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剖析安培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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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安培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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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安培中心
东荣三矿安全培训中心教案
培训班名称:
掘进工
授课教师
孙继辉
课时
4课时
授课课题
典型案例分析
教学目的
通过讲述使学员了解煤矿事故案例,通过讲述使学员明白矿山安全的重要性。
讲授方法
讲述式
教学重点
煤矿典型事故案例剖析
教学难点
事故分析
授课过程
时间分配
内容
备注
2课时
2课时
第一节透水事故案例
第二节冒顶事故案例
第三节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案例
第四节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案例
审
批
意
见
东荣三矿培训中心评语:
主任签字:
年月日
时间
教学过程
(含教师的学习行为及学生的学习行为)
教学手段及教具
2课时
2课时
导语:
为了使大家能够明白煤矿安全的重要性,所以我们就得先了解一些煤矿典型的事故案例,从而给自己提高安全意思,因此本节课由我来对大家进行讲解关于煤矿方面的一些事故案例,望大家能够认真听讲。
第一节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4·30”特大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2004年4月30日,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287.5万元。
一、矿井概况
(一)矿井由来与企业性质
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原名宁夏大学煤矿,位于乌海市桌子山煤田公乌素矿区,矿井始建于1993年,1994年建成投产,原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
1996年1月30日,该矿名称变更为宁夏大学服务总公司公乌素联营煤矿。
2000年,在换发全国统一《采矿许可证》期间,该矿又更名为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煤矿负责人为冯斌。
2002年6月,冯斌将该矿转让给张勇。
2003年8月,张勇又将该矿出让,魏连、刘权有、王守成、张虎生等四人共同出资(魏连占40%的股份,刘权有、王守成、张虎生各占20%的股份)将鑫源煤矿整体购买,并组成董事会,魏连任董事长,其它3人为董事,煤矿名称仍为乌海市海南区鑫源煤矿,企业经济性质实为股份制。
2003年12月29日,鑫源煤矿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了《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的投资人为刘权有,经济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
该矿持有《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刘权有经培训持有《安全资格证书》,为“四证”齐全矿井。
(二)矿井基本情况
鑫源煤矿实为股份制企业,组织结构为董事会领导下的矿长负责制模式。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王守成、张虎生二位股东不懂煤矿生产管理,所以煤矿一些重大安全生产事项都由董事长魏连和矿长刘权有商定,具体的安全管理由矿长刘权有负责。
2004年2月9日,魏连、刘权有等人将鑫源煤矿生产承包给杨兴德和孔祥火,签订了生产承包合同(但该合同未经公证部门公证),按照合同规定,承包方每出一吨煤,矿方支付其28元,设备投入、维修,以及伤亡事故等费用均有承包方自己负责。
煤矿的销售、财务、对外联系等均由矿方负责,孔祥火和何云才等人对井下生产及安全进行管理。
实际上井下带班队长由杨兴德雇用的何云才、何云志承担。
井下开采的地点、方式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仍由矿方刘权有负责,带班队长负责组织工人具体执行。
该矿现有职工100名,其中,井下作业人员90名,管理人员2名,其他人员8名。
分2班作业,每班工作时间12小时。
该矿井田面积为0.144平方公里,煤种为肥焦煤,矿井主采煤层是16号层,可采储量105.66万吨,煤层平均厚度8米,倾角9°至11°。
矿井最大涌水量80m3/h,平均涌水量30m3/h。
经2003年度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
煤的自燃发火期6至12个月。
该矿设计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井下采用非正规方式采煤,放炮落煤,人工和装载机装煤,机动三轮车运煤至地面。
通风方式为抽出式,主要通风机采用BK54-4NO9型11KW轴流式风机,备用通风机为5.5KW轴流式通风机,井下使用2台5.5KW局部通风机为掘进工作面供风。
矿井采用二级排水,总水仓使用2台22KW的水泵向地面排水,事故发生前,矿井昼夜排水量约2000立方米。
(三)矿井安全现状
鑫源煤矿在2003年煤矿安全程度评价中,因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评为D类煤矿后,有关部门给该矿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
事故发生前,该矿未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长达4个多月。
