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座谈会情况汇报Word格式.docx
- 文档编号:4472594
- 上传时间:2023-05-03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27.03KB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座谈会情况汇报Word格式.docx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座谈会情况汇报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座谈会情况汇报Word格式.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效果检验不符合规范,检验结论失真。
工作面经常瓦斯超限,没有认真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简单地采用一班掘进一班排瓦斯的方式继续掘进。
规章制度不合理,煤矿制度规定,打钻时出现瓦斯超限将对作业职工进行经济处罚,致打钻职工不敢真打钻,而打假钻。
5、盘江公司金佳煤矿“1.18”事故(死亡13人):
矿井能力180万吨/年,在区段运输石门掘进过程中发生。
当时煤已揭完,煤层顶板已经露出,在用风镐扫底坎时,巷道底部发生突出,突出煤量2619t,瓦斯42.37万m3。
主要原因有:
测压和效果检验违反规定,测压失真,效果检验存在盲区。
规章制度不合理,打钻经常出现喷孔,出现瓦斯超限,煤矿不是采取防喷措施,而是一味地按超限就是事故处罚工人,致工人不敢真打孔,而打假孔;
仰孔、俯孔单价相同,致工人不愿打俯孔,出现底部抽采不达标,出现突出。
6、平煤集团长虹矿业公司“3.21”事故(死亡13人):
为2006年整合矿井,60万吨/年。
原为瓦斯矿井,在2008年瓦斯鉴定中,平煤根据煤矿在2002年出现过一次小型突出的情况,将矿井从瓦斯矿井升为突出矿井。
2013年瓦斯等级鉴定绝对瓦斯涌出量7.5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5.2m3/t。
2008年测定瓦斯压力0.15~0.45MPa,瓦斯含量3.97~6.31m3/t。
在机巷开口掘进时所测定数据即为压力0.45MPa,含量6.31m3/t,按无突出危险性管理。
掘进至260m时,煤层厚度变为9~12m,出现动力现象,但没有引起重视,没有采取任何防突措施。
事故发生后,在避难硐室遇难4人,没有打开自救器。
7、江西丰城集团曲江煤矿“9.30”事故(死亡11人):
为丰城集团托管的煤矿。
假钻孔,假验收,假报表,假检查,假处理和假瓦斯数据。
上述7起事故的启示: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两个“四位一体”措施,时间长(短的三、四年,长的五、六年),环节很多,影响因素极复杂,涉及人员很广,很难做到没有失误和疏忽,而一旦出现失误和疏忽,就可能发生突出事故。
所以,完全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难度很大,特别是对管理团队、技术团队和作业队伍要求极高。
2、保证投入、高素质的队伍、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是防治突出的三个支点。
3、地质保障工作尤为重要。
对小断层、小褶曲等小构造和煤层厚度、倾角产状的细微变化必须掌握。
地质上的任何一个极端小点就可以造成突出事故。
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应当成为行为准则。
4、数据极为重要,又最不可靠,必须不断地动态获取精确的数据。
真实是数据的生命。
已有的数据只代表已走过的区域,牢记长虹公司0.45MPa的突出案例。
5、任何的异常都有原因。
对于瓦斯、CO等浓度,不是等到报警再处理,而是对其变化情况进行长期跟踪分析,对其异常波动,即使是不严重的波动和不超限的波动,都必须深入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而不是简单地用时间让其看似恢复正常。
6、规章制度应当释放正能量。
反违章也好,瓦斯超限就是事故也好,应该主要针对决策者和管理者。
牢记瓦斯超限单纯处罚工人可能导致工人更严重违章的教训。
7、岩巷掘进不是安全的。
专用解突巷本身在施工过程中可能突出。
巷道冒顶可以诱发突出。
8、0.3m以下的煤线也不是安全的。
特别是可能出现的变厚煤包和瓦斯包。
二、专家报告
(一)7月7日下午。
淮南矿业集团副总经理章立清、河南神火集团梁北煤矿总工程师段现军分别介绍了防治突出的工程实践。
其要点是:
1、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必须作为“一把手”工程,配置人、财、物资源。
淮南、神火等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投入约150元/吨。
2、以抽采达标为目标,专业队伍是关键。
只有打不到位的钻孔,没有抽不了的瓦斯。
淮南12对矿井,生产能力8000万吨,仅“一通三防”专业队伍人数7254人,其中打钻专业队伍人数3167人,可以同时开动190台钻机。
梁北煤矿拥有80台钻机,每班同时开动钻机35~40台。
(二)中国矿业大学瓦斯治理国家工程中心主任程远平教授、重庆研究院副院长胡千庭研究员、西安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石智军研究员、沈阳研究院马平研究员作技术报告
对8起事故的原因认识:
