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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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分配方案修改稿
根据太教[201X]17号《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实施有效激励,建立符合学校自身发展要求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姓名:
XXX
学校:
XXX
时间:
XXX
根据太教[201X]17号《太仓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实施有效激励,建立符合学校自身发展要求的分配激励机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核心,突显“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的评价导向,着力构建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全面提高。
二、基本原则
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范围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考核办法
(一)学校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工会主席、各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二)根据教职工岗位进行分类考核,并制定考核细则。
考核的主要指标以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等各方面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从实际出发,围绕考核内容,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立各类岗位津贴、超工作量津贴、骨干教师津贴、出勤津贴、师德考核奖、工作质量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等有关考核、奖励项目,从而充分发挥对教师的激励导向作用,实现激励性和约束性的有机统一。
(三)绩效考核做到三个结合:
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
在考核过程中、充分听取年级组、学科组、任教班级学生及学生家长等多方面的评价。
(四)绩效考核一般由单位按规定的程序与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年度考核前先完成师德考核,绩效考核时间段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按照12个月分两段考核(1月~8月,9月~12月)后合并计算。
系统内骨干支教、托管共建互派、借用人员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考核后,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发放;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用人单位考核方案考核结算出金额后,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实发放;如担任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涉及的相关津贴由用人单位在绩效总量内发放。
(五)教职工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学校主管部门申诉。
五、考核重点
(一)教师岗位: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教师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师德考核根据《太仓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和学校师德考核细则进行,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的情况。
在考核中,要明确规定,教师必须认真落实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三项规定”,践行“教师誓词”,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不得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教育教学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的情况。
德育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在日常管理和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
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尤其是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或品行上有偏差的学生;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专业发展主要考核教师拓展专业知识、完成规定的培训进修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及水平的情况。
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其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常规管理、班集体建设和班队活动有效开展、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
(二)管理岗位:
重点考核管理知识水平,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组织实施能力,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校级领导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另行制定。
中层干部的考核由学校进行,结果报教育局审核。
(三)教辅、工勤岗位:
重点考核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劳动安全等。
六、绩效工资的构成和分配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分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项。
岗位津贴按照教职工本人执行岗位工资所对应的岗位及工作年限,对照《太仓市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
生活补贴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000元。
对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工作、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的教职工,按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教师教学工作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因工作需要、学校安排造成教学工作量不足的,可视作达到规定工作量;若因个人意愿减少工作量的,则相应减发岗位津贴。
临近退休(两年内)的教师,可适当照顾工作量。