(四)地方政府及煤矿监察、管理部门对该矿的监察和管理情况
乌海市国土资源局下设三个分局负责海南区、乌达区和海勃湾区的煤矿划界及资源管理工作,该矿属海南分局管辖。
乌海市煤炭局下设三个分局负责海南区、乌达区和海勃湾区的煤矿管理工作,该矿属海南分局管辖。
1.2003年4月,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对该矿井下巷道进行了实测,发现该矿南部巷道越界160米,当时,矿方对越界提出质疑。
2003年9月,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再次对鑫源煤矿井下巷道进行实测,确定该矿越界属实,越界长度165米。
2003年10月,该矿自已对井下巷道进行了实测,图上标明巷道越界220米。
2.2003年9月26日,该矿经安全程度评价被评为D类煤矿后,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及乌海市煤炭局责令该矿停产整顿。
3.2003年11月,乌海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下发了《关于煤矿安全程度评价情况的通报》,要求包括鑫源煤矿在内的C、D类煤矿停产整顿,经复评达到B类煤矿标准后,方可恢复生产。
4.2004年4月28日,乌海市煤炭局海南分局又给该矿下达了停产指令书。
二、事故经过和抢险救灾过程
2004年4月30日早班,带班班长何云志带领31名工人(安全工1名,炮工2名,三轮车司机16名,装车工12名)入井作业,分布在8个工作面出煤,约9时20分,炮工刘文和梁光亮在西巷工作面放炮时,发生透水事故。
在距透水点30米处躲炮的三轮车司机黄明建和在附近工作面作业的工人,在听到放炮声的同时发现有水涌入他们的工作面,他们立即向地面逃生,17名矿工跑出地面,并向该矿负责人报告了事故。
至此,井下其余15名矿工被困。
事故发生后,乌海市及时成立了事故抢险救灾指挥部,制定了具体抢险救灾方案,立即展开抢险工作。
同时,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成立了事故抢险救灾专家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不断调整救灾方案,从神华海勃湾矿业公司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井下排水;调动大功率水泵投入排水,加大排水量;为了防止排出地面的水再次渗漏到井下,组织人员在地面开挖防渗漏导流渠5KM;抽调108地质队20名工程技术人员和兰州军区及内蒙古军区给水团51名官兵,负责从地面向井下积水区打3个排水钻孔,安设深井水泵,以加快排水进度。
经多方努力,至2004年6月8日,抢险工作进行了38天,找到了13名遇难矿工,其余2名遇难矿工下落不明。
2004年6月8日上午,事故抢险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再次下井对其余2名遇难矿工进行现场搜寻,但仍未找到。
抢险指挥部研究决定,抢险工作可以结束,认定2名遇难矿工下落不明。
已找到的13名遇难矿工和2名下落不明矿工的善后事宜均已妥善处理完毕。
乌海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工会组织认真处理善后,保证了遇难矿工家属情绪稳定,生还矿工情绪稳定,矿区社会秩序稳定。
三、事故发生时间:
根据对从灾区脱险人员和矿长的调查,认定事故发生时间是2004年4月30日9时20分。
四、事故发生地点:
根据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和调查取证,确定事故发生地点为井下西巷掘进工作面。
五、事故类别:
根据事故现场勘察和取证,并经技术分析,认定这起事故是井下掘进工作面与邻矿的积水采空区打透而导致的特大水害事故。
六、直接经济损失:
经调查取证并按有关规定核实,这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7.5万元。
七、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1.该矿越界进入季节性河槽下开采,自然涌水量大,矿井南部有多处原公乌素煤矿二号井16#煤层积水老空区。
2.该矿矿长违章指挥工人越界开采,巷道越界248米,冒险进入积水老空区下作业。
3.在未采取有效探放水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工人在掘进工作面放炮时与积水老空区打透,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分析
1.鑫源煤矿2003年安全评价为D类煤矿后,有关部门给该矿下达了停产整顿指令,该矿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擅自恢复生产,违章冒险作业。
2.鑫源煤矿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没有专管安全的副矿长,井下作业以包带管,没有专职技术人员,没有制定符合实际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灾害预防计划,没有采取有效的井下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3.矿井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生产,超能力多点出煤,对矿井存在的重大透水事故隐患重视不够,防范措施不落实。
4.矿长及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工人安全技术素质差。
5.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及其海南分局,对已发现的越界开采违法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致使鑫源煤矿越界巷道长达248米。
