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经济法基础》冲刺笔记第一章总论.docx

    • 资源ID:9361040       资源大小:23.46KB        全文页数:1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经济法基础》冲刺笔记第一章总论.docx

    1、经济法基础冲刺笔记第一章总论2020年经济法基础冲刺笔记第一章总论【冲刺提示】1.经济法基础内容多、考核细,冲刺阶段,考生应首先注意各知识点的逻辑结构和前后关联,以使散乱的知识点形成知识网。2.现阶段应开始对“时间、数字”性考点进行梳理和记忆,至考前完成。3.认真对待模拟考试,“心有猛虎”更要“细嗅蔷薇”。4.考试具有选拔性,“幸运女神”更偏爱有准备的人。第一章 总 论【复习方向】本章属于非重点章节,考点集中于四种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其中仲裁、民事诉讼、行政复议等考点应注意在选择题中以小案例形式考核,并注意对比各解决途径在程序上的异同。【考点透析】表一、法的本质与特征考点具体内容本质统治阶级意

    2、志(1)并不意味“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要求(2)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国家意志体现“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非个人意志特征国家意志性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获得普遍遵行规范性规范“权利和义务”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明确而普遍适用表二、法律关系要素具体内容主体自然人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组织法人营利法人公司等非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特别法人国家机关等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国家内容权利义务积极、消极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注意】人的身体和身体某个部位带有“物”的属性,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但“活人”不能成为客体人身人格生命权

    3、、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精神产品智力成果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表三、行为能力分类年龄精神状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不含)“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含)不满18周岁(不含)“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含)精神健全16周岁以上(含)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表四、法律事实分类内容标准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自然灾害;生、老、病、死;意外事故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社会革命;战争

    4、;重大政策的改变行为合法性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表五、法的形式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名称规律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政府规章地

    5、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注意“司法解释”属于法的形式之一;“判决书”不属于法的形式表六、适用法的效力原则矛盾双方裁判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行政法规国务院法律与行政法规不一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规章同一机关制定制定机关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国务院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副:国务院主:全国人大常委会表七、法的分类划分标准法的分类记忆口诀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诚实根据法的空间效

    6、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祖国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目的是为了开公司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法成不成表八、经济仲裁程序内容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不适用仲裁法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行政争议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注意】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仲裁协议形式必须书面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

    7、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注意】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且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效力独立性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排他性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辖权效力争议对效力有争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法院作出裁定的,由“法院”裁定装傻充愣双方签订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应当继续审理仲裁程序开庭仲裁开庭但是“不公开”进行回避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和

    8、解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仲裁庭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则少数服从多数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仲裁庭未能形成“多数”意见则按首席仲裁员意见执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表九、民事诉讼程序内容适用范围“平等主体”“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审判制度(1)两审终审制;(2)合议制;(3)回避制度;(4)开庭并公开【注意1】适用一审终审制的案件:简易“小额”诉讼+非诉

    9、讼民事案件+最高法一审案件【注意2】“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注意3】法定不公开: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法律另有规定【注意4】意定不公开: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注意5】无论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判地域管辖普通一般情况被告住所地特殊情况原告住所地对“不在中国境内、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当事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注意】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经常居住地特殊(1)一般合同纠纷合同履行地(2)保险合同纠纷保险标的物所在地(3)运输合同纠纷运输始发地、目的地(4)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5)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注意1】信息

    10、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注意2】因产品、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6)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最先到达地、最先降落地)(7)公司设立、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公司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专属不动产、港口作业、遗产继承协议适用范围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协议法院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关地点【注意】协议管辖排除普通管辖和特别管辖,但不能违背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共同“立案在先”原则诉讼

    11、时效不适用(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注意1】超期丧失“胜诉权”,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不消灭【注意2】诉讼时效期间法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法院不得主动适用中止适用情形客观原因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法律后果“暂停”,至障碍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中断适用情形主观原因法律后果从中断终结时起,“重新计算”调解一般民事案件可以调解;行政案件不能调解特殊民事

    12、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案件,“婚姻等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根据案件性质不能调解的案件,“不得调解”(注意与“离婚案件”区别)行政案件: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调解判决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二审终审判决强制执行判决裁定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第一审法院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调解书其它对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表十、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复议程序内容复议范围复议事项(1)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2)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包括规章)可以“一并”提出“附带审

    13、查”排除事项(1)行政处分(2)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3)抽象行政行为必经复议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征税行为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款征收方式征收税款(查账、查定、查验、定期定额)、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加收滞纳金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不包括复议机关)复议管辖一般情况复议管辖一个爹海关、金融、税务、外汇管理、政府(非省级)俩爹县级以上政府部门没爹省级政府、国务院各部门【

    14、注意】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管辖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作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作出所属税务局两个以上税务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以前所作出继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对加处罚款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注意1】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复议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注意2】申

    15、请人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转送复议程序申请(1)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书面、“口头”申请均可,可同时申请“赔偿”(2)不收费(3)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行政机关或复议机关决定停止执行除外撤回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可以撤回,但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决定(1)采用书面审查(不开庭)(重大案件可采用“听证”方式审理,听证人员不得少于“2人”)(2)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

    16、“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逐级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3)举证责任倒置(由“被申请人”承担)(4)答复时间为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可以延长,延长期最多不超过“30日”(5)决定种类:维持;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6)复议决定书“送达”生效表十一、行政诉讼程序内容诉讼范围受理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受理(1)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内部行为;(4)行政机关作出的终局裁决诉讼管辖级别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

    17、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1)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地域管辖普通管辖“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经过复议的“也”可以在复议机关所在地跨区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专属管辖(1)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程序开庭、公开、合议庭、执行回避制度,“不

    18、适用调解”(补偿、赔偿、自由裁量除外)【注意】起诉时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一审判决时间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表十二、法律责任责任种类内容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行政责任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有期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 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无期死刑不是罪大恶极可以缓期2年执行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注意事项

    本文(《经济法基础》冲刺笔记第一章总论.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