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