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docx
- 文档编号:18551365
- 上传时间:2023-08-19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31.39KB
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docx
《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
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有效调控哈尔滨大都市圈内城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根据“省市共建”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绥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以及其它相关文件,特制订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宏观引导和调控哈尔滨大都市圈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大都市圈内城镇发展与布局、区域与城市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配置、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土地利用等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本规划同时指导大都市圈内各级城镇规划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
第3条本规划的范围为《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中所确定的以哈尔滨为核心的哈尔滨城市经济区的范围,包括哈尔滨市区、阿城市、双城市、尚志市、五常市、肇东市、呼兰县、宾县、方正县、依兰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延寿县、绥化市区、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庆安县、明水县、绥棱县、海伦市,共22个市县,总面积8.443万平方公里。
第4条规划期限为2001—2020年,近期为2005年。
远景考虑到2040年左右。
第二章哈尔滨大都市圈城镇体系发展的总体战略
第5条哈尔滨大都市圈应发展成为中国东北北部现代工业、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密集区,全国和东北亚地区的产业密集区之一;在先进生产方式的发展方面具有与国内外先进水平接轨能力的城市地区;黑龙江省“二次创业,富民强省”战略的主要载体,实施“省市共建”策略的基本调控空间;哈尔滨中心城与外围地区构建合理经济社会联系、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打破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人为分隔的有效平台。
第6条作为大都市圈的中心城市,哈尔滨市在东北、全国、东北亚和世界的定位是:
东北北部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东北亚地区的制造业基地和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重要中心城市,寒冷地区国际性城市,世界冰雪文化名城。
第7条哈尔滨市的职能定位是:
以装备工业、绿色食品产业、冰雪旅游、以北药为代表的寒冷地区生物产业、高技术产业,以及金融业、物流业和中高层次管理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为主要职能。
第8条继续强化哈尔滨市的“冰城”形象。
同时发展哈尔滨面向未来的新的城市形象,即“冬夏风光如画、多元文化荟萃、经济开放繁荣、人居环境优良的北方大都会”。
第9条哈尔滨市的远景目标是成为中国北方重要的中心城市,有创新能力的国内
一流城市,有国际竞争力的东北亚大都会。