当月旷工半天或因病、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连续病、事假达到一个月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当月病、事假不满一个月、工作超过10个工作日或其他情形,当月岗位津贴酌情减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产前假(算病假)和哺乳假(算事假)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期间,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病、事假,学校可酌情给予一定数量经济补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教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及配偶父母死亡时,经领导批准,给予三天丧假。
年度考核被确定基本合格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按60%计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年度考核被确定不合格的,或未参加年度考核及因受处分等原因而未定等次的,下一年度1月起岗位津贴停发,生活补贴全额发放。
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要求的,视情节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见附件一)
被立案审查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停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立案审查后有结论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因受处分(处罚)领取生活费的人员,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受行政处分人员按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充分体现“奖励性”的特点,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骨干教师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的考核、分配机制。
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的行政提高部分、太仓市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托管支教教师津贴等由市教育局统筹下达额度后由学校发放,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的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由学校按普通教师进行考核发放。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各类岗位津贴、超工作量津贴、骨干教师津贴、出勤津贴、师德考核奖、工作质量考核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等,并制定具体分配办法。
1.各类岗位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35%)
(1)班主任津贴
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与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归并,不再分设,统一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管理。
原则上学校为每班配备一名副班主任,协助班主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工作。
班主任津贴人均300元/月,副班主任按照工作质量津贴分别定为110元/月、100元/月,90元/月。
全年按10个月核定。
班主任津贴经考核合格后按月发放,离开岗位后不再享受。
按此标准发放后班主任工作量不再另外计入教学工作量。
学校中层及以上人员担任班主任的,享受班主任津贴的一半。
(2)教育教学管理岗位津贴
校级领导管理岗位津贴行政提高部分由局统筹考核核定后,由学校发放。
学校中层达到规定工作量的,正职岗位津贴为600元/月,副职月岗位津贴为500元/月。
中层干部管理岗位津贴行政提高部分由学校考核发放(经费额度由局统筹下拨)。
兼任行政(工会、社团)职务的按所任最高职务级别计算,不累加。
年级组长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后勤年级组长岗位津贴减半发放。
(担任年级组长的不再担任班主任,但可以参加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竞岗)
教研大组长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语文、英语学科的教研大组长。
(担任教研大组长的原则上要兼任本年级段的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岗位津贴不兼得,不再担任班主任)
教研组长岗位津贴为100元/月(根据学校实际,各学科设教研组和备课组,担任教研组长的要兼任本年级组的备课组长,备课组长岗位津贴不兼得。
)
备课组长岗位津贴为80元/月。
年级段辅导员岗位津贴为60元/月。
团支部书记岗位津贴为60元/月。
网管津贴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再定。
(3)教学岗位津贴
教学一线岗位津贴为500元/月,全年以10个月计算。
教学人员达到规定工作量,教学岗位津贴系数为1。
担任毕业班考试科目的,岗位津贴系数为1.2。
校级领导、中层干部的教学工作津贴由学校按普通教师身份考核,实际工作量的计算按正校职(级):
相当于同学科普通教师满工作量的3/4加上实际任课量;副校职(级):
相当于同学科普通教师满工作量的2/3加上实际任课量;中层干部:
相当于同学科普通教师满工作量的1/2加上实际任课量。
在校生超过1500人的规模学校,校长可以不兼任课务,但应当完成超过1/4课务量的听课任务,弥补工作量的不足。
中层及以上人员兼任非行政职务或工作的(指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工作量计算时一并加入总量。
校级领导与中层干部的超工作量部分减半计算。
(4)教辅、后勤岗位津贴
教辅岗位达到规定工作量的,岗位津贴系数为0.8。
后勤岗位达到规定工作量的,岗位津贴系数为0.7。
2.超工作量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10%)
(1)两班语文津贴:
低年级400元/月 中年级450元/月 高年级500元/月
其他情况的超工作量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发给津贴。
(2)加班津贴:
经学校领导批准的工余时间加班按天计算50元/天,零星加班(不满半天)酌情计发。
假期运动队训练实行考勤制,每次训练不少于2小时,发放训练费40元/次(含高温补贴)。
教师在双休日外出培训,发加班津贴的一半(见习期教师除外)。
非教学人员在完成工作量前提下超额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等加班补贴,不在超工作量津贴中计发,在下达给学校的绩效总量外的提优补差经费中支出。
(3)代课津贴:
语数外学科按照授课计划上课的享受代课津贴20元/节,其他学科代课津贴10元/节,(病事假期间自己调上的课务按代课处理),心理咨询教师享受20元/次的津贴。
(4)超编津贴:
以每班45人为标准容量,超一人,相关教师按如下标准发放津贴:
班主任10元/学期,语文15元/学期,数学10元/学期,英语10元/学期,综合学科教师5元/学期。
备注:
教师工作量参照苏编(1999)64号附件二《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小学主要学科教师周课授课时数表》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其他岗位工作量由学校相应制定。
3.骨干教师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太仓市学科带头人及以上骨干教师,经市教育局考核合格者,享受骨干教师津贴。
经费由局统筹。
校级骨干教师经学校考核合格后,享受校级骨干教师津贴。
校学科教改带头人1000元/年,校教学能手600元/年。
4.出勤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10%)
(1)每月出勤津贴:
标准为250元/月,全年以12个月计算,(其中7、8月份主要考核各类进修、培训、会议及突击性工作的到岗情况,月出勤津贴为100元)具体考核办法见附件二。
(2)大满勤津贴:
一学期无病事假,每月离岗、迟到、早退不超过2次,标准为200元/学期。
一学期无病事假,其中一月离岗、迟到、早退超过2次,不超过3次的标准为100元/学期,超过4次的不发。
当月旷工半天及半天以上的,或者因病、事假(包括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男方护理假等)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当月出勤津贴不发。
当年事假累计满5天,或病事假累计满20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考核总额的90%发放;当年旷工满半个工作日,或事假累计满10天,或病事假累计满30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考核总额的70%发放;当年旷工满1个工作日的,或事假累计满20天,或病事假累计满60天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考核总额的30%发放;当年旷工满两个工作日的,或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或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5.师德考核奖(20分)(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10%)
每学年考核一次,年度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得20分。
优良加2分。
6.工作质量考核奖(80分)(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5~40%)
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期工作质量奖为40分。
(1)教学工作质量奖(30分)
①教学六认真15分(认真遵照学校六认真工作规范,符合要求的得基本分,优秀的适当加分,一般的适当减分。
兼课情况要综合评价,兼课质量不达基本要求的,教学六认真工作考核不得为优秀。
)
A备课2分(A:
3分 B:
2分 C:
1分 D:
0分)评价时要体现个性化、针对性、有效性的导向
B上课3分(A:
4分 B:
3分 C:
2分 D:
0分)评价时要体现课改导向。
C作业布置与批改3分(A:
4分 B:
3分 C:
2分 D:
0分),要体现作业形式的改革和减负增效的导向,综合学科无作业批改的此项不得分,有少量作业批改的得1分
D辅导3分
考试科目:
低段3分 中段4分 高段5分,根据各班全体学生的发展状况,特别是学困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对于辅导效果差酌情扣分,直至0分。
考查科目:
将根据所带团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的成绩决定。
优秀(团体1—3名)4分,良好(团体4—6名)3分,一般(团体7—8名)2分,其余不得分。
如无团体比赛的,一般按2分计算,对于学生竞赛成绩特别优秀的按3分计算。
带多个社团的根据考核情况累计得分。
E考试2分(考查科目减半得分,考试科目违反省有关考试规定的不得分)
F课外活动2分(组织不够到位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分,违反三一五规定的不得分)
②教学效果10分(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得基本分,教育教学效果差的酌情减分,直至不得分。
)
·教学绩效系数:
一等奖1.3 二等奖1.1 三等奖1(语数外学科的等级奖根据任教班级的合格率、优秀率、平均成绩三项指标的波动趋势以及班级学生本学科的综合素养综合评定,综合学科根据艺术节、科技节、体育竞赛成绩以及日常教学工作情况综合评定。
在嘉奖中要突出减负增效评价导向,不以分数作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尤其是关爱每个学生,特别是学习上有困难的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
备注:
多班教学的绩效以几个班的平均绩效计算。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当加分
合格率奖(三种评价不兼得,考核结果就高计分):
年级合格率达100%的:
一二年级加1分,三四年级加3分,五六年级加5分。
班级学科合格率为100%的减半加分。
年级合格率达98%及以上的:
三、四年级加2分,五、六年级加4分。
班级学科合格率为98%的减半加分。
班级学科合格率有明显提高的,每提高2%加1分(四舍五入计算),最多加5分。
优秀率奖
班级优秀率能保持较高水平的加1分;班级优秀率有明显提高的加2分。
③教育科研与专业发展(5分)
课题研究(2分)
a.积极参与苏州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认真完成各项研究任务,注重资料的积累,有太仓市级及以上科研成果。
(3分)
b.参与课题研究,能完成相关任务,及时上交课题研究资料,有校级科研成果。
(2分)
c.参与课题研究,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无科研成果的。
(1分)
d.不参与课题研究或参与课题研究,未能按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不得分)
专业发展(2分)
a.把握学科能力强,在同年龄教师中有突出的表现;积极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按要求完成读书摘抄、撰写读后感等继续教育工作,质量优。
(3分)
b.把握学科能力教强,在同年龄教师中表现较好的;按要求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按要求完成读书摘抄、撰写读后感等继续教育工作,质量良好。
(2分)
c.把握学科能力一般,在同年龄教师中表现一般的;按要求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完成读书摘抄、撰写读后感等继续教育工作,质量一般。
(1分)
d. 把握学科能力较差的,或者不能按要求参加校本培训活动与继续教育工作的。
(0分)
校园网建设(1分)
a.积极参与校园网、教师博客、班级博客的建设,及时上传有关资料。
(1分)
b.没能按要求完成有关资料的上传。
(不得分)
(2)教育工作质量奖(10分)
岗位系数:
副班主任为系数1 班主任系数为1.2 任课教师0.8
班主任绩效系数:
一等奖系数1.3 二等奖系数1.1 三等奖系数1。
班主任教育工作质量奖得分=基础分*岗位系数*绩效系数
年级组长和学校中层岗位系数同班主任,绩效系数根据教育局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考核情况确定。
其他岗位得基本分。
对于未能履行副班主任责任,工作不到位,班主任意见比较大的,在酌情减发教育工作质量奖的基础上,酌情减发副班主任岗位津贴。
对于值班工作多次出现迟到现象,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育人效果较差的,酌情扣分。
