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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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2018年北仑区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CBNB--BL045G
项目名称:
2018年北仑区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北仑区财政局批准,现就2018年北仑区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CBNB--BL045G
二、采购组织类型:
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
公开招标、自用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品目一:
60万元,品目二:
40万元/家。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2日止
六、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品目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入围家数
一
2018年北仑区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一
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对北仑区约332家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性检查
1家
二
2018年北仑区重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二
自合同签订日起1年
对北仑区约718家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性检查
3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机构在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4、特定条件:
投标单位具有四级标准化及以上安全生产的评审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
8:
30-11:
00;下午:
1:
30-4:
00。
2.发售地点: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
李娜联系电话:
8传真:
邮箱:
3.售价:
招标文件每品目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
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九、投标保证金:
品目一:
人民币12000.00元整;品目二:
人民币8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25日下午16:
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至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银行账号:
88。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27日09:
00时(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6月27日09:
00时(时间)在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二、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三、落实的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新矸长江路1166号行政中心A座
联系人:
郭先生,电话:
8
采购代理单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系人:
单琛耘、李艳、杨未、王鸯鸯、张亮、徐承、邬力;
联系电话:
0、传真:
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宁波市北仑区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
1。
关于本次投标的标书费、投标保证金、服务费都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号:
88
户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5日
第二章招标需求
编号:
CBNB--BL045G
采购单位名称:
宁波市北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一、招标内容
品目号
二个
采购内容
对北仑区1050家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性检查
*采购预算
品目一:
60万元;品目二:
40万元/家(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二、招标要求
2.1总体思路
2.1总体思路
北仑区一般工贸企业众多,主要集中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隐患涉面广,专业性强,然而区安监局工作人员不足30人。
一边是企业安全监管需求与日俱增,一边是政府监管服务力量相对薄弱。
为破解这一难题,决定采取有偿服务模式,委托第三方选取专业技术人员以区安监局的名义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服务,弥补监管力量不足,推动区域安全生产总体提升。
2.2安全生产服务类型
2.2.1综合性、临时性重点(专项)安全检查。
综合性检查: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从企业安全生产机构建设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业现场安全、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急管理及演练、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等主要方面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或具体整改意见,及时纠正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帮助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
同时,通过对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运行各个环节的全面检查,分析、查找综合安全检查所发现隐患问题的根源,从企业运行机制、设施设备本质安全程度、安全管理手段运用等方面着重分析企业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过程中值得借鉴的经验、存在的主要隐患或问题以及企业今后应重点加以改善提高的工作内容,并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现状评定企业安全等级,为进一步的安全生产执法监管重点和方向提供依据。
临时性重点(专项)检查: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上级指示精神及季节性、节假日特点、举报投诉以及各类专项安全检查要求,安排第三方机构协助区安监局、街道或自行开展各项临时重点安全检查,出具书面检查意见。
此项工作不定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临时安排检查。
2.2.2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指导企业根据本单位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情况,按照北仑区风险评估指南等相关标准,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好“双预防”工作。
2.2.3安全生产风险分析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冶金等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监管综[2016]108号)的工作要求,指导企业根据本单位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相关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并出具书面评价结论。
2.2.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服务
根据企业提出实际需求要求,针对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由区安监局制定计划,对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
2.2.5事故应急咨询服务。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北仑区安监局的要求,组织相应的技术专家参与辖区内事故应急处置咨询服务和调查工作。
2.2.6专项整治全程服务。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关于深化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8〕8号)、《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8〕9号)、《宁波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8〕1号)等专项整治文件的要求,对三场所三企业,重点是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的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
2.3监督性检查范围及工作安排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商贸等标准化达标企业,销售额500万以上的企业,或者上年度工伤事故多发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可燃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以及船舶修造、涉氨制冷等危险工艺的一般工贸企业。