第10条对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期末总人口预测和规划如表1。
表1哈尔滨大都市圈规划期末总人口规划(单位:
万人)
现状(1999年)
2005年
2020年
哈尔滨部分
927.1
965
1050
绥化部分
493.4
520
570
大都市圈合计
1420.5
1485
1620
第11条根据近年来各县市人口变化趋势和未来调控方向,确定规划期内人口聚集的方向包括哈尔滨市区及其卫星城(阿城、呼兰)、绥化市区、作为工业化和非农化重点的肇东、双城、尚志。
促进其他县市人口向重点地区的迁移。
对规划期末城镇化水平及城镇建设用地预测和规划如表2。
表2哈尔滨大都市圈城镇化水平及城镇建设用地规划:
现状(1999)
近期(2005)
远期(2020)
哈尔滨
绥化
合计
哈尔滨
绥化
合计
哈尔滨
绥化
合计
总人口(万人)
927.1
493.4
1420.5
965
520
1485
1050
570
1620
城镇人口(万人)
429.0
124.8
553.8
531
166
697
735
262
997
城镇化水平(%)
46.3
25.3
39.0
55
32
47
70
46
61.5
城镇建设用地(平方公里)
735
262
997
第12条大都市圈的远景城镇化目标是:
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城镇体系发展进入相对稳定的状态。
第13条调控大都市圈城镇体系整体格局时采用“分散—集中”的空间发展模式。
继续做大中心城市规模,壮大中心城市实力;促进次级中心城市的形成,以发挥对大都市圈发展的带动作用。
同时对中心城市在空间形态上采用分散化的策略,避免过密化。
第14条以“网络化组合城市”为大都市圈的新型中心城市空间结构模式。
将现状中的都市区放大,使主城区与邻近二级聚集区及日益壮大的卫星城、小城镇通过有序的分工及快捷交通系统沟通,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的网络状城市形态。
第15条大都市圈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采用非均衡发展的模式。
并以工业化推动外围重点城镇成长为次级城市。
第三章哈尔滨大都市圈城镇体系协调发展规划
第16条哈尔滨大都市圈城镇体系的职能等级包括大都市圈中心城市、次级中心城市、地方性中心城镇、重点城镇和一般城镇五级。
大都市圈中心城市即大哈尔滨,是由主城、二级聚集区、卫星城(阿城、呼兰、双城、肇东)和小城镇组成的网络城市。
大哈尔滨也是我国东北北部最主要的中心城市,在区域经济体系中作为控制、管理、研发中心,是区域的金融中心、物流中心。
将绥化、尚志培育为大都市圈的次级中心城市,以利于中心城市对区域发展带动作用的有序传递,及平衡整个大都市圈的区域发展。
规划期内两个次级中心城市应通过聚集较强的生产能力、促进服务业的壮大来发展对各自腹地的辐射力,并增强对哈尔滨大都市圈的支撑能力。
以各县的县城和县级市的市区作为地方性中心城镇,作为大型企业集团的生产基地和地方性社会经济服务中心。
选择基础好并有发展潜力的重点城镇,作为地方生产基地和跨乡镇的商服中心。
其他城镇作为大都市圈的一般城镇。
第17条哈尔滨大都市圈的城镇职能类型设为综合型、加工型、旅游型、交通港口枢纽型、采掘型、特色产业型、贸工农型等七种。
综合性城市有大哈尔滨(其中二级聚集区和卫星城侧重加工业)、绥化市区、尚志市区。
其中大哈尔滨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代表,而绥化、尚志以绿色产业、普通商贸服务业为代表。
加工型城镇有五常市区、宾州镇、巴彦镇、延寿镇、木兰镇、方正镇、通河镇、依兰镇,海伦市区、望奎镇、兰西镇、青冈镇、庆安镇、明水镇、绥棱镇,东风镇、拉林镇、小岭镇。
旅游型城镇有玉泉镇、亚布力镇、平山镇、太平山镇、帽儿山镇、山河屯镇。
交通枢纽港口型城镇有太平镇、大罗密镇、新甸镇。
采掘型城镇有达连河镇、苇河镇、沙河子镇、松江镇、清河镇。
特色产业型城镇有西集镇、五家镇、三道岗镇、对青镇、一面坡镇、周家镇、康金镇,四方台镇、秦家镇、宋站镇、昌五镇、中和镇、祯祥镇、海北镇、伦河镇、五站镇。
其他城镇为贸工农型城镇。
第18条根据目前大都市圈内各城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各城镇人口现状(公安局口径),结合各市县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和人口发展控制目标,对各城镇非农业人口进行预测和规划,结果见下表3。
