洋灾害、地质灾害等预
警信息进行定性定量解析,预估潜藏风险及其影响程度,在突发事件发生前采用的对付措
施。
防守响应是预防预警体系的重要内容,依照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的原则,拥有相对独
立的启动条件和对付措施。
本方案主要明确了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交通运输部本级的防守响应工作,以及其
他(如冬季暴风、寒潮、风暴潮、海冰、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的防守响应启动条件。
其他自然灾害的防守响应措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
防守工作执行。
3.4.1台风防守响应
3.4.1.1分级防守响应条件
依照气象、海洋等部门对台风的预警等级,以及预计对交通运输造成影响的范围和程
度,交通运输部对台风进行分级防守响应。
防守台风响应分为四级(防守响应启动条件见
附件)。
3.4.1.2防守响应启动程序
台风影响我国大陆或管辖海域前,依照台风的预警等级和可能对我国造成影响的评估,
综合考虑国家防总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由部搜救中心研究提出交通运输部防守台风响应等
级和启动时间,并报部领导赞成后宣布。
受台风影响地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海各
海(水)上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单位应依照其本级方案,启动相应级其他防守响应。
3.4.1.3分级防守响应措施
Ⅰ级防守响应措施:
召开防守台风视频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应参会,指导防守响应工作;
台风在
未来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预计中心风力达到16级时,部搜救中心及相关司局负责人应
在部应急值守,必要时到综合应急指挥中心指导对付台风防守工作
;
部搜救中心负责向有
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防守台风工作部署状况
,台风登陆后2-6
小时内,对防守台风工作
和台风对交通运输造成的影响进行报告
,防守响应结束后报告防守台风工作总结
。
受台风
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沿海各海(水)上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
人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守台风值班工作
Ⅱ级防守响应措施:
召开防守台风视频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应参会
,指导防守响应工作
未来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预计中心风力达到
14级时,部搜救中心及相关司局负责人应
在部应急值守;
部搜救中心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防守台风工作部署状况
,防守
响应结束后报告工作总结
受台风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沿海各海(水)上
搜救中心及部各直属单位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守台风值班工作
Ⅲ级防守响应措施:
由部搜救中心研判后
,建议经过召开防守台风视频会议或下发明传电报的方式
,部署
防守工作;
台风在未来
8小时内登陆我国大陆且预计中心风力达到
12级时,部搜救中心带
班领导应在部应急值守
部搜救中心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交通运输部防守台风相关工作情
况。
受台风影响的沿海各海(水)上搜救中心或海事局值班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守
台风值班工作。
Ⅳ级防守响应措施:
部搜救中心加强与气象、海洋预告部门的联系,提示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地区的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和海(水)上搜救中心做好防守工作。
交通运输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应亲近
关注天气态势,加强值班,全力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3.4.2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守响应
3.4.2.1分级防守响应条件
依照气象部门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的预警等级,以及预计对交通运输造成影响的范围
和程度,交通运输部对低温雨雪冰冻天气进行分级防守响应。
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防守响应
分为四级(防守响应启动条件见附件)。
3.4.2.2防守响应启动程序
预计全国将出现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且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可能造成影响时,由
部公路局会商部应急办等相关部门后,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状况,研究提出交通
运输部防守响应等级和启动时间,并报请部领导赞成后宣布。
受影响地区的各级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和部直属单位依照本级方案,启动相应级其他防守响应。
3.4.2.3分级防守响应措施
组织召开会议,部相关司局主要负责人参加,指导防守响应工作;
部署防守响应工作,
明确防守目标和重点,必要时向可能受到灾害影响地区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
大灾情的防范工作;
视状况协调应抢救援队伍赴灾区睁开救援;
依照需要随时调用各种应
急物质、装备,差遣人员,及时补充应急物质、装备。
部应急办负责向相关部门报告交通
运输部防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部署状况,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对交通运输造成的影响
进行报告;
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地区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各直属单位主要负
责人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值班工作。
部公路局指导地方
公路管理部门睁开防守响应行动,加强公路交通状况监测,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做好对付突
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道路畅达。
部应急办负责向相关部门报
告交通运输部防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工作部署状况;