品目一和品目二入围共4家单位。
品目一中标单位负责小港戚家山区块约332家企业;品目二按中标单位的排名次序自主选择以下三个区块之一负责:
1、新碶郭巨约239家企业;2、大碶梅山约239家企业,3、春晓柴桥霞浦白峰约240家企业。
以上区块企业的家数若浮动超过10%以内的数量不作调整,仍按上述规定数量结算。
注:
中标单位按区域划分检查范围。
2.4工作要求
中标单位应落实专项检查人员,并配备1辆专用车辆以及相关执法装备(笔记本电脑、相机、便携式打印机等)用于检查工作。
检查员应具备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资质、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评审工作一年以上。
检查前,应根据企业的行业类型,规模大小安排2人或2名以上的检查员,开展检查工作,至少有一名检查员具备被检查服务企业的行业评审资质(可外聘)。
开展2.2.6专项全程服务人员,应熟练掌握并理解相关标准要求,能提出具体的工作方案要求。
*投标时须确定其中一名检查员作为检查负责人,此名检查员应为中标单位的正式员工,能够熟练掌握开展安全检查的方法及知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能力及文字功底。
合同履行期间,检查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检查负责人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其余从事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在投标时予以明确。
中标后所有参与检查的人员必须经安监局面试并书面确认(含外聘人员)。
如在履行合同期间,需临时增加、更换检查人员,均需提前经安监局面试并书面同意。
每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及扫描件留档。
扫描件应每星期汇总上报。
每月工作情况应在下个月结束之前汇总并编制月度总结,具体应报上工作计划,实际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未完成情况原因,检查情况,因通过数字,图文等展示,并结合案例说明。
合同结束后,应上报所有书面检查资料、培训教育、专项验收等资料及其电子文档,并对合同期内履行工作情况,上报工作总结。
品目一须安排人员常驻招标人单位,等同检查负责人要求,负责汇总每天检查情况、检查服务工作的计划安排、隐患等级的判定,各组工作量统计汇总整理、参与检查等工作。
其余要求品目一与品目二一致。
2.4.1检查员应当遵循下列行为规范:
1)、检查员以安监局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服务检查,严禁从事与检查无关的事项,杜绝“吃、拿、卡、要”等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员要根据监督性检查方案的有关规定,严守《检查员守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3)、与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检查员应当回避。
4)、检查员要加强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检查结果正确性。
5)、检查工作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归档,并遵守保密协议。
6)、检查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安监局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2.4.2检查员在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安监局报告:
1)、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的;
2)、检查中存在较大争议问题的;
3)、其他认为有必要报告的事项。
2.4.3招标人将把检查员所检查企业的当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工伤事故率等指标,专项行动对各组检查情况等督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对检查员实施绩效考核(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发文)。
2.4.4检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将采取对检查员提前清退或者与中介机构中止合同等措施。
1)、未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的;
2)、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而未及时报告的;
3)、检查中从事有损安监局形象、严重弄虚作假、职业道德不良等行为。
2.4.5中标单位及检查员应对检查结果负责,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按《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进行处理。
五、项目金额及支付方式
1)、50%的费用在合同签订后半年内支付;
2)、剩余50%的费用根据服务期结束后,根据工作量完成情况及考评绩效按照比例支付。
六、其他事项
合同期内,对已检查企业发事故,事故原因涉及到的隐患未能及时指出并要求整改,一般亡人事故或者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一起扣0.5-2万;较大亡人事故一起扣3-5万,连续两起以上,合同取消,尾款不予支付;重大及以上等级事故,合同取消,尾款不予支付。
七、监督考评办法
北仑区安监局制定以下《北仑区第三方监督性检查考评细则》(附件2),对安全中介机构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性检查的情况进行跟踪和考评,结合被检查的企业及相关部门的意见进行日常监测、季度测评、年终考核,以工作量、服务质量及实际服务效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
绩效考评得分与实际付款金额挂钩,实际付款金额额度按下表支付:
考评得分与付款金额比例一览表
考核得分
90分以上
80~89分
70~7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付款比例
全额付款
九折付款
八折付款
七折付款
六折付款
实际付款金额=中标金额数×付款比例×工作量完成百分比
对于安全中介机构违反国家咨询服务相关规定,特别是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查报告、证明和服务人员不到现场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按《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理。
附件:
1、北仑区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安排
2、北仑区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考评细则
3、北仑区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守则
4、北仑区第三方社会化服务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5、北仑区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检查表(试行)
附件1北仑区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安排
序号
服务类型
服务内容
服务频次
进度安排
工作量要求
备注
1
综合性、临时重点安全检查
综合性:
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业现场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应急管理及演练、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其中职业病检查2000万产值以上),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并形成《北仑区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检查表(试行)》,提交企业签字确认;
临时性: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上级指示精神及季节性、节假日特点、举报投诉以及各类专项安全检查要求等要求,临时安排协助区安监局开展检查或自行组织开展临时性安全检查活动。
一般性企业每年检查2次,三场所三企业检查4次(根据企业风险调整);临时安排,被检查企业类型、频次、范围不限定
每礼拜由区安监局制定工作计划,根据企业规模及特点,选调机械、轻工、纺织等不同专业人员,提前制订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人员数量、专业配置、时间),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并按时开展检查活动,每月10日前向区安监局提交书面检查汇总报告。
每家中标单位在合同期间内完成相应的服务任务,其中三场所两企业一年至少检查1次,其他企业一年至少检查3次。
检查组需出具《北仑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性检查(初查)表》交由企业确认,同时帮助企业制订整改措施、方案,并对企业安全等级评定,提出检查频次建议。
2
安全生产
培训服务
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培训工作
进企开展安全培训,一年不少于12家次。
3
安全生产风险辨识
根据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根据北仑区风险评估指南,做好企业“风险评估管控”
根据辖区内实际数量,指导完成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
4
安全生产现状评估
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现状评价
根据辖区内实际数量,指导冶金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出具相应书面报告。