表3哈尔滨大都市圈各城镇非农业人口规划(单位:
万人)
现状(1999)
2005
2020
哈尔滨市区
259.0
305
350
阿城市区
17.4
19.5
30.0
双城市区
13.6
15.0
25.0
尚志市区
7.5
8.5
20.0
五常市区
11.0
12.0
20.0
呼兰镇
10.3
12.0
20.0
宾州镇
6.1
7.0
10.0
方正镇
4.2
5.0
6.5
依兰镇
6.5
10.0
13.5
巴彦镇
5.9
7.0
9.5
木兰镇
4.1
4.6
6.0
通河镇
4.2
5.0
6.0
延寿镇
5.0
6.0
8.0
绥化市区
26.0
32.0
48.0
肇东市区
20.7
28.0
40.0
望奎镇
7.6
9.0
12.0
兰西镇
7.8
9.0
11.0
青冈镇
8.1
10.0
12.0
庆安镇
7.3
9.0
12.0
明水镇
6.6
8.0
10.0
绥棱镇
9.0
11.0
15.0
海伦市区
11.4
15.0
20.0
第19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如下:
>200万人:
哈尔滨;
20—50万人:
绥化、肇东、阿城、双城、呼兰、尚志;
10—20万人:
海伦、望奎、兰西、青冈、庆安、绥棱、宾州、依兰、五常;
5—10万人:
明水、方正、达连河、巴彦、兴隆、木兰、通河、延寿;
1—5万人:
四方台、秦家、宋站、昌五、中和、祯祥、海北、伦河、五站、玉泉、小岭、平山、康金、宾县、周家、一面坡、苇河、亚布力、帽儿山、山河、安家、拉林、东兴;
<1万人:
其他城镇;
第20条将哈尔滨大都市圈的城镇体系通过空间重组规划形成可持续而高效率的空间结构。
这一空间结构由以“网络化组合城市”为关键层次的3大圈层、十字形重点发展轴带、“一主两次”的3个中心、1个新区与4个二级聚集区、3个城市经济亚区组成。
第21条空间重组的基本安排是形成并优化环绕市中心的圈层构造。
第22条核心圈为哈尔滨市中心向外约10公里半径以内的区域。
其中内圈以现状建成区为主,“退二进三”是主要策略。
应控制人口规模,有计划地促进人口外迁,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聚集商业、物流业、办公(行政中心、大公司总部等)职能,建立完善的公共交通网络体系,建设楔形绿地系统,消除环境污染。
保护历史建筑。
提升城市空间质量,修补并完善城市形象。
外圈为满足城市空间扩展需要,一方面应适时进行新区开发,另一方面要以小城镇为依托,积极促进工业的聚集,完善近郊工业区功能,使相邻小城镇和工业组团整合为二级聚集区。
建设对外联系出口道路、机场等对外交通和区际交通枢纽。
保护轴间开敞空间,控制轴间横向填充和连片发展。
将松花江谷地划为农业和休闲用地,严加保护,不准进行工业开发。
核心圈人口规模由目前的约300万人发展到规划期末的35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50万),远景实际居住人口控制在400万人以内。
并使新增人口主要集中于新区和二级聚集区。
第23条将现状中的都市区放大,成为“网络化组合城市”圈。
由哈尔滨市区及与其相邻的阿城、呼兰、双城和肇东等外围市县组成,为哈尔滨的一小时都市圈。
以减少对核心圈的压力并为都市圈的发展服务为目的,建设实力强大、就业机会充足的综合性卫星城。
将现有铁路设施改造为快速轨道交通系统,使之成为与市中心联系的主要捷运方式。
保护自然环境和有特色的文化景观。
建设防护林体系。
近期重点建设阿城、呼兰两座卫星城,远期建设双城、肇东。
与核心圈一起,最终形成由主城区、二级聚集区、卫星城和小城镇构成的“网络化组合城市”,并以此作为“大哈尔滨”的关键层次。
在此圈层内尽快建成环行高速公路,一方面以此推进组合城市的一体化进程,另一方面强化哈尔滨作为全省交通和综合性中心的地位。
“网络化组合城市”圈居住人口规模由目前的600万人,发展到规划期末的700万人。
远景建议控制在800—1000万人之间,使人口数占哈尔滨大都市圈总量的50%左右,占直接腹地的20%左右。
第24条拓展圈是“网络化组合城市”圈以外的广大地区,发展目标是通过发展城镇经济带动县乡经济,避免相对衰落。
重点是建设次级中心,促进农村人口的有序流动,以绥化、尚志作为区域工业化的基地和人口聚集的中心,以绿色产业为特色,并逐步完善服务业体系。
创造充足就业机会,吸引人口,以满足其作为分区中心城市的功能需要。