6.乌海市煤炭局及其海南分局,虽然下达了停产指令,但没有认真检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监督管理,特别是对2004年2月9日以后,鑫源煤矿长达2个多月的违法生产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制止。
7.乌海市海南区政府对行政区域内停产整顿的煤矿,没有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八、事故性质:
经调查取证和分析论证,认定这起事故是因鑫源煤矿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越界开采,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九、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是因鑫源煤矿拒不执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指令,违法组织生产,违章指挥、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乌海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虽然下达了停产指令,但没有认真检查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落实,特别是对2004年2月9日以后,鑫源煤矿长达2个多月的越界开采违法生产行为,没有及时发现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制止,这是我们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该吸取的沉痛教训。
十、防范措施
(一)乌海市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切实将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加强管理,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乌海市政府要尽快落实乌海市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明确海南区政府和乌海市驻海南区单位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各自的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协调配合。
(三)乌海市应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对安全评价为C、D类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C、D类煤矿,坚决予以关闭。
(四)乌海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对全市所有煤矿要进行井下实测,发现超层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五)乌海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生产的矿井,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制止。
对存在瓦斯、水、火及其它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认真进行排查,指导、督促煤矿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并严格贯彻执行。
(六)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对于周边有水害威胁的矿井,必须严格按照“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制订相应的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七)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煤矿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对煤矿企业的用工制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
(八)鉴于目前乌海地区乡镇煤矿“三下”采煤技术条件不够成熟,严禁在河床下采煤。
第二节广西某县恒大石膏矿“5·18”冒顶事故
一、事故概况
2001年5月18日凌晨3时30分,广西某县恒大石膏矿发生重大冒顶事故,造成2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56万元。
二、矿井基本情况
恒大石膏矿是由广西某县莆田石膏矿投资兴建但实为陈宇棠个人投资拥有的一家集体企业,位于某县星岛湖乡大岭头石膏矿区北段,建设规模为30万吨/年,投资3000万元,于1994年11月19日开工建设。
该矿区地质情况复杂,主要受断层和软岩以及地下含水层影响。
矿区内一条大的断裂破碎带经过矿区东北部,数条次级断裂分布于矿区中部。
矿层受多条断裂带切割,距上覆含水层最近距离为10米。
矿层顶板为钙质泥岩,底板为砂质泥岩,均具有强烈的吸水软化特点。
矿井原计划采用竖井加斜井开拓方式,在施工井筒时需使用冷冻法穿过含水层。
由于投资太大,加上石膏矿价格大跌,矿方在建成了竖井后没有继续施工斜井。
因此该矿实际采用中央单一竖井两翼多水平开拓方式。
水平之间采用下山联系。
由于只有1个竖井,矿井未能形成正规通风系统,仅利用局扇通过风筒沿竖井将井下污风排出地面。
采矿方法为前进式房柱法。
发生冒顶范围为北翼采空区。
该矿于1996年1月施工竖井,1997年4月建成竖井并经过单项工程验收后转入巷道施工。
1998年4月该矿转入正式生产,1998-2000年分别生产石膏矿7万吨、8万吨和9万吨。
该矿曾于1999年9月1日至2001年4月21日发生过4次冒顶事故,造成5人死亡。
三、事故经过