1、对于瓦斯、高瓦斯矿井突然升级为突出,没有足够认识,没有采取防突措施。
2、突出多发生在地质构造和煤层变化区域。
3、未有执行防突的措施。
4、措施选择不当,没有针对性,不适用于当前条件。
解决办法:
1、解决瓦斯问题,卸荷增透原理:
降低地应力→瓦斯压力下降→透气性增加。
2、跟踪控制原理:
两个“四位一体”过程很长,任一时间点、环节均可能出错而发生事故,需要进行跟踪控制。
3、措施到位:
防止出现空白带,防止出现盲区。
空白带和盲区出现的可能有:
煤层厚度变化,隆起,断层,褶曲,钻孔弯曲等。
解决办法之一,把所有抽采孔当成地质孔来打,来研究。
采用大能力钻孔和钻孔测斜。
4、效果可靠:
实而不虚。
取样方法、手段应符合规定。
5、采用最先进的技术、装备,重点是地质技术装备和钻进技术装备。
应用信息技术解决预警问题。
(三)国家煤监局科技装备司司长张文杰通报煤与瓦斯突出问题
1、基本情况
全国已进行瓦斯等级鉴定矿井11221处,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135处,高瓦斯矿井1692处,瓦斯矿井8394处。
突出矿井产量5.3亿吨,占全国产量13.9%,其中30万吨以下矿井产量7783万吨,9万吨及以下矿井产量2934万吨。
全国9万吨及以下矿井6801处,占矿井总数60.6%,产量仅占9.2%。
突出矿井数量比例最高的省份是安徽,达到32%,其次是湖南和江西。
安徽的经验说明,突出是可防可治的。
全国高瓦斯和突出矿井数量占总数的四分之一,产量占三分之一,全部关闭高瓦斯和突出矿井不现实。
但9万吨及以下突出矿井466处,占矿井总数4.15%,产量不足3000万吨,仅占0.76%,是关闭的重点。
2、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机构
共7家,其中甲级6家,分别是中煤科工集团沈阳研究院、重庆研究院、煤科总院,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华北科技学院。
乙级1家,即贵州省矿山安全科学研究院。
3、突出鉴定存在的问题
煤矿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企业擅自中断委托合同,另行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鉴定。
二是个别企业人为降低测点的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影响数据测定和鉴定结论。
三是部分企业事先圈定鉴定范围,故意规避突出危险性。
四有的企业甚至预设鉴定结论后再委托鉴定。
鉴定机构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行相关规定不严格。
二是现场参与鉴定人员经验不足、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
三是鉴定报告内部审核不严。
四是现场数据测定中对企业的干扰、干预得过且过。
五是一个鉴定机构多个签字人。
六是出借鉴定机构资质。
七是预设鉴定结论再签订鉴定合同。
八是担心承担责任,放弃突出鉴定。
监管中的问题:
一是直接认定程序可以而且应该简化。
二是鉴定机构数量不足。
4、下一步措施
对瓦斯动力现象及时做出正确判断,绝不可掉以轻心。
当打钻过程中发生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的,即确定为突出煤层,矿井定为突出矿井。
加强监管监察:
(1)凡应该进行突出鉴定,但鉴定为非突出煤层的,要对其鉴定程序、方法、结论等进行严格审查。
(2)按照突出矿井管理的,半年内必须完成突出鉴定。
或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
不能按时完成鉴定也未申请认定的,一律直接认定。
(3)发现在突出鉴定中弄虚作假、人为规避鉴定结果的,责令停产整顿,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4)发现鉴定合同或者鉴定报告存在问题的,要及时提出处罚意见。
(5)调查突出事故时,要对出具的非突出鉴定报告进行调查,对机构和人员一并严肃处理。
(四)观看湘煤集团土朱煤矿“3.17”事故(死亡4人)警示片
主要警示:
1、岩巷掘进,0.1~0.2m煤线,受断层牵拉影响变厚形成煤包,没有查明。
在迎头见煤线0.2m,且周边眼在0.8m处再次见煤后,没有停止掘进,报告并等候处理,而是违章装药放炮,导致突出。
2、放炮时采用“出班炮”方式,未严格执行“出班炮”制度,127人在井下,事故采区人员正在上下班,没有停电撤人。
3、防护措施不到位,突出后瓦斯逆流,进入人行上山,稀释达到爆炸浓度。
4、突出后,井下大面积瓦斯超限,调度员没有下达停电撤人命令。
矿领导得知后,亦未立即下达停电命令。
人行上山架空乘人装置仍在运行,18分钟后,脱轨运行的座椅与底板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致人行上山4人死亡,6人受伤。
三、讨论
7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进行了大会讨论发言。
4个省级煤监局、1个地级监管局、6个企业负责人作了发言。
袁亮院士作了发言。
6个方面:
一是技术路线。
二是借脑引智。
三是基础工作,关键是通风系统,实测数据。
四是把瓦斯治理当学问来做,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五是注意瓦斯突然升级,突然升级是基础工作不够。
六是科学救援,及时处置。
四、付建华局长总结讲话
付建华局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讲了两点意见:
(一)会议的主要收获
通过这次会议,煤与瓦斯突出问题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大家在认识上有了三个提升。
1、对防突工作的严峻性认识有所提升。
一是事故多发。
近年来随着煤矿开采深度和强度的不断增加,煤与瓦斯突出等动力性灾害的频度和强度明显上升,特别是一些地区和企业对防突工作认识不足、管理跟不上、投入不到位、应对不得力,致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频发,今年以来全国先后发生8起较大以上突出事故,死亡53人。
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已成为瓦斯防治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也是防范大事故的关键点。
栋梁局长反复强调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就是针对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问题。
从历史上看,重特大事故主要是瓦斯事故,煤与瓦斯突出、突出以后发生爆炸不在少数。
影响中国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前三十年的最大问题是“经济断面”,这是低标准的问题,主要影响的是通风系统。
后三十年的最大问题是“有水快流”,还是标准低的问题,主要影响的也是通风系统,安全投入。
近年来,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上升,成为了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问题,遏制突出事故成为了煤矿安全的重点。
二是教训惨痛。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破坏性大,破坏通风系统,造成大面积瓦斯超限,后果严重。
阜新“2.14”事故就是冲击地压导致大面积瓦斯超限,郑州大平煤矿瓦斯突出造成大面积瓦斯超限,还有鹤岗新兴煤矿瓦斯突出,最后都造成瓦斯爆炸,酿成百人以上特大事故。
大平煤矿、新兴煤矿都是高瓦斯矿井突然升级为突出的。
湘煤土朱煤矿事故,虽然只死亡4人,但性质、危害极为严重,是“2.14”事故、大平煤矿事故、新兴煤矿事故的情景再现,应深刻吸取教训。
三是应对不力。
近几起突出事故,在应对上不敏感、不及时、不果断。
作为突出矿井,在突出后,矿井、回风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瓦斯超限,矿领导、调度室还没有意识到是发生了突出,没有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太不敏感。
盘江集团响水煤矿“11.24”事故是典型的不敏感。
明智自己是突出矿井,工作面回风流、采区回风流瓦斯已经达到4%,调度室没有意识到是突出,认为是在进行传感器初始化。
集团调度室是联网的,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也没有引起重视。
直到河西风井瓦斯达到4%,汇报给通风主管领导,仍然没有意识到是突出,仍在安排派人员下井检查系统问题。
直到1个小时后,井下大巷行走的人员打电话到调度室,报告说人走在大巷感到头晕,才意识到可能发生了突出,派救护队下井侦察救人。
从突出到救护队下井,过去了一个多小时,救护队仍然救出了一些幸存人员,如果及时救援,死亡人数就很可能会减少。
不果断,是发生突出后没有果断停电撤人,土朱煤矿事故就是典型。
突出后没有下令停电,人行上山架空乘人装置仍在运行,乘人座椅脱轨,在突出18分钟后造成瓦斯爆炸,突出没有死人,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当然,放出班炮,井下还有127人,这是管理问题。
再如贵州新华煤矿“6.11”突出事故,在3分半钟内停电撤人,有效避免了事故的扩大。
2、对防突工作的复杂性认识有所提升
中国的突出矿井多,其他国家基本上不采突出煤层。
全世界突出矿井基本集中在中国。
中国突出矿井数量多,产量大,全部退出很难。
我们的特点是:
第一,突出矿井小、多、散。
近500处9万吨及以下突出矿井基本不具备防突条件。
防突是系统工程,这些小矿不具备解决的能力。
出现突出征兆后,基本上不会也不懂采取什么措施。
昨天淮南、神火介绍的经验,在这些小矿无法复制。
如云南的曲靖师宗县私庄煤矿,他们请了个专业公司,给他们进行防突工作。
这个公司打了几个钻,感到难度很大,干不了就撤了,不干了,然后煤矿自己干,结果就出事了。
这个矿原来是父亲干,父亲因病去世了,留下了这个矿,留下了2亿资产,儿子刚刚接手,出了事故,一切都没有了,现在人还在监狱。
所以,这些小矿的退出是大势所趋。
当然,如何平稳推进需要研究。
下一步将在四川开会,请国务院领导参加,专门研究淘汰关闭小煤矿问题。
第二,防突工作面对的情况更加复杂。
平煤、焦作、盘江、水城、六枝连续发生突出事故,发生在这些老牌突出的大型国有重点煤矿,说明防突难度确实很大,情况确实复杂,需要认真面对。
第三,引发突出的情况更加错综复杂。
在采取区域防突措施时,在施工防突工程时发生突出。
弄虚作假的问题时有发生。
鉴定作假,是自己欺骗自己。
防突措施施工方面弄虚作假,有作业人员的问题,也有管理制度的问题,有监管的问题,也有测定方法的问题。
防突是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要提高门槛。
必须开采保护层。
抽采系统很多矿井都建了,但那是小钱,用得怎么样?
