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docx
- 文档编号:16627361
- 上传时间:2023-07-15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1.75KB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docx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
【法规类别】体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3.05.24
【实施日期】1993.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
(1993年5月24日 国家体委发布)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体育工作必须适应这一重大变革。
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进程和体育事业发展,体育战线以社会化为突破口,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我国体育事业进入了较快的发展时期。
但是,体育工作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体育经费紧张,高水平体育人才缺乏,全社会参与体育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不够,体育工作效率、效益不高,体育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不足等问题,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深化体育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
当前,体育战线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机遇,真抓实干,紧紧围绕体制和运行机制中的关键问题,加大体育改革力度,推动我国体育事业不断登上新台阶。
深化体育改革要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办体育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改革的总目标是,改变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依赖国家和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办体育的高度集中的体育体制,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符合现代体育运动规律,国家调控,依托社会,有自我发展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形成国家办与社会办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格局。
力争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体育新体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体育改革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改革体育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宏观调控能力
体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调整内设机构,实行政事分开,将大量事务性工作交给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把工作重点真正转移到宏观调控上来,加强调查研究、统筹规划、政策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充分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竞赛等手段,建立灵活多样的调控机制,切实发挥对体育事业的领导、协调、监督作用。
逐步理顺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与各类体育社会团体的关系,进一步探索在新形势下更好发挥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体育科学学会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保证体育经费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同步增长。
对于体育行政部门的改革要有利于体育事业持续稳定的发展。
二、加快运动项目协会实体化步伐,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协会制
进一步改革现有运动项目管理办法,扩大协会实体化试点.使运动项目协会成为责权利相统一、全面负责本项目管理的实体.逐步形成以单项运动协会为主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
在过渡时期,根据现有情况,采取若干项目综合管理与协会专项管理等多种形式。
在积极推进协会实体化的同时,体育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加强对实体化协会 的配套改革、宏观调控和业务指导,逐步理顺体育行政部门与实体化协会、实体化协会与训练单位、全国性协会与地方协会的关系,建立健全实体化的行为规范。
协会实体化要因时、因地、因项目制宜.区别对待,逐步实施。
在八五期间要有二分之一左右的全国性运动协会完成向实体转变,本世纪末各运动项目基本实施协会制。
三、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多强对抗的训练体制
改变目前训练工作分段管理、多头领导的体制,实行以运动项目协会为主的专项化管理。
改革国家队的组建形式和选拔制度。
按照“稳住一头,放开一片”的原则,只对少数奥运优势项目国家队实行集中管理长期集训,多数项目国家队放到有一定训练能力和训练条件的地方和部门,使国家重点项目布局点与承担国家队任务的单位结合起来。
今后参加国际比赛,特别是奥运会、亚运会的运动员、教练员要根据项目特点进行选拔。
足球、网球、围棋等有条件的项目可向职业化过渡,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
对于向职业化转变的项目要采取特殊政策,其训练体系和国家队组建形式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确定。
拓宽训练渠道。
鼓励和扶持社会各行业、企业、高校、社会团体办优秀运动队或高水平体育俱乐部。
中初级业余训练要扩大训练面,有些可办到有条件的普通中小学去。
改变运动训练费用全部由国家包下来的做法。
中初级形式的运动训练可根据地区和项目特点,实行自费或部分收费的办法。
高级形式的运动训练要扩大社会资金投入比例,适当引入个人风险机制。
打破地域分割的封闭、半封闭状态,开拓体育人才市场,完善D运动员的有偿输送、有偿流动制度。
输送单位可根据运动员的水平和培训年限等条件,收取培训费。
部分项目协会,俱乐部试行转会费制。
四、改革竞赛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体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制订竞赛的方针政策、规划和综合性运动会的组织管理工作,部门和行业综合性运动会由主管部门负责;单项比赛由各运动项目协会负责;其它类型比赛逐步放开。
贯彻“奥运战略,‘坚决实行’缩短战线、突出重点”的方针,压缩全运会项目,改进全运会记分办法。
进一步理顺全运会、城运会和奥运会的关系。
改革全国单项比赛参赛办法,在有纪录项目的全国比赛中实行达标赛,其他项目通过选拔按名次参加全国最高水平比赛,允许达到标准的城市、院校和企业的运动队(员)参加。
对运动员实行参赛许可证制度。
俱乐部赛制以足球为试点。
进一步开拓体育竞赛市场,加强竞赛管理。
按照“谁举办、谁出钱、谁受益”的原则,拓宽竞赛渠道,扩大商业性、娱乐性、表演性比赛。
