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监测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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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监测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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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监测专项方案
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名称: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1月20日
一、公司概况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位于晋中市灵石县南关镇三教村西南。
公司成立于12月,是由山西凯通实业公司独家投资,集炼焦、化工、发运为一体民营公司,建设规模:
焦化项目为年产96万吨机焦,甲醇项目为年产甲醇10万吨。
96万吨/年焦化装置采用TJL4350D单热型捣固焦炉及化产品回收系统,涉及:
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动力车间以及脱硫、污水解决站、地面除尘站和在线监测等环保公辅设施。
重要产品产能:
年产焦炭96万吨/年,焦油3.8万吨/年,硫铵1.3万吨/年,粗苯1.2万吨/年,焦炉煤气制1万(标)立方米/年天然气。
我公司贯彻贯彻国家、省、市、县环保方针政策,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接受环保监管部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既有职工64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8人,专职环保管理人员7人,环保设施运营操作人员54人。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已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共有2项,96万吨/年焦化项目及配套10万吨甲醇技改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山西省煤炭管理干部学院于8月编制完毕,原山西省环保局于9月以晋环函【】690号文对其进行了批复。
不存在“未批先建”、“批小建大”、“越级审批”等问题。
山西省环保厅对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进行环保竣工与排放达标验收全面监测,重要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保部门批复总量控制指标规定,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并出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省站环监验字[]029号)。
公司废气排放方式是大气排放。
重要环保设施
防治设施
数目
设备名称
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9
煤场挡风抑尘网,洒水装置
焦仓5000m3,洒水装置、焦粉仓
备煤封闭式皮带机痛廊、封闭机罩,定期清扫
备煤破碎集尘罩、脉冲袋式除尘器
二合一地面除尘站
熄焦塔折流式木构造捕尘装置
筛焦除尘器
硫铵旋风+布袋除尘器除尘
脱硫系统PDS+栲胶法,两塔脱硫
噪声污染防治设施
各类机泵安装隔声密闭、减震支撑、消声器
衬垫橡胶板,U型溜槽输送煤、焦
烟气在线监控系统
1
SEMS(SO2、NOX)、Lss(颗粒物)
自动监控监测系统
5
报警系统、初级控制系统、紧急控制系统、
监测系统
非正常及风险防范
生化站有事故调节水池1200m3一座,设备用蒸氨塔和500m3事故氨水槽,备用生化解决装置出水泵
事故荒煤气安装双回路电源和自动点火装置,备用循环氨水泵
雨水收集池1000m3
废气解决设施名称
设计解决能力(m3/h)
实际解决
(m3/h)
解决废气来源
解决办法
解决重要污染物
解决效率(%)
设计
实际
煤气脱硫系统
10000
94208
焦炉煤气
湿法脱硫
H2S
95.7
95.7
HCN
66.7
66.7
煤粉碎布袋除尘器
2
2
煤粉碎机
布袋式
煤粉尘
95
95
运筛焦布袋除尘器
2×2800
2×2800
焦转运站筛焦机
泡沫式
焦粉尘
95
95
装煤出焦二合一地面除尘站
2—25000
2—25000
焦炉
雾沬式
烟尘
95
95
硫铵水膜旋风除尘器
2×4200
2×4200
硫铵干燥机
水膜+旋风
硫铵尘
95
95
冷鼓尾气洗净塔
95
95
废气解决设施
二、公司自行监测开展状况简介
(一)为履行自行监测职责,我公司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自行监测,监测手段分自承担监测与委托监测两种方式。
监测项目有烟气SO2、NOx、颗粒物、苯并芘、厂界噪音。
其中,烟气SO2、NOx及颗粒物均为在线自动监测;对于厂界噪音采用自承担手工监测,对于装煤除尘烟气苯并芘,委托晋中市环境监测站手工监测。
检测项目
自动
手工
监测方式
焦炉烟囱SO2
●
自承担监测
焦炉烟囱NOx
●
自承担监测
装煤除尘颗粒物
●
自承担监测
出焦除尘颗粒物
●
自承担监测
装煤除尘苯并芘
●
委托监测
厂界噪音
●
自承担监测
(二)自动监控设备运营状况
装置
设备名称
数量
规格型号
联网状况
验收
状况
生产厂家
安装地点
配套建设
时间
在线监测装置
烟气持续监测系统
1台
STEP-CEMS
正常联网
通过
深圳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炼焦车间
3月
烟气持续监测系统
1台
NOX监测仪
正常联网
通过
深圳世纪天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炼焦车间
12月
烟尘浓度持续监测系统
1台
Lss
正常联网
通过
山西鑫华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炼焦车间
12月
监控端子系统
5台
正常联网
通过
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
调度室、生化站、2#变电所、3#变电所、备煤配电室
3月
按照环保规定,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96万吨焦化项目污染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所有安装与省、市环保监控平台联网,当前运营良好。
(三)环保设施停用或检修
当环保设施因检修筹划停用或外部供电系统检修及发生故障状况下,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均准时向山西省环境监控中心、晋中市环保部门及灵石县环保部门提出报告与阐明。
三、手工检测方案
(一)废气监测方案
1、废气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重要排放源是大气,有组织废气排放口2个。
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表1
表1废气污染源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名称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测试规定
排放方式和
排放去向
1
装煤地面除尘站烟囱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
1#、2#装煤地面站烟囱
苯比芘
每季1次
记录工况、生产负荷等
大气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1装煤地面站监测点位示意图
3、监测办法及使用仪器规定
废气污染物监测办法及使用仪器状况见表2
表2废气污染物监测办法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办法及根据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备注
1
烟尘/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排放中颗粒物测定
GB/T16157-1996
2
SO2
定电位电解
HJ/T57-
3
NOX
定电位电解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第四版)
1
