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法规划与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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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法规划与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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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法规划与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汇编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法规划与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汇编
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法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按照中央“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步骤,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的原则,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范,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结合市教育系统的实际搞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方法
(一)工作目标
从今年月下旬开始到月底,用个月时间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抓好整改工作,遏制商业贿赂在教育系统滋生和蔓延的势头,逐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任务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局属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方式方法等作出具体安排,于月日前报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2、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在教育系统滋生,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管的威慑力,为建设和谐**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证。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逐步建立健全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重点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内容是:
学校的基建维修招投标;机关、二级机构和学校大宗办公用品、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和大宗学生生活用品的采购招标;教材、教辅资料和报刊杂志的征订;学校或个人擅自为学生代办保险;校服订购、招生宣传、校办工厂的经营或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
同时,要按照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对帐外资金进行一次彻底清理。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第一阶段:
宣传摸底阶段。
从今年月下旬至月日,各单位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出治理方案。
保证自查自纠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第二阶段:
自查自纠阶段。
从月日到月日,各单位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对商业活动中,收受经营者给予的财物和其他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应主动向单位领导或局纪委(监察室)登记并说明情况,并将违规所得上交局纪委。
第三阶段:
落实整改阶段。
从月日到月日,各单位要针对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专题研究治理商业贿赂源头的整改措施,堵塞漏洞,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书面报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
总结上报阶段。
从月日至月日,各单位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总结,于月日前,上报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组织保障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局纪委牵头,监察室、办公室、计财科、政策法规科、基教科、职成科、基建办、教科所、电教馆、教仪站、教育工业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办公室设在局纪委。
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各单位也应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二)针对重点内容,在全系统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自年以来有无商业贿赂行为。
在自查自纠中,一要坚持正面教育,把宣传教育贯彻始终,打牢思想基础。
把专项治理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章、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相结合、与政风、行风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相结合,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重要工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二要检查思想认识上是否有“商业贿赂‘潜规则’、‘润滑剂’”等错误观念,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要检查采购招标和财务管理中的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针对制度、机制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整改。
通过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自我整改。
(三)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机关公务人员、校级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参与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以及学校基建维修、大宗物品、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校服订购、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以及招生工作中的受贿行为。
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要规范对外交往中的经济行为,做好商业贿赂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高度重视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认真组织力量进行排查。
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纪检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对拒不主动交代,查经属实的商业贿赂问题,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坚决惩处有关责任人员。
要主动加强与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纪检、监察等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四)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交易行为。
健全完善会计制度,强化审计监督,坚决查处做假帐和私设“小金库”的行为。
大力开展“阳光政务工程”,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
将治理商业贿赂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结合起来,特别是违反学生及家长意愿,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杂志、保险,收取回扣的商业贿赂行为。
(五)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局属各单位要对贯彻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重点进行督办;对消极应对的,要进行现场督促解决;对拒不自查自纠、有案不查、压案不报、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㈠指导思想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全面推进全县教育行政机关、学校管理的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㈡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教育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建设全县“生态文明展示区”的战略目标和全县教育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保障和推进作用。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广大师生的实际需要出发,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
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积极开展法律教育培训,切实将法制教育与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有机结合。
3.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研究探索在教育领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措施,创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统筹兼顾,以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二、目标和任务
㈠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向全县广大师生干部宣传普及宪法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各级教育行政干部、教师、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法治理念。
使教育行政管理者能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教育工作;使广大教师成为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楷模;使青少年学生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使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㈡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养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教师和中小学生的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
将宪法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学习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形成学习宪法、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2.深入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普及教育
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以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为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省实施<妇女权益保护法>办法》等法律的进一步理解和掌握。
组织不同层次的法制教育,准确理解《义务教育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精神,提高对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维护学校、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制度的法律制度;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参与教育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法规,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严格日常管理三方面入手建设安全的校园环境。
3.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法制素质,作为我县各中小学开展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评价标准。
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广泛组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学法、用法活动,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形式,继续组织有益青少年身心发展和青少年力所能及的主题活动和法治实践活动;积极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三位一体”法制教育网络,推进学生学法、用法活动。
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把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4.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
极探索法制教育与品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律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又要加强对学生品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广大干部、师生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
同时还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理念,贯彻到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中去。
要组织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进学校、进课堂”等系列教育活动。
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意见》等有关法规,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
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度,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教育申诉制度,维护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健全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教育系统法制教育的对象是教育机关的所有干部职工、教育执法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
普法教育要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内容,运用不同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普法宣传教育重在实效,切忌形式主义。
㈠高度重视青少年学法用法
要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活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进校园,进课堂”的要求,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责任和公民意识。
1.实施宪法教育。
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要着重提高青少年学生公民意识和法律责任,自觉依法履行义务、规范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御能力。
2.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注重实效。
对中小学学生应重点开展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对高中、职业学校学生可以开展法律基础理论的学习,培养学生权利义务观念,良好职业道德教育,增强社会责任感。
使全体学生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3.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
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切实保证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的“四落实”;进一步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的常态化和规范化,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通过课外教学、举办法制专题讲座、开展法律知识竟赛等多种形式以及校园网、校园宣传栏,建立校园普法宣传阵地,不断丰富法制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和手段,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互动性、趣味性和感染力,提高普法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4.建立一批法制教育基地,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学校是的实际,建立一批校外法制教育基地,经常组织青少年学生到基地参观、访问,组织他们参加旁听案件审判活动,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提高学生分辨是非和自我教育的能力,用活生生的案例来教育学生。
㈡大力加强学校领导和教师学法用法
1.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校长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的能力。
要健全和完善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校长会议集体学法制度;中小学校长的法制教育要作为培训的必修内容。
2.要进一步推进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和水平。
各学校要围绕教师工作和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全县广大教育工作者依法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的能力和水平。
㈢深入开展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教育,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把机关工作人员学法作为机关业务建设的重要方面,培养机关工作人员树立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观念,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师生、服务社会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教育事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的行为,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四、工作步骤
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从XX年开始实施,到XX年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
XX年12月底前,县教育局制定并下发县教育局“六五”普法规划,各中小学校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
XX年12月至XX年上半年。
各学校要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县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检查验收阶段:
XX年下半年,县教育局“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通过自查、抽查等方式,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完成。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学校要深刻认识开展好“六五”普法工作对提高青少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的重要意义,要把普法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规划,切实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普法和依法治教的各项任务。
2.健全机构,统一实施
县教育局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工作。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使教职工普法、青少年法制教育、依法治校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要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方式、工作目标,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建立普法保障措施
各学校要在年度公用经费预算中安排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订购法律报刊、图书、音像资料,办好法律宣传栏和相关网站,切实保障“六五”普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的顺利进行。
4.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各中小学校要主动与司法、公安、综合治理、共青团组织、妇联、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建立协作机制,利用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共同做好学校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
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证师生工作、学习、生活环境的和谐、安全、健康。
5.建立重要节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每年12月4日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要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和其它专项主题活动紧密相关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相关重要节点,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教育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
6.建立普法和依法治校激励监督机制和工作标准
要进一步完善普法和依法治校评估机制和考核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的长效机制。
推进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学校在法制教育方面的创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将教育系统“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推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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