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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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6〕786号
采购人: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一、投标邀请函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受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实施能力和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
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6〕786号。
2.项目内容:
包号
采购项目(品目)名称
服务期限
备注
A
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的服务范围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备注: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09日至2016年1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09日至2016年11月15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4:
00~17:
00(公休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方式: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7、409室,联系人:
邓小姐,联系电话:
0769-。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
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未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
5.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
6.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
00-10:
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
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
4.开标事宜: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中路恒泰大厦407、409室
联系人:
邓小姐
联系电话:
0769-传真:
0769-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九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
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采购人: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2投标人:
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中标人:
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4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5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日期:
指公历日。
2.7时间:
指北京时间。
2.8合同:
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招标文件中所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合格的投标人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备注: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4.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
4.2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3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合格的服务
5.1本招标项目为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中标人应承担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
5.2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其它标准。
5.3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设计权及知识产权等的起诉。
5.4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招标人要求。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7.1.1投标邀请函;
7.1.2投标人须知;
7.1.3用户需求书;
;
7.1.5投标文件格式。
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询问或质疑
8.1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将在收到询问文件的三个工作日给予回复。
8.2质疑应于质疑权限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文件的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cn)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布。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投标人应于收到该澄清或修改文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后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法规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中予以明确。
3、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简体中文翻译本,有矛盾时以简体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在投标文件中以及所有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和规格都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公制标准。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价格文件
11.1.2商务、技术文件
11.1.3唱标信封(须独立密封)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11.2投标人应如实详细提供第11.1款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价格部分文件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和其他证明资料等投标文件不能出现投标价格。
11.3对招标文件“用户需求”部分作出书面响应,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时主要需求等。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提供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3.投标报价说明
13.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就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对应的子包项目的服务期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无效。
13.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735,300元,报价人报价超出项目预算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3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相应的子包内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劳保费、保险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13.4若报价小写与大写存在差异,以大写为准。
13.5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投标价不是固定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3.6中标后开出的所有发票都须与中标供应商的名称一致。
14.投标货币
14.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和货物价格必须用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报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期限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此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可退还。
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此情况下,根据投标人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5.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保证金
包A
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7000.00
人民币柒仟元整
16.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因为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退还:
,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或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
16.4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6.5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划账形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号:
769903346810488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可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包括以存现方式)提交,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投标人必须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必须在开标前一天(办公时间内)提交到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的签收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导致废标。
16.6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7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至投标人原汇入帐户(不计利息)。
16.8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与采购人签署合同后,中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至投标人原汇入帐户(不计利息)。
逾期办理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
17.投标文件的装订、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投标文件:
序号
投标文件类型
投标文件名称
份数
装订
包装
1
正本
价格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内附电子光盘)
商务技术文件
1
每份独立装订
2
副本
价格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一起密封包装
商务技术文件
5
每份独立装订
3
唱标信封
1
单独密封包装
注:
1、投标人应提交一套正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五套副本(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一起密封包装)和一份唱标信封的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内容应包含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7.2投标文件正本除签字外必须是印刷形式,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正本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内容和加盖投标人公章)须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7.4电子文件用MSWORD/EXCEL2003简体中文版制作,内容包括:
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正本文件一致的所有文件。
电子文件由CD-R光盘储存,光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17.5除投标人对错误处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17.6传真或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所有副本和唱标信封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字样,并在密封袋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以下内容:
(1)收件人: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
中虎龙城际东莞段选线方案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3)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6〕786号;
(4)2016年11月29日10时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5)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以及文件的种类(如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等)。
18.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第17款和第18.1~18.2款的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投标截止期
19.1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
30(北京时间);
19.2采购代理机构可按本须知第9款规定以澄清或修改通知的方式,按规定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19.3投标截止期满前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20.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须知第19款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款密封、标记相关规定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1.4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5、开标与评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22.2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2.3开标程序:
22.3.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22.3.3经检查确认密封情况完好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4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2.5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
;
;
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4.1评标委员会。
,主要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单数,其中专家占其中三分之二以上。
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投标人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4.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遵循“公平、公正、客观、择优”的原则进行。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规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24.2.2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各评委就每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
对各评委的评分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和商务评分。
然后,评出价格得分。
将商务评分、技术评分和价格评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再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审。
25.投标文件的评审
25.1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如主要内容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要求,以及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2)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投标文件份数不足;
3)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低于成本价;
4)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密封;
6)投标有效期及项目完成期限不符合要求;
7)不满足招标文件“★”号要求,或重要指标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8)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价或投标方案不是唯一;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5.2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投标价格的核准。
,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则视该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项内容,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漏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不影响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25.4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商务评分。
并依据评分标准,评出其技术评分。
本项目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得分公式如下:
报价得分=(Y/X)×100×10%
X:
进入价格评比的某投标人的报价;
Y:
评标基准价(进入价格评比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
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
注:
投标人所投项目内含节能、环保产品的投标报价占投标总价60%或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为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时,请提供《目录》或《清单》中相关内容页(并对相关内容作圈记)及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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