其他县(市)的城镇发展以建立现代农区中心地体系为基本目标,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一般应首先向县城(县级市市区)集中,然后考虑向每县(市)的1—2个重点城镇集中,城镇体系的面向农区的服务、行政管理、物资集散和初加工等功能建设要适应农业规模化、集约化转变的趋势。
提高县乡经济的非农化水平,推进产业升级和城镇化进程。
农村地区要营造绿色产业发展环境。
加强交通与通讯网络建设,改善城乡联系的条件和农村发展环境,逐步扭转城乡差别扩大的趋势。
第25条各圈层的发展和调控要点落实在贯通各圈层的以线性基础设施束依托的发展轴带上。
以此作为城镇布局的基本形式。
重点发展轴是京哈–––哈绥、滨洲–––滨绥铁路沿线的十字形地带。
次要发展轴是拉滨(铁路)、同三、哈萝、哈黑、通榆(公路)沿线地带。
第
26条整个大都市圈采用“一主两次”的多中心结构。
第27条以新区与二级聚集区作为主城区用地扩展的方式。
围绕主城区的5个二级聚集区分别是王岗—新发、平房—朝阳、幸福—成高子、哈东化工区—东风、松北—松浦。
应鼓励二级聚集区的发展,使之与外围的综合性卫星城相互补充,共同作为疏解过密化的中心区功能的手段之一。
各二级聚集区间设立永久非城建用地区,以防止相连使主城区蔓延为更大的饼状物。
建设各二级聚集区与城市四环路及环城高速公路的联系通道。
根据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的需要,松北应按哈尔滨市的新的生态化城区进行大规模开发。
第28条以大都市圈中心城市和次级城市为核心划定城市经济亚区,以此为框架组织相对完整的生产生活圈。
通过亚区的划分来打破现行行政区划界限,推动行政体制改革,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发展。
哈尔滨城市经济亚区包括哈尔滨市区、阿城市、双城市、呼兰县、肇东市、宾县、巴彦县、木兰县、通河县;
绥化城市经济亚区包括绥化市区、兰西县、青冈县、望奎县、明水县、海伦市、绥棱县、庆安县;
尚志城市经济亚区包括尚志市、五常市、延寿县、方正县、依安县。
第29条根据发展战略的需要和各自的条件制订主要城镇与重点产业园区的发展策略。
作为大都市圈的中心城市,哈尔滨市未来发展应扬长避短,在充分利用现有基础的前提下,结合东北亚区域合作趋势,近期把哈尔滨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装备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区域性经济贸易中心和世界冰雪旅游名城,并注意国际性城市职能的培育。
在强化第二产业功能的同时,积极建立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
远期,在继续强化上述城市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国际性城市职能建设,致力于将哈尔滨市建设成为在东北亚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中承担重要角色的区域性国际服务中心,特别是努力建成商贸金融中心、交通运输物流中心、科技研究与开发中心、信息中心、旅游中心和文化教育中心。
阿城、呼兰、双城、肇东的发展方向是成为哈尔滨市的卫星城,以工业为经济发展和职能分工的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其在中心城区及其腹地之间的承接、传导、聚集和疏解作用。
各自的工业发展方向也应有进一步的分工。
建立能够实现与中心城区便捷联系的快速轨道交通体系,使各卫星城成为就业机会充足、居住条件优越、能够有效缓解主城过密化趋势的新城,以优化中心城市空间结构。
各市镇在规划与建设方面也应避免千城一面,应突出城市特色,体现个性。
第30条为平衡大都市圈内的区域经济,促进城镇、经济快速有序发展,应采取重点扶持的方式培育地区性的增长极核。
确定尚志市作为东南部地区的中心城市。
绥化市区作为北部的中心城市。
尚志市区应依靠自身优势,利用其位于滨绥线上交通便利的优越条件以及都市圈内林业资源、旅游资源等丰富的特点,加快城市建设,壮大经济实力,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增强对都市圈南部地区各城镇的集聚和辐射能力,以食品、建材、轻纺工业、旅游业为支柱产业,建成人口规模达到20万左右的中等综合性工业城市;另一方面哈尔滨市区要把其作为经济与产业辐射的重点,扶植其工业发展,带动人口增长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从而实现次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
