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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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目录
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9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3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17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19
干河矿井防治水日常治理管理考核制度……………………………22
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26
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29
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32
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33
探防水管理制度………………………………………………………35
矿井重大水害隐患停产撤人制度……………………………………37
矿井防治水安全管理规定及检查考核办法…………………………39
小煤窑检查管理制度…………………………………………………45
矿井防治水应急仓库及救援设备材料管理办法……………………47
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一、法人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
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的资金到位。
4、积极引进矿井探放水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开展。
二、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
3、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4、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
三、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3、组织编制项目部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钻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
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
6、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
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
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四、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水害事故的发生。
3、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
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好老窑水、裂隙水等水灾的排查,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
4、督足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
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防治水工作的落实。
3、定期组织人员对放水、防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
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七、地质测量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总工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矿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总工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账。
4、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
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7、编制探放水设计,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9、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告能化公司。
10、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1、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12、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3、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5、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16、负责矿井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l17、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18、负责提供矿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9、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20、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八、生产技术科
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
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
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8、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
9、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
九、调度室
1、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
2、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
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十、探放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生产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1)、生产队队长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
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助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生产队队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防治水技术管理制度
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及我矿水害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一、规定
1、矿井水害防治是煤矿安全生产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由矿长、总工程师主管,地测部门是业务管理部门。
有关部门配合时,要从人力、物力、资金上给予保证。
煤矿是防治水、防洪、探放水、防排水的主体,矿长为第一责任者,矿总工程师主管并负责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
矿每年三月底前应分别成立本年度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领导小组。
根据实际情况及防治水中长期规划,每年应安排一定的防治水工程维修费,以保证现有的防治水工程正常发挥作用,并新建急需的防治水工程。
2、地测部门应经常调查矿井充水条件的变化情况并掌握水文动态,解决出现的问题。
3、对直接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水患,必须采取防治措施。
地测部门具体负责设计,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实施。
二、地表防治水
1、每年汛期到来之前,矿总工程师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治水检查。
对河床、排洪渠、防洪设施、地表防治水工程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研究解决。
2、地测部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人员,要经常巡视塌陷区、河床、渠道、排水沟,了解这些地方的积水情况和畅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总工程师报告,由矿总工程师责成有关单位处理。
3、地测部门必须经常搜集、调查、核对井田内正在生产的小煤窑和废弃老窑情况,并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出井口位置、开采范围、开采深度、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发现威胁安全生产的水患情况,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以便采取预防措施。
4、禁止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方堆放矸石、炉渣、垃圾等杂物,以免洪水堵塞河道、水渠,造成水害。
三、井下防治水
1、水害防治专业人员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掌握涌水动态,查清可能存有积水的老空区、废巷老窑的分布情况,结合采掘工作面安排,制定出当年井下防治水工作计划,指导全年的防治水工作。
2、受水威胁的地段,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巷道掘进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全面分析水害因素,编制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3、对小窑、老空区、充水导水断层、强含水层必须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地测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开拓掘进工程到达探水警戒线时,必须超前探水。
探放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地测部门及生产技术部门有关人员编制设计。
设计中要规定探水起点至积水区实际边界的距离、钻孔的数量、方向、角度、深度、孔径及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4、在安装探水钻机前,必须做好下列工作: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背好帮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档板。
(2)清理巷道浮煤,挖出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电话。
(4)由地测人员与探放水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共同定孔位、角度。
5、在打钻过程中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打钻,但不得拨出钻杆,要立即报告矿总工程师和调度室,并派人监测水情。
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6、矿井井下排水设施和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
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