苯比芘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苯比(a)芘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HJ/T40-1999
4、监测成果评价原则
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原则见表3
表3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原则
污染源
序号
原则名称
执行原则限值
拟定根据
有组织废气
备煤破碎、筛焦
1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原则》(GB16171-)表5
颗粒物:
30mg/m3
.7建厂,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推焦
2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原则》(GB16171-)表5
颗粒物:
50mg/m3
SO2:
50mg/m3
.7建厂,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焦炉烟囱
3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原则》(GB16171-)表5
颗粒物:
30mg/m3
SO2:
50mg/m3
NOX:
500mg/m3
.7建厂,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粗苯管式炉
4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原则》(GB16171-)表5
颗粒物:
30mg/m3
SO2:
50mg/m3
NOX:
200mg/m3
.7建厂,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硫铵结晶干燥
5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原则》(GB16171-)表5
颗粒物:
80mg/m3
.7建厂,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10t/h燃气锅炉
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原则》(GB13271-)中第II时段燃气锅炉原则
烟尘:
50mg/m3
SO2:
50mg/m3
NOX:
200mg/m3
.7建厂,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无组织废气
厂界无组织
7
《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原则》(GB16171-)表7
颗粒物:
1.0mg/m3
.7建厂,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厂界噪声
8
《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音排放原则》(GB12348-)中二类原则
昼间:
60分贝
夜间:
50分贝
.7建厂,所在区域属二类区
(二)废水监测方案
本公司无废水外排,无废水排放口。
(三)厂界噪音监测方案
1、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
表7厂界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点位布设(与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时点位相似)
监测
项目
监测
频次
监测办法及
根据
仪器设备名称和型号
备注
厂界(焦场、煤场、正门、东门、三教村5个测点)
Leq
每季一次
《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原则》
GB12348-90
GM1351
2、监测点位示意图
图10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3、厂界噪声评价原则
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90《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原则》Ⅱ类原则,昼间:
60dB(A),夜间50dB(A)。
(四)公司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方案
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中未规定开展公司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五)、手工监测质量保证
1、机构和人员规定: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化验室配备四名专职化验人员。
2、监测分析办法规定:
一方面采用国标办法,在没有国标办法时,可采用行业原则办法或国家环保部推荐办法(尽量与监督性监测办法一致)。
3、仪器规定:
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通过质检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4、水质监测分析规定:
水样采集、运送、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解决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和《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规定进行。
5、噪声监测规定:
布点、测量、气象条件按照《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原则》(GB12348-)中规定进行,声级计在测量前、后必要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
6、记录报告规定:
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原始记录应详细、精确、不得随意涂改。
监测数据和报告经“三校”“三审”。
四、自动监测方案
(一)自动监测内容
自动监测内容见表8。
表8自动监测内容一览表
序号
自动监测类别
监测项目
安装位置
监测频次
联网状况
与否验收
1
废气
SO2
进出口
SO2、NOX、O2、颗粒物每5分钟一次
已联网
是
NOX
进出口
已联网
是
O2
进出口
已联网
是
颗粒物
进出口
已联网
是
2
废水
COD
进出口
COD、氨氮每2小时一次,流量每5分钟一次
已联网
是
氨氮
进出口
已联网
是
流量
进出口
已联网
是
(二)自动监测质量保证
1、运维人员规定: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具备三名持有省级环保主管部门颁发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人员。
2、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规定:
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持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校准与维护。
3、记录规定:
自动监测设备运维记录、各类原始记录内容应完整并有有关人员签字,保存三年。
五、委托监测
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装煤除尘地面站苯并芘监测项目委托晋中市环境监测站开展监测。
六、自行监测信息发布
(一)发布方式
1、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每日向市级环保主管部门上报自行监测信息,在市级环保主管部门网站向社会发布自行监测信息。
2、通过厂区外电子屏幕方式公开自行监测信息。
(二)发布内容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理位置、生产周期、联系方式、委托监测机构名称等;
2、自行监测方案;
3、自行监测成果:
所有监测点位、监测时间、污染物种类及浓度、原则限值、达标状况、超标倍数、污染物排放方式及排放去向;
4、未开展自行监测因素;
5、污染源监测年度报告。
(三)发布时限
1、山西聚源煤化有限公司基本信息随监测数据一并发布,基本信息、自行监测方案如有调节变化时,会在变更后五日内发布最新内容;
2、手工监测数据于每次监测完毕后次日发布;
3、自动监测数据实时发布监测成果;
4、每年一月底前发布上年度自行监测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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