受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影响地区的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部各直属单位领导应到各自值班室加强防守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值班工
作。
Ⅲ级及以下防守响应措施:
部公路局视情指导地方公路管理部门加强公路运转状况监测、睁开防守响应行动。
当台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等对交通运输无影响后,防守响应结束,或台风、低温雨
雪冰冻等预警减弱为蓝色预警及以下时防守响应结束。
若在防守响应期间发生了突发事件,则依照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启动应急响应,
睁开应急办理工作。
3.6.1善后恢复
防守响应结束后,部相关司局应指导、协助受影响地区的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
直属海事、救捞等部门睁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6.2检查报告
受极端天气影响地区的交通运输系统各相关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每次防守工作的
成功经验和不足,并将防守工作总结报部搜救中心(部应急办)。
各省级海(水)上搜救中心全年度的防守台风等极端天气工作总结应于每年
12月1日
从前报部搜救中心(部应急办)。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一般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交通运输部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时
,领导小组睁开应急工作
对险情进行迅速评估
,分
析、判断险情可能产生的影响及结果
准时与国务院相关部门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
海上搜救机构联系,收集、更新险情信息,汇总参加应急办理单位的状况报告和工作动向
做好与其他相关部委的联系
,及时通知状况;
亲近追踪突发事件进展状况
,视情派出现场
工作组也许专家组恩赐指导
,依照应急办理需要在装备物质
、资本等方面恩赐支持;
指导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海上搜救机构睁开应急办理
,评估行动方案,及时提出对方案的
更正建议,保证迅速、合理施救,防范险情扩大或次生
、衍惹祸故的发生;
依照需要,协
调周边省(区、市)的应抢救援队伍、物质、装备等支援及紧急征用工作
交通运输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负责睁开应急工作
,亲近追踪突
发事件进展状况,协助地方睁开应急办理工作,视情派出现场工作组或专家组恩赐指导
依照需要,协调周边省(区、市)的应抢救援队伍、物质、装备等支援及紧急征用工作
交通运输部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亲近追踪突发事件进展状况
,协
助地方睁开应急办理工作
,视情派出现场工作组也许专家组恩赐指导。
交通运输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时,部内业务主管司局亲近追踪突发事件进展状况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领导小组依照事件的不同样种类
,组织采用不同样办理措施。
(1)对付交通运输部手下院校发生集体食品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由部人教司牵
头,办公厅等配合办理。
由部人教司依照现场状况
,及时报部领导,并通知部办公厅、公
安局和其他部内相关业务司局
,安排相关人员到院校协助办理
,配合卫生部门或公安部门
睁开现场检查办理。
对付在交通运输行业内或交通运输工具上出现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的疫情
,或发生《中
华人民共和国传生病法》规定的甲类传生病事件
,或发生《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整体应急方案
》
中规定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
,需要交通运输部紧急采用措施的
,由部应急办牵头,办公厅、
人教司、水运局、运输服务司等配合办理。
部应急办负责应急信息汇总上报
、综合协调。
部水运局、海事局负责指导、协调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海事管理机构配合卫生等部门
加强对港口船舶、人员的疫情监控,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
,配合卫生等部门对相关人
员进行隔断。
部运输服务司负责配合卫生等部门
,指导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
场站枢纽、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及轨道交通的疫情监控
,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配合
卫生等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隔断
部国际司负责认识境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人员疫情信息
部人教司负责配合卫生等部门指导手下高校加强对在校师生的疫情监控
(2)对付地震、重要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时,需交通运输部供应交通运输综合应急保障的,由部应急办牵头,公路局、水运局、运输服务司、路网中心、通信信息中心等配合
办理。
部应急办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收集汇总
、上报,依照需要上报。
部公路局负责指导地
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排公路养护
、施工等应急力量,睁开公路抢通保通工作
,协调周边
省份公路交通应急资源调用
视情安排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睁开应抢救援工作
部运输服
务司负责协调相关省
(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道路运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
部水
运局负责协调相关省
(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长江航务管理局
(以下简称长航局)
等单位做好水道应急运力保障工作
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部应急通信保障
,为现场供应通
信技术保障支援,并负责供应灾毁遥感影像图
,为抢险救灾供应决策支持
(3)对付涉外突发事件,如在国际上发生或面对自然灾害、战乱、混乱等状况对我国驻外人员或机构产生威胁,需重要急撤离的事件,由部应急办、国际司牵头,办公厅、水
运局、运输服务司、海事局等配合办理。
部应急办负责应急综合协调。
部国际司负责与外
交部及驻外使领馆的沟通联系,认识并掌握前面应急撤离的需求和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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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交通 运输部 交通运输 综合 应急 处置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