5
事故应急
咨询服务
根据区内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需要,中介机构根据事故类别,立即安排技术专家和应急咨询人员到事故现场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根据实际情况及区安监局要求随时随地开展相应工作。
6
专项整治全程服务
对三场所三企业,重点是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的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
根据《宁波市安监局关于深化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8〕8号)、《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8〕9号)、《宁波市安监局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发布金属冶炼企业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甬安监管综〔2018〕1号)等专项整治文件的要求,对三场所三企业,重点是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的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整改方案,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
附件2北仑区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考评细则
项目
标准内容和要求
评分标准
得分
机
构
建
设
(20分)
1、机构经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分)
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扣4分
2、机构具有安全技术服务资质(4分)
未能提供相关安全服务资质证明材料,扣4分
3、按要求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车辆(4分)
车辆、设备不到位,扣1-4分
4、组成检查组的工作人员符合规定要求(4分)
检查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扣1-4分
5、建立检查服务工作制度,有相应的操作流程并执行到位(4分)
未能提供相应工作制度或执行不到位,扣1-4分
规
范
服
务
(30分)
2、按照月度工作计划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并对其承担工作的真实性、客观性、科学性、准确性负责。
(8分)
按月计未完成的发现1次扣1分,弄虚作假的一次扣0.5。
4、对被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10分)
无书面检查记录或记录不完善的,1次扣0.5分
5、对被服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隐患的,应提出明确整改建议及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并与企业予以确认。
(4分)
未提出隐患整改建议的,1次扣0.5分;整改建议缺乏针对性的,1次扣0.5分;未提出时限的,扣0.5分。
6、检查员要严格遵守检查流程,主动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对检查表涉及的法律法规向企业做好解释、宣贯工作(4分)。
未能做到的,1次扣0.5分
7、检查员应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进入现场按规定穿戴自备防护用品,保证自身安全(4分)
未能做到的,1次扣0.5分
服
务
监
督
(20分)
1、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到位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应按月汇总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安监部门(3分)
未汇总上报安监部门的,1次扣1分
2、应及时将安全检查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有关证据归档,不得外泄,并按照安监部门要求及时报送各类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4分)
缺1次,扣0.5分
3、因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方法方式粗暴被服务企业投诉反映,经核实属实的(3分)
核实1次,扣1分
4、必须依法经营服务,不得假借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不得借机推销产品或服务,杜绝商业贿赂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被举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10分)
查实1次,扣10分。
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另行处理。
服
务
效
果
(30分)
1、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检查服务内容(6分)
在本合同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服务内容的,缺1项,扣0.5分
2、被检查的企业安全绩效提升改善成效明显(6分)
企业安全绩效水平提升改善不明显的,酌情扣1-6分
3、被检查企业在上级部门或区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固有性重大安全隐患的,未上报安监部门的(8分)
发现1次,视情节严重性大小扣1-4分
4、被服务企业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作满意度测评(5分)
由被服务企业确认评分,满意得5分,比较满意得4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太满意得2分,不满意得0分
5、街道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作满意度测评(5分)
由街道确认评分,满意得5分,比较满意得4分,基本满意得3分,不太满意得2分,不满意得0分
其余倒扣条款
1、检查人员须经区安监局面试。
检查人员须经区安监局面试并书面确认,未经确认参与检查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2、按期对企业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合同期内,对企业培训服务达到12次及以上,每少一次扣2分。
3、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程指导。
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及规范标准要求,对名单内涉氨制冷、涉爆粉尘企业等企业进行验收整治,发现超标准提出要求、未达标准验收通过的,或达到要求不予通过的,发现1家扣3分。
考评人签名:
考评合计得分:
考评日期:
附件3
北仑区第三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守则
1、检查员以安监局的名义对企业进行监督性检查,严禁从事与检查无关的事项,杜绝“吃、拿、卡、要”等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2、检查员要根据监督性检查方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实施检查,确保检查质量。
3、与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检查员应当回避。
4、检查员要加强自身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检查结果正确性。
5、检查工作资料、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检查员应及时归档,并遵守保密协议。
6、检查员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区安监局、石化区安监局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7、检查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区安监局将采取对检查员提前清退或者与中介机构中止合同等措施。
(1)未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查的;
(2)检查中发现企业有重大事故隐患而未及时报告的;
(3)检查中从事有损安监局形象、严重弄虚作假、职业道德不良等行为。
8、检查员应对检查结果负责,出具虚假检查报告的,按《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进行处理。
附件4
北仑区工贸企业第三方检查工作评价表
被评价单位: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情况
1
是否出示检查告知书,告知企业投诉渠道;是否佩戴区安监局印发的检查证开展工作;
是□
否□
2
是否佩戴区安全帽、防护背心等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进入现场按规定穿戴自备防护用品;
是□
否□
3
是否存在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方法方式粗暴等情况;
是□
否□
4
是否自觉遵守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职;
是□
否□
5
检查是否完整、客观、真实,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提出明确整改建议及整改方案、整改时限,并与企业予以确认;
是□
否□
6
是否发现假借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借机推销产品或服务,获取商业贿赂及其他行为;
是□
否□
总体
评分
□5分非常好□4分较好□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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