2001年5月18日2时多,在二水平大巷打炮眼的炮工听到210下山附近有响声,3时30分又发出轰轰响声,随后有一股较大的风吹出,电灯熄灭,巷道有些晃动。
炮工打电话到三水平叫信号工滕德山通知矿工撤退,但无人接电话,之后他们就撤到地面。
后来滕德山自己打电话到井口后也撤出地面。
地面当班领导接到通知后立即到井下了解情况。
此时井下已停电,北面二水平、三水平塌方的响声不断,无法进入工作面。
凌晨5时,矿方清点人员时发现,当班96名矿工中位于三水平北翼工作面的29名矿工被困,生死不明,矿方随即向某县有关部门作了汇报,并向钦州矿务局求援。
某县政府有关人员和钦州矿务局救护队很快赶到现场。
经过17天全力抢救,最后终因井下情况复杂,土质松散,塌方面积大,施救困难,未能救出被困人员。
鉴于被困人员已无生还希望的实际情况,6月3日停止了抢救工作。
四、事故性质和原因
这是一起由于企业忽视安全生产,严重违反矿山安全规程,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
1、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主要巷道护巷矿柱明显偏小又不进行整体有效支护,加之矿房矿柱留设不规则,随着采空面积不断增加,形成局部应力集中。
在围岩遇水而强度降低情况下,首先在局部应力集中处产生冒顶,之后出现连锁反应,导致北翼采区大面积顶板冒落,通往三水平北翼作业区的所有通道垮塌、堵死。
2、事故的间接原因
1)矿主忽视安全生产,急功近利,在矿井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心存侥幸,冒险蛮干。
该矿所有巷道都是在软岩中开掘,但矿主为节省投资不对巷道进行有效支护。
在近2年已发生多起冒顶事故的情况下,矿主仍不认真研究防范措施加大巷道支护投入。
同时,该矿又采取独眼井开采方法,致使事故发生后因通风不良和无法保证抢险人员安全而严重影响事故的及时抢救。
2)该矿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技术管理混乱。
一是没有进行正规的初步设计;二是在主体工程未建成的情况下擅自投入大规模生产;三是没有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顶板管理制度;四是主要巷道保安矿柱留设过小;五是没有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3)矿井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督检查。
该矿虽设有安全管理机构,但井下缺乏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井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基本由值班长和带班人员代替,难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4)政府有关部门把关不严、监管不力。
在该矿未经严格的可行性研究,也未作初步设计的情况下批准开办此项目,颁发各种证照。
在发现该矿未达到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就投入大规模生产时不及时制止。
特别是在该矿发生多起冒顶事故后仍没有采取果断的关停措施。
5)某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不力,对外来投资企业安全管理经验严重不足,管理不到位。
五、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规,不得擅自降低安全标准。
恒大石膏矿没有正规设计,为节省开支,又擅自降低安全标准,留下了重大事故隐患。
因此,必须严格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认真把好安全生产关,从源头上杜绝事故发生。
2、必须强化事故隐患整改措施的监督检查。
有关部门在对恒大石膏矿进行安全检查时早已发现通风系统和生产系统不完善,巷道支护不够等问题,并下达过整改通知,但整改工作一直没有落实,事故还是发生了。
因此,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严格要求,加强督促,一抓到底,直到整改措施落实。
3、加强对外来投资企业的管理。
一方面这类企业不服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和部门也怕影响利用外资,因此对外商比较迁就,在企业开办过程不按规定严格把关。
今后,要切实加强对外来投资者的监管,坚决纠正对外来投资者在安全生产上的宽容倾向,在安全生产上对任何企业都必须严格要求。
4、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恒大石膏矿从1999年9月至2001年4月已发生过四次顶板冒落事故,造成5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当地有关部门也进行了调查处理,但防范措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以致又发生了这起重大事故。
今后,必须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并督促各项防范措施的真正贯彻落实
第三节冷水江市矿山乡郭家冲煤矿“4•16”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一、概述
1.事故发生时间:
2009年4月16日2时54分。
2.事故单位名称:
冷水江市矿山乡郭家冲煤矿。
3.事故发生地点:
+450m南翼运输大巷。
4.事故类别: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5.事故伤亡情况:
死亡2人(详见附件2)。
6.直接经济损失:
131.5万元(详见附件3)。
二、事故单位概况
(一)矿井概况
郭家冲煤矿位于湖南省冷水江市矿山乡竹山村境内,距冷水江市约25km。
矿井有简易公路与冷邵公路相通,交通较为方便。
该矿于1980年建井,1982年投产,原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t/a;2004年进行第一次扩能改造,设计生产能力5万t/a,2007年进行第二次扩能改造,设计生产能力6万t/a。