运行需要花大钱,特别是打钻。
淮南吨煤打0.1m钻孔,专家讲需要0.3m~0.5m,有几个达标的?
资金、技术、管理都要求高,必须提高认识,小心谨慎。
3、对防突的重要性认识有所提升。
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社会对事故的容忍程度在降低。
企业消灭事故,才不会为事故所消灭。
目前,矿井开采强度大,延深快,如何加强预防,采取措施,使灾害治理的能力、速度大于生产速度。
必须主动工作,与灾害防治需要相适应。
要克服麻痹侥幸,严格源头治理,坚决淘汰不具备防突能力的矿井。
(二)如何做好下一步防突工作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已经成为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红线意识,就是不能出重特大事故。
树立红线意识,就是以安全为前提,不能保证安全的煤炭资源,就不要采。
1、抓好严格准入。
打仗要有战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
打不赢偏要打,肯定要吃亏。
防治突出也是这样,治理不了就不要开,不要采。
政府要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准入办法,企业也要有这个理念。
突出矿井投资那么大,不赚钱,还治不了,就少采,就退出。
一是适当降低灾害严重矿井的生产能力。
开采保护层是必须的,现在没有规定,我认为早晚要规定,就是要先开采保护层,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的,也要开采保护层。
生产能力核定的办法已经修订完成,马上就会发布。
这次修订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慎升快降。
提高能力的,要慎重,该降低的,马上降低。
对于神华的一些矿井,特别是露天矿,支持他们解决能力问题,可以多出,虽然总体市场不好。
就是要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二是淘汰不具备防突能力的小矿。
7月份召开全国整顿关闭小煤矿工作座谈会,重点关闭9万吨以下突出矿井,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
这些小矿不可能具备防治突出的能力,即使是通过了防治能力评估,也是弄虚作假。
三是严格新建突出矿井的核准。
现在,贵州有几对120万吨以上的突出矿井报上来要求核准。
按说,这些是大矿井,是先进的,这有个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问题,应该支持,我们也在思考和研究。
但是,这几年,大矿,突出大矿在防治突出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六枝、盘江、水城连续发生突出事故,说明国有大矿防治突出的困难也不少。
云南那个煤矿(注:
未听清矿名),已经干了,施工几年了,吨煤投资已经2400多了,还没有见煤。
实际上,投资上1000就亏损,建他干什么。
我们意见,在查明地质条件、事故原因,认真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后,已开工的这些突出矿井先认真审查专篇,建起来后,看干得怎么样,再考虑是否核准新上报的这些突出矿井。
2、依靠科技进步,做好防突工作
一是树立信心,积极应对煤与瓦斯突出灾害。
二是狠抓课题攻关。
很多理论问题、技术问题、工程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昨天,陕煤化与平安瓦斯治理国家工程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他们已经合作了四年,这次续签,很好。
这是一种成熟的方法,可以推广。
三是建立综合防突的工作体系。
要针对不同的矿井、条件,一矿一策,一面一策。
还有要充分发挥物探的作用,探明各种小构造。
各科研单位,要攻关研制简单、实用的物探装备,要把煤矿井下用的物探装备做得跟“傻瓜”相机一样,煤矿职工简单培训,人人会用,用于指导生产实践活动。
这是各科研单位,特别是西安院你们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是应用信息技术提升突出预警水平。
这几起突出事故,其征兆都很明显,就是没有引起重视。
五是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要提升防护措施、设施、设备的实用性、易用性,要进行演练。
发生突出了,4个人在避难硐室,不会用自救器。
这其实不怪工人。
厂家就不能搞一些可以重复使用的?
自救器一打开,就不能用了,工人都没有接触过,没有亲自操作过,就看你讲了一下,就会用了?
我点你们几个局长、专家,让你们穿一下飞机上的救生衣,你们有几个能完全穿正确?
