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出资协议书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觉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假设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三、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
2、执照号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 。四、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其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局部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法为:1.()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 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含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
3、权 注:这里所指的知识产权不仅包含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含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全部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治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 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全部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
4、4.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其它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法出资 万元。2.()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法出资 万元。3.
5、.(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五、 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六、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七、 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
6、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承当方法为 。八、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局部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假设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法,可不按此条填写。)九、 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当风险及损失。(注:假设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当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十、 股东的
7、权利为: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汇报;2.分享公司利润;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十一、股东的义务为: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 。(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十二、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托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
8、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当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表达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消耗用由各股东按 方法承当。十五、本协议一式 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
9、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过各股东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觉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具体事项制定协议如下,供各方共同信守: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假设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二、公司主要经营 行业。公司住所拟设在 市 区 路 号 楼 室。公司的经营宗旨是 ,公司的经营期限以工商部门核准的为准。三、 公司股东共 个,(其中自然人 个,企业法人 个,社会团体 个,事业法人 个,国家授权的部门 个。)分别为:( ),现住 ,身份证号码 。( )公司,住所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10、为()。()学会(协会、联谊会等),住所在 。()团体法人编号为 。()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四、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注: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其它,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局部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法为:1.()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实物实物出资即以民法上的物出资,包含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等,它是一种有形资产、知识产权注:这里所指
11、的知识产权不仅包含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也包含非专利技术(如技术秘密),知识产权出资是指权利持有人或者全部权人将依法拥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进行价值评估后,再依据设立公司的合同和章程到专利局或商标局或版权局或其他治理机构办理知识产权权利转移于被投资的公司的登记备案和公告手续,工商登记机关凭转移手续确定以知识产权入股的股东完成股东投资义务的履行。、土地使用权注: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应注意几点:1.土地的出资是使用权的出资,而不是全部权的出资;2.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国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3.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使用权;4.用于出资的土地
12、使用权应是未设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注:债权、股权、采矿权、探矿权等他物权均可作为出资财产。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第十四条对不能出资的财产形式予以了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其它该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规定:“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方法出资万元。2.()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方法出资万元。3. .(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
13、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公司在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五、各股东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六、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出资的,须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各方均承诺出资协议项下的资产权属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或第三者权益,办理产权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七、股东不按协议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当违约责任,
14、承当方法为。八、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局部或全部股权时,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置权。股东在接到转让股权的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股权,不购置的,视为同意转让。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注:假设全体股东另行约定股权转让方法,可不按此条填写。)九、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和承当风险及损失。(注:假设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承当风险及损失的,可不按此条填写。)十、股东的权利为:1.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
15、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汇报;2.分享公司利润;3.公司事项的表决权;(注: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股东另有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除外。)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权利内容。)十一、股东的义务为:1.按期足额缴纳出资;2.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3.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4.。(注:此处或可按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各自不同的义务内容。)十二、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托付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各股东对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当责任。(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逾期申请设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十三、本协议未约定的事项,参照公司章程中的规定执行。十四、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表达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消耗用由各股东按方法承当。十五、本协议一式份,经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每位股东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