技改设计由娄底市煤炭局娄市煤生监[2007]30号文予以批复,安全专篇由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监察分局娄煤安监[2008]194号文予以批复。
事故发生前矿井正在进行扩能改造施工。
该矿属私人股份制企业,股东由吴青松、段瑞平、谢连文、谭朝阳等21人组成,共有股本金1469万元。
其中:
吴青松占189万元、曾新华占183万元、谭朝阳占126万元、谢联文占111万元,其它股东共占股金860万元。
煤矿现有职工80人,其中井下职工50人。
由曾新华担任法人代表兼矿长,负责煤矿的全盘工作;谢国荣担任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安排、开拓布置、顶板管理工作;吴偌清担任安全副矿长,负责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刘杰凤担任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一通三防工作;唐文武担任防突专干、负责矿井防突工程安排、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下设值班长(兼安全员)4人(刘长青、谢凤祥、谢日新、刘正林)、瓦斯检查员4人(曾德利、谢志雄、刘新先、谢望云)负责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与瓦斯检查;事故当班由刘长青担任值班长、曾德利担任瓦斯检查员。
矿井证照情况:
采矿许可证号为4300000630941,有效期2007年10月2009年10月;生产许可证号为X181002106Y2G1,有效期2006年12月25日-2007年12月30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号为(湘)MK安许证字[2005]0157号,有效期2005年6月23日-2008年6月23日;工商营业执照号为4300001100576(1-1);矿长曾新华,矿长资格证号为湘煤-0501288,矿长安全资格证号为湘煤安字第0714********号。
矿井采用“四•六”作业制,一班:
8时-14时,二班:
14时-20时,三班:
20时-2时。
四班:
2时-8时。
郭家冲煤矿位于晏家铺向斜西翼的西南端,矿区内呈一单斜构造,地层呈北东10~20°,倾向南东,倾角为30°左右,次一级的褶曲不发育。
主要断层有大岭上錾子口断层,为一条贯穿全区的缓倾斜走向断层。
断层附近的岩煤层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受断层的影响,煤层绝大多数成为角砾煤、碎粒煤及糜棱煤,煤层顶板石英砂岩变成碎裂岩。
由于该断层在滑移过程中对下伏煤层的挤压作用,不仅形成构造煤,而且导致煤层产生塑性流变,使煤厚变化幅度增大。
该断层在煤层的顶板通过,没有破坏煤层的连续性,对开采影响不大。
井田内次一级褶曲不发育,主要断裂已划为井田边界,次要断裂稀疏,落差小,对煤层的破坏不大。
地质构造属简单类型。
区内测水组下段共含煤5层,本矿及邻近矿井实际揭露资料表明,矿井范围内仅3煤可采,倾角一般为30~33°,其它均为不可采煤层。
3煤层直接顶为浅黑色砂岩,薄层状,老顶为石英砂岩;3煤层底板为薄至中厚层状粉砂岩、细砂岩;3煤层厚0.94~6.2m,一般厚5m,含夹层1~2层,夹矸多为炭质泥岩,次为泥岩,单层夹矸一般小于0.5m,纯煤厚一般为2.7m。
煤层结构简单,属较稳定型煤层。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
主井、风井均布置在矿区中央,位于煤层底板内;主井口标高+567.7m,落底标高+451.6m,井筒坡度28º,斜长247m;回风井口标高为+583.8m,落底标高为+452.2m,井筒坡度为33O,斜长242m。
矿井划分为一个水平,开采标高:
+480m~+450m(+480m以上为原采空区)。
分南北两翼在+480m水平布置底板回风大巷,在+450m水平布置底板运输大巷,每隔120m布置一个石门,形成独立的通风系统。
石门揭穿煤层后,再布置采煤工作面进行回采。
矿井南翼布置有2个岩巷掘进工作面(+450m南底板运输巷、+480m南底板回风巷)并形成了1132回采工作面;北翼形成了1131、1133、1135三个(水平分层)回采工作面,并布置了1137岩巷掘进工作面。
岩巷大部份采用砌碹支护,岩层坚硬段局部为裸体巷;煤巷、半煤巷及回采工作面采用木支护。
回采工作面采用水平分层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方式,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
风井安装有2台配套电机功率为30kw的YBK56-4-NO11型轴流式风机,1台工作,1台备用。
最大排风量为1398m3/min,最大负压为1100Pa。
实测矿井总进风量为1085m3/min,总回风量为1156m3/min,能基本满足矿井需要;掘进工作面分别采用5.5kw和11kw局部通风机配Φ350mm的矿用风筒正压通风,其有效风量一般为40~65m3/min左右。
矿井为单回路供电,主供电源来自矿山乡35kv变电站,输电导线规格LGJ-35mm2,10kv架空线“T”接至矿作为主供电源,供电距离8km。
另配备有一台150kw柴油发电机组作地面备用电源、一台9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井下备用电源。
矿井有80KVA变压器1台供地面负荷,200KVA变压器1台供井下负荷;井下采用380V低压供电系统,主动力电缆为U-1000.3×35+1×10型矿用橡套电缆。
主斜井提升系统采用JT1.0×0.8型矿用单提升绞车,其配套电动机为YR280S-8,功率37kw;配用6×19-15.5-155型钢丝绳,单钩串车提升;矿井使用0.75m3侧翻式矿车,大巷及地面煤坪采用人力推车,工作面为人工拖运。
矿井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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