绥化市区位于黑龙江省南联北开大通道上,是哈尔滨与伊春、黑河、北安等城市经济交流与联系的必经之路,其发展不仅要靠其自身优势,还应借助于哈尔滨市的经济辐射和国家、省对经济发展轴线的投资,以发展第二产业,特别是绿色食品的深加工为重点,加快城市发展建设步伐,增强对北部地区城镇的吸引辐射能力,形成寒地绿色食品基地,生态旅游服务中心。
建立并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服务网络。
第31条邻近主城区布置的各产业园区,包括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平房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平哈东化工区、动力朝阳工业区、南岗哈西工业区、香坊幸福工业区、道外松北工业区、太平物流集疏园区,应与邻近小城镇、既有工业和城镇建设用地相结合,以便形成空间上高度组织化的二级聚集区。
在绥化(绿色食品产业)、尚志(生态、冰雪旅游)、阿城(制造业)、呼兰(利民,医药工业)、双城(生态经济)、肇东(农产品深加工)分别建立6个各具特色的产业园区,以推动大都市圈次级中心的形成和卫星城的建设。
第32条交通系统的建设应贯彻公交优先原则。
在已有的区域交通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路、铁路、航运建设,使哈尔滨与各方向的对外联系均有高速或快速交通。
建立主城区内部的快速轨道交通体系,利用阿城、呼兰、双城、肇东与哈尔滨之间现有的铁路系统开辟公交化快速客运系统,并使二者相衔接,形成大哈尔滨组合城市的大容量快速轨道交通网络,以有效疏解过密化的中心区功能,形成可持续的城市形态。
建设贯通双城、阿城、宾县(宾西镇)、呼兰(长岭镇)、肇东(四方镇)的环城高速公路,改造主城区及二级聚集区与环城高速公路连接的出口路。
修建肇州、肇源至哈尔滨市的二级公路,增强哈尔滨市对西南方向毗邻地区的辐射和吸引功能。
第33条电力建设要遵循“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电网建设,改善电源结构”的发展方针,主要任务是加快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和热电联产的热源建设。
近期要继续大力推进农网、城网的建设与改造,争取在省内率先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完成对小火电机组的改造与淘汰工作,配合省和国家积极推进哈尔滨热电厂和哈尔滨发电厂烧煤改烧俄罗斯天然气项目的前期工作,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电力市场。
第34条以增强电信网络的综合通信能力、提高网络技术水平为重点,加快基础通信网、数据通信网、智能网、数字传输网和电信管理网、支撑网的建设,达到世界先进技术水平,建成网络运行高效可靠、业务品种齐全、管理服务优质、适应国民经济发展、满足社会多层次需要的现代化电信网络。
第35条加大力度发展信息产业,使哈尔滨成为全国一级信息收集、分析、处理、提供、传播中心。
迅速提高光纤通信、移动通信、数据通信水平。
使信息网在规模容量、技术层次及服务水平等方面尽快达到进入世界先进水平。
建设一级城市之间的信息高速公路。
大都市圈内的中等城市之间要建立二级信息中心,小城镇建立三级信息中心,提高通信方便程度和效率,除接收、消化一级中心传递的信息外,还应有独立收集、分析复杂信息的能力,同时将有关信息向域内扩散。
不断完善一、二、三级信息中心之间的光缆干线系统。
第36条哈尔滨大都市圈的水利体系发展应突出基础产业地位,坚持除害与兴利相结合的原则,加强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经营管理,提高水利工程自我维护、自我发展的能力。
哈尔滨地区近期以松花江干流堤防消险加固为重点。
远期规划建设龙泉、二号桥、小元宝、马鞍山、细林河、扶安、华山、太平山8座大中型水库。
绥化地区的防洪工程建设将以大中小河流堤防土方工程达标和松花江、呼兰河、通肯河、克音河等主要江河及重要小河流的穿堤构筑物配套和大中型水库重点配套工程、重点险工处理为规划建设的重点,突出流域性综合治理。