建立和完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申办制度和全国单项竞赛招标制度,逐步实行竞赛许可证制度。
五、坚持社会化方向.加快群众体育的发展
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加强领导的同时,群众体育工作继续坚持社会化的方向,各行业体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充分发挥行业、系统体育协会的作用;积极推动行业、系统和基层单位建立基层体育组织,大力发展社区和乡镇体育,鼓励社会各界兴办群众性的体育组织,大力发展社区和乡镇体育,鼓励社会各界举办群众性的体育俱乐部∑计划地培训体育干部;制定全民健身计划和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
群众体育活动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坚持业余、分散、小型、多样和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体育需求和体育,逐步建立群众体育以社会和个人投资为主,以国家补助为辅的运行机制。
群众体育竞赛项目设置和竞赛办法要符合行业、地区、民族、年龄的特点,不断完善群众性全国综合运动会赛制。
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
尽快建立学校体育的督导制度。
鼓励各级教练员到学校进行技术辅导。
进一步健全群众体育工作法规,完善群众体育工作的各项管理、评估和表彰制度,把群众体育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六、以产业化为方向,增强体育自我发展能力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体育事业的需求,要加快体育产业化进程,力争在本世纪末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的体育市场体系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社会化体育产业体系。
体育部门应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发以体育培训、体育健身娱乐和体育竞赛、信息服务为主体的,与经济贸易、文化、旅游。
科技、卫生等相融合的体育产业,欢迎社会各界,集体和个人,侨商和外商以合资、合作、入股等形式进行投资。
要逐步将有条件的体育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大多数公共体育场馆、训练场馆、新闻出版单位、科研和信息机构等事业单位,要由福利型、公益型和事业型向经营型转变,有条件的可办成经济实体,实行企业化经营。
在积极培育国内体有市场的同时,努力开拓国际体育市场,加强国际间商业性体育交往,使我国体育产业朝着集团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法规制度。
各级政府要积极支持体育产业的发展;在信贷和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与教育和文化部门相同的待遇。
各地可将免征体育产业的税金纳入政府投资。
七、转换科技、教育运行机制,加速体育科学化
继续贯彻“体育振兴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体育科学技术要面向体育运动的发展”的方针,建立和完善体育科技与体育运动实践紧密结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科技兴体。
进一步改革科研经费的管理和拨款制度,国家重点保证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能产生经济效益的研究项目实行合同制;有开发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以贷款方式支持。
鼓励公益型体育科研机构面向社会,积极组织和参与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横向联合;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
支持科研人员和科技管理干部积极从事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直属体育学院的改革按照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进行,并可根据本校具体情况,调整系科和专业设置,更新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可试行学分制。
在完成国家计划招生后,可逐步扩大招收代培生。
代训生和自费生数额。
到本世纪末,直属体育学院规模应有较大发展,结构更加合理,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
部分直属体育学院可办高水平运动队或俱乐部,逐步成为教学、科研、训练三结合的基地。
建立干部、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干部队伍文化素质。
运动员在完成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同时,要加强职业培训。
使其成为既能攀登体育高峰,又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两用人才。
八、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拓展国际与地区间的体育交往
对外体育交往要适应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与世界体育发达国家和周边国家的交流,扩大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
进一步拓展政府与民间,双边与多边的体育合作渠道。
继续扩大同港澳体育界的交往与合作,积极发展海峡两岸的双向体育交流。
广泛吸收和引进国外先进的体育技术、人才和管理办法,有计划地选派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科研人员、体育行政干部出国深造,加速外事干部和管理人才的培养。
下放外事管理权限、逐个放宽省、区、市.特别是沿海、沿边地区和实体化协会、直属企事业单位外事活动审批权。
九、完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推动配套改革
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不断完善运动员、教练员工资、奖励制度,研究和制订对体育科研人员、体育教育工作者、体育干部和其它人员的奖励政策。
欢迎社会各界奖励对体育事件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建立干部交流和岗位轮换制度,加强体育行政部门与直属企事业单位、国家体育与省区体委之间的干部交流。
对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干部要大胆提拔,大胆使用。
体育宣传要适应新形势,搞得更加丰富多彩,贴近生活,贴近读者。
建立体育新闻发布制度,扩大对外宣传。
宣传出版单位要重视社会效益,提高经济效益,并按照自身的特点,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体育部门的各级党政工团组织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工作的任务、规律和特点。
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工作,促进廉政建设。
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体育改革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育体制和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
正确处理好改革与发展、改革与稳定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边立边破、以立促破”的方针。
对改革既要积极又要稳妥。