(3)管理工作质量奖
重点考核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管理水平。
中层管理质量奖为学校平均工作质量奖的0.3倍;优秀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管理质量奖为学校平均工作质量奖的0.1倍;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管理质量奖为学校平均工作质量奖的0.05倍。
中层干部行政岗位管理质量奖由局统筹下达额度后,由学校考核发放。
考核内容:
(1)制定工作计划、方案及组织实施能力;
(2)管理工作中的沟通与协调能力;(3)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创造性;(4)执行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5)满意度测评情况等。
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第。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等第:
①未完成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的;
②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的;
③发生违规违纪现象的;
④群众满意度测评优秀称职率低于80%的;
⑤其他情况应当否决的。
群众满意度测评优秀称职率低于70%的,直接确定为基本合格,群众满意度测评优秀称职率低于60%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年级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年级组不能评为优秀年级组:
①年级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②年级组教师中有违反三一五规定;
③年级组教师中教师中有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有违教师职业道德现象的;
④年级组师生中发生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
⑤其他情况应当否决的。
年级组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本年级组不能确定为合格等第。
年级组教师在上级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本年级组不能确定为合格等第。
教研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学科组不能评为优秀教研组:
①本学科组教师在教学六认真工作中严重失范;
②本学科教研活动未能按要求正常开展的;
③本学科组教学质量明显下滑的;
④其他情况应当否决的。
学科组教师在上级教学六认真随机督查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本学科教研组组不能确定为合格等第。
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者,全额发放管理岗位津贴;基本合格的按60%计发管理岗位津贴;不合格的不发管理岗位津贴,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合格及以上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定一、二、三等奖。
中层管理绩效系数:
一等奖系数1.3 二等奖系数1.1 三等奖系数1
中层管理工作质量奖=中层管理质量奖*绩效系数
(3)后勤服务质量奖
后勤服务质量奖标准比教学一线教师的平均奖低20%--30%。
优秀:
32分 合格:
平28分 基本合格:
24分 不合格0分。
备注:
产假、工伤假等法定假,工作质量奖享受学校平均工作质量奖。
下乡锻炼、支教的,经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工作质量奖享受学校平均工作质量奖。
7.师徒结对传帮带津贴(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
学校制订年轻教师(班主任)培养计划,对负责传帮带的教师通过考核发放津贴,全年按10个月核定。
优秀每月60元,良好每月50元,合格每月40元。
带班主任徒弟的减半发放。
教育教学成果奖(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5%)
(1)教科研成果奖:
学校根据教师承担课题、教育教学或者管理论文发表或获奖(须教育主管部门、业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相关学会组织的)的不同级别、正式出版的论著,设置相应奖励标准,经审核确认有发放。
(由学校推荐投稿录用的减半发放成果奖。
)
(2)辅导学生、竞赛奖:
教师辅导学生在教育主管部门或业务部门举办学科(专业)类、体艺、科技等,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授权相关学会组织举办的各类竞赛获奖,依据获奖级别、数量设置不同奖项与标准。
(其他条线组织的学科、体艺、科技等竞赛活动,降一级处理。
)
(3)教师个人、集体业务竞赛奖:
学校设置相应奖励标准。
具体的见附件三:
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
8.荣誉表彰奖励(约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
获得综合表彰或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学校按不同级别设置相应奖励标准。
上级已经奖励的,学校不再奖励。
(注:
获校级荣誉的累加,其他同一荣誉的就高。
)
校级100 太仓市级200 苏州市级300 省级500 全国级1000
9.其他
(1)金点子奖:
被学校采纳的100元/条。
(2)学校考核奖:
具体金额根据当年度教育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决定。
(3)体育奖:
根据年度体育团体总分对体育组教师进行奖励,分设以下六个档次:
第一名1000元/人、第二名800元/人、第三名600元/人、第四名500元/人、第五名400元/人、第六名300元/人、第七名200元、第八名100元。
体育团体总分不列入教育教学成果奖。
(4)对于太仓市艺术节、科技节、读书节团体总分前三名以及各条线市级以上的优秀团队的奖励,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学校行政会讨论决定。
(5)突出贡献奖:
由学校行政会共同商议决定。
(6)专用教室、器材室、实验仪器室管理津贴:
教导处通过对专用教室、实验仪器室和器材室的卫生、器材整理、使用登记的日常考核,对专用教室的责任老师及管理器材的老师予以一定奖励。
奖励标准如下:
专用教室:
A级:
100元/学期 B级:
80元 C级:
50元 D级:
30元
器材管理:
(包括体育器材室1;艺术器材室,科学器材室)
A级:
150元/学期 B级:
120元 C级:
80元 D级:
50元
(7)安全奖:
通过安全评估或检查,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每学期奖励200元/人。
对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相关人员,除不得安全奖并追加相应责任外,不能参与学校的评优评先。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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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小学 教职工 绩效考核 分配 方案 修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