因为你们只看过空姐的演示,而没有穿过。
六是强化监管手段。
现在,监管手段十分有限。
检查中如何知道钻孔深度、方位,没有仪器,没有手段,所以就出现弄虚作假。
七是理清发展思路,调整发展方向。
不是只有在效益好的时候,才能加大投入治理瓦斯。
昨天袁院士说的对,目前市场不好,生产压力不大,正是进行调整、解决防突问题欠帐的时候。
解决突出,要从地面做起,在地面抽采,像沁水盆地一样,把突出问题解决在地面,突出不解决不建井。
总之,绝不允许拼刺刀。
宁夏汝箕沟由井工改成了露天,煤质好,剥采比大点也没有关系。
过去,露天的经济剥采比是1:
7,现在是1:
10,治理瓦斯的投入很大,如果算上这个账,1:
15甚至是1:
20,也可能是划算的。
八是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
3、加强现场管理
一是统一指挥问题。
7月6日新疆兵团豫新公司大黄山煤矿,这边锁风压缩密闭,旁边仍在进行采掘作业,甚至就在锁风区,安排6个工人清淤,结果一起遇难。
还有阳泉的瓦斯爆炸,管瓦斯的安排瓦斯排放,管巷修的安排巷修。
这都是缺少统一协调,指挥失灵。
二是合理安排采掘部署问题。
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
有的矿井一个班一千七八百下井,原因是薄煤层矿井,规模还挺大,单产低,布置很多工作面,人怎么能不多。
还有系统问题,必须简单可靠。
有个矿井发生了事故,一看,七段暗斜井,怎么救灾。
还有,一些灾害严重停下来的区域,在问题完全解决前,坚决不能动。
随着采深增加,灾害程度加大,应当重新核定能力,把能力降下来。
采掘失调的矿井,必须停下来。
三是现场管理问题。
重点是地质变化,瓦斯变化,突出征兆等。
四是诚信问题。
讲诚信,就是要有良心。
在安全上,在瓦斯问题上弄虚作假,就等于图财害命。
加拿大一个女司机,为了一群野鸭子把车停在高速路,导致发生事故,被判终生监禁。
对于弄虚作假,我们严肃追究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不是只有等到事故发生后才可以追刑责的。
4、加强应急处置
一定要把权力放下去。
瓦检员、班组长,特别是调度员,要有在紧急情况下停电撤人的权力。
撤人撤错了也不要紧。
一定要把应急处置工作重视起来。
5、加大监管监察力度
特别是对两个“四位一体”的监察。
近期,国家局将组织对灾害严重的地区组织交叉执法检查。
这次交叉执法,为了提高针对性,改变过去以省为单位的做法,突出重点,检查一个地市。
各单位做好准备,下一步配合做好交叉执法工作。
五、贯彻落实建议
这次会议时间不长,但内容丰富,而且十分实在、实用,特别是8起事故,大多发生在老牌的具有突出危险性的国有重点煤矿,值得我们深思。
相比而言,我们的突出矿井大多是突然出现的,在管理、技术、人员素质方面还不能说已经起步,在开拓开采、采掘部署方面才刚刚开始调整,我们的监管监察人员没有对突出矿井检查的经验,可能大多数人连《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都没有读懂。
目前,新疆已经是西北突出矿井最多的省份。
在张文杰司长的通报中,新疆突出矿井6处,其实,我们突出矿井已经超过10处,而且还在不断增加。
陕、甘、宁均只有4~5处。
过去几年,我区发生3次突出,除第一次是延期突出未致人伤亡外,其余两次都致人员重大伤亡。
兵团的2次突出也都造成了人员伤亡。
突出和突出致人伤亡的比例比内地高得多,就是因为我们基本上没有防突的概念所致。
所以,我区的防治突出形势十分严峻。
这也说明,过去我们在设计审查中严格把关,控制准入,推动现有突出矿井与内地科研单位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这些措施是正确的。
下一步,建议:
1、借脑引智。
继续推动内地科研单位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合作。
对不具备条件的煤矿,推动进行托管。
2、督促相关煤矿尽快完善机构、配备人员,建立专业队伍,采用防突新技术,配备先进的仪器仪表,建立防突实验室,提高防突能力。
重点是地质工作能力建设、防突实验室建设和专业队伍建设。
3、严格督促现有突出矿井调整开拓开采方式、生产布局,尽快补上防突欠帐。
严格督促新建突出矿井严格按设计执行。
4、研究突出矿井准入标准。
是否可以暂停新批突出矿井。
5、委托中介机构研究制定新疆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相关规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防治 瓦斯 突出 座谈会 情况 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