新建永久性工程项目,其中包括大中小河流新建穿堤构造物。
建设病险水库配套、消险工程。
第37条围绕进一步调整优化城市结构,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的要求,为在哈尔滨构建基础设施完善、城市特色鲜明、环境整洁优美的现代化大都市框架,综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城市建设的需求,对路桥建设、供水建设、排水建设、供热建设、城市燃气、公共交通建设、环卫设施建设、城市绿化建设确定具体目标,指导建设过程。
第38条根据哈尔滨市作为东北区域性物流中心城市、东北亚地区国际性物流中心城市的地位确定物流空间体系框架。
大都市圈大型物流园区依托哈尔滨中心城市的交通枢纽和线形基础设施束及太平国际机场布置。
主要承担国际、区际贸易和其他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物流;中心城区边缘布置各类小型配送中心。
第39条大都市圈的物流中心分级规划如下。
一级物流中心:
哈尔滨中心城市铁路、高速公路站场及太平国际机场;
二级物流中心:
松北新区、尚志、阿城、双城、绥化、肇东;
三级物流中心:
呼兰、宾县、五常、方正、通河、依兰、巴彦、木兰、庆安、海伦、明水、青冈、兰西;
四级物流中心:
延寿、望奎、周家、蜚克图—宾西、孟家、四方、宋站等。
第40条结合松北新区开发和江北CBD的建设,新建省、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科研中心(大学城、科技城、人才及科技成果交流中心),商贸、博览中心,文娱、体育中心,医疗中心。
哈尔滨大都市圈生态工程建设的基本任务是在提高森林、草原、湿地、水域等自然生态系统和城市、农田等人工生态系统的承载力的基础上,构筑适宜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大都市圈生态网络。
第41条建立大都市中心城区内部的绿色开敞空间系统。
为了防止城区的无限蔓延,建立市区外围的环状绿地隔离带。
建立沿各轴线的楔状绿地系统。
建立沿城际之间的主要交通干线的带状绿化带。
第42条在三大圈层中进行各有侧重的生态建设。
内圈(主城区)应进行大规模的绿地建设,以解决自然空间匮乏问题。
包括规定较高的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开发公共绿地;推行园林化单位政策;充分利用道路和河流两侧绿化,将各种绿地联络成绿地系统,形成生态廊道;使城市空间和自然空间相结合,保证居民就近享受绿色空间,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沿江谷地、各二级聚集区之间用地设为开敞空间。
中圈(网络化组合城市)应立足于构筑可持续的大都市形态。
包括维持近郊农业生产功能,发展设施农业、园艺业;控制卫星城用地形态;向居民提供多样化的休憩空间;尽可能保持和利用现有绿地,建立大型公共绿地或以绿地为主的公共设施和休憩设施,如动物园、疗养院、高尔夫球场、滑雪滑草场、森林浴场等;建立防护林体系。
外圈(拓展圈)的重点是建设生态市镇和生态县。
保护农业生产基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林业生产基地,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重点推进环保模范城镇的建设;改变村落布局松散、分散的局面,节约建设用地。
第43条建立肇东“三北”防护林生态公园和依托哈尔滨市区外一、二环线路及哈尔滨–––阿城、哈尔滨–––宾县、哈尔滨–––绥化、哈尔滨–––大庆、哈尔滨–––双城五条放射路走向规划二环、五射的大都市区生态公园网络。
建立哈尔滨大都市圈东北部山区的森林生态公园和沿松花江绿化的滨江带状生态公园。
第44条哈尔滨市区形成以一江、二河、二环、四纵、四横的绿色廊道网。
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以上。
第45条改造和建设何家沟、马家沟、信义沟、太阳岛、虎园、月亮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哈尔滨 大都市 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