水泵的能力应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
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内最大涌水量。
(2)水管:
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能力应与水泵排水能力相一致。
(3)配电设备:
应与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4)主要泵房至少有两个出口,一个通往井筒,一个通至井底车场。
(5)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四、特殊情况下的防治水
1、汛期来临时,矿三防(防洪、防雷电、防排水)领导小组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并委派专人在河道、渠沟、工业广场及其他可能发生水害的场所巡视,随时向防洪值班室报告水情和汛情。
一旦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抗洪抢险,保证矿井的安全。
2、各矿在汛期到来之前,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洪物资,如麻袋、沙土、工具等。
3、有积水的老空区、井田边界、河床两侧,必须按规范要求留设防水煤柱。
地测部门应负责保护各类防水煤柱不遭破坏。
五、地面塌陷坑管理
1、地面塌陷坑系指由于井下采煤后对应地面发生的塌陷、垮落、裂缝等。
2、当确定在某一区域进行回采时,地测部门应在井上下对照图上圈定对应地面可能出现的范围,预计塌陷的时间。
3、当井下开始采煤,矿总工程师应指定地测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定期到可能塌陷的区域查看,并实际记录塌陷发生的时间、范围、深度及周围裂缝范围,并及时通知领导和有关部门。
4、矿总工程师指定专人在可能出现塌陷区域的周围、路口设置警示牌。
5、地面出现塌陷时,要及时对塌陷坑进行回填。
6、经过塌陷区域的供水管路,应定期检修,维修,严防跑水。
其他工业和民用废水,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塌陷坑。
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止由于水害而引起的事故,在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贯彻执行本制度。
1、必须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并上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要根据矿井中长期生产规划进行编制或修编,以便合理安排矿井防治水工程。
2、有计划地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水文地质调查,观测矿井涌水量,掌握每个头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并加以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每月初由水文科长组织对上月的水文地质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
根据水情水患排查、月度防治水台帐汇总资料等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及时对水文地质情况提出预测预报报告。
4、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提出防治水措施和意见,及时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5、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2日前提出预报。
周分析应在每周的周一提出。
6、凡因水文地质因素需要进行超前探放水时,通风地质管理科要及时编制水害通知单或《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矿相关单位进行会审,分管副总及总工程师审批后严格执行。
7、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发现险情、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时,必须及时分析水害类型及危险程度,发出水害通知单,提出处理措施,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并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8、编制过断层等探放水措施,检查监督探放水工程的施工情况,保证工程质量,且工程结束后写出总结报告。
9、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10、设计科对采掘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时,要及时以联系书的形式通知通风地质管理科,以便及时对水害作出准确预报。
11、生产单位要根据通风地质管理科的水害预测预报或水害通知单,及时将生产进度反馈到通风地质管理科,以便进行防治水工作。
12、水情水害预报要做到及时验证、及时分析总结。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井的防治水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加强水害监控,彻底治理水害隐患,特编制本制度。
一、成立防治水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长:
乔方平
副组长:
王国强、马志平
成员:
吴继蛟、荀庭龙、任传斌、刘成彬、闫小峡、张永刚、徐浩、畅彪、李哲、曹腾、刘传同、姚豪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测科,由马志平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安排。
二、工作要求
1、每周三必须进行一次矿井防治水隐患排查。
排查地点:
全矿井地面、井下所有出水地点及排水设备、排水管路、水仓、水沟等。
排查内容:
影响生产的水害,探放水方案及措施制定、实施过程、探放水结果、排水设备及排水管路完好状况、出水地点注浆效果,涌水情况.水仓容积及水沟畅通状况等。
2、每周三组织的防治水隐患排查和矿安全检查合并进行,由地测科牵头组织。
3、防治水隐患排查时,需要按照地测科制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去逐项检查,检查完后及时将现场检查原始表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归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批复后,以书面形式下发有关区队进行限期整改。
4、防治水隐患排查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由于检查不认真出现影响防治水安全工作,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每周防治水隐患排查的工作安排和内业资料管理,对整个过程要建立完整的记录,要求内容齐全、规范(包括检查人员签字、人员分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复查情况等做详细记录)。
6、各区队必须高度重视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按照专项防治水方案要求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施完好。
7、地测防治水科要提前做好水患的预测预报工作,对井下各出水点要定期进行水量观测,及时分析水患危害程度,对影响生产的区域要制定可靠方案,及时处理,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
8、相关科(队)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重点防治水区域防治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地测防治水科按照领导制定意见跟踪落实,对上周检查出的问题落实情况在周会上通报,对执行不力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9、本制度由地测防治水科监督执行。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我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3、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4、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矿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置
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6、具体要求
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害天气预报。
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为了防止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和职工人身安全,同时为了促进矿井防治水各项工作的及时开展,特制定此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
矿井必须建立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矿长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人、财、物等;技术矿长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技术管理。
部门、科室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必须加强防治水基础工作。
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人员、责任六落实。
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必须加强对古空、老空、采空区积水情况的探查和管理,加强对邻矿古空、老空及废弃老窑情况的调查分析;技术矿长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制度。
必须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受上覆岩层水或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按照矿井设计和矿井地质报告的规定留设防隔水煤(岩)柱,未经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开采上限。
受承压水威胁的矿井,开采前必须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按管理权限报批后组织实施。
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必须编制专门设计报省煤炭管理部门批准。
严禁有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泄水、贯通巷道等行为。
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
在受雨季降水影响或威胁情况下,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措施。
井口和工业广场场地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并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
公司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
技术矿长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矿长批准后列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公司煤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
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
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
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如实填写探水过程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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