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要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统筹规划。
分步实施、要不断总结经验,对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加以引导:
和解决,避免出现大的失误,使深化体育改革工作有秩序、有步骤地进行。
各地、各单位在坚持体育改革基本方向、原则的前提下,要广泛学习借鉴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的体育管理方法和经营方式,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大胆地闯,大胆地试,探索多种多样的改革方式和途径。
各级体委及所属单位要按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出具体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
并对过去下发的文件进行清理,与本意见相符的要继续执行,不相符的要调整,违背的要废止。
关于运动项目管理实施协会制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精神和深化体育改革的总体设想,为加快单项运动协会实体化步伐,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协会制,现就运动项目逐步实施以单项运动协会为主的管理体制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运动项目管理实施协会制的必要性
建国四十多年来,我国对运动项目的管理基本上是实行由体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方式。
这种管理方式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曾有效地推动了各运动项目的发展,使我国运动技术水平得到迅速提高,不少项目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但是,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原有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体育事业发展的要求。
为了探索新的运动项目管理体制,国家体委从一九八八年开始陆续对足球、武术、登山等运动项目管理进行了协会实体化改革试点。
几年来,尽管试点工作还是初步的,在管理上尚不够完善,但实践证明,逐步将目前由体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运动项目转变为间接管理,建立以单项运动协会为主管理运动项目的协会制新体制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建立协会制,有利于运动项目的管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体育社会化,增强运动项目发展的活力和后劲;有利于运动项目专业化管理和民主决策,形成科学的、系统的管理体系,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扩大对外体育交流;有利于体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加强宏观管理。
二、运动项目管理的现状和实施协会制的原则、方法步骤
目前对运动项目的管理基本上是三种形式,一是由体育行政部门直接管理。
其相关的单项运动协会的办事机构一般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能处室融为一体,协会没有专职干部,不单独进行经济核算。
协会对运动项目的管理基本是名义性的。
二是由事业性的协会实体管理。
这种事业性协会实体既是体育行政部门的直属事业单位,又履行对运动项目实施全面管理的职责。
三是由纯社团性协会实体管理。
这种形式的实体协会是在体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政策以及本协会章程独立开展活动的体育社团组织。
其协会办事机构不属体育行政部门的事业单位,对本项目的管理不履行行政职责。
实施协会制就是要将运动项目的专项管理由第一种形式逐步转变为第二、第三种形式。
随着协会制的实施,体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对运动项目的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
实施协会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时、因地,因项制宜,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二)要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对运动项目的管理,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三)按照各运动项目的特点、运动水平和担负的任务等不同情况来确定协会的实体形式。
奥运会重点项目和传统优势项目,以及有事业单位为依托的项目,一般转变为事业性协会实体;其它运动项目根据国际、国内活动的实际需要可转变为纯社团性协会实体或事业性协会实体。
(四)目前仍实行第一种管理形式的单项运动协会,也要进行改革,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协会的组织形式,调动各专业委员会的积极性,加强民主管理。
对运动项目实行以协会制为主的管理体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
因此,既要积极又要慎重稳妥,在方法上应本着先易后难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不搞一刀切。
基本具备实行协会制条件的运动项目,由国家体委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方案,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具体实施协会制的方法和步骤是;
已经实体化和半实体化的单项运动协会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使这些实体协会更健康地发展。
进一步扩大事业性协会实体的试点,特别是要选择一定数量的奥运会重点项目进行试点,以便更全面地总结经验。
群众基础比较好的纯社团性运动协会改革的步子可以大一些,能够实行的尽量实行。
争取在“八五”期间要有二分之一左右的全国性单项运动协会完成向协会实体转变,到本世纪末争取各运动项目基本实施协会制。
三、实体协会的基本任务和职责
实体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在体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统一组织协调全国本运动项目的发展,推动本运动项目的普及和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国本项目的业务管理,研究和制定本项目的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二)指导和管理本项目优秀运动队伍的建设和后备人才的培养;
(三)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运动项目全国竞赛制度、计划、规程和裁判法,负责本项目全国性竞赛的管理,审定全国比赛规则和运动成绩;
(四)开展国际交往和技术交流,提出本运动项目的国际活动计划,负责和指导参加国际竞赛队伍的组织、集训和在我国举办本运动项目的国际比赛的审批和组织工作;
(五)组织实施本项目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对高水平教练员、裁判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六)负责和组织本运动项目的科研和出版有关的专业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体委 关于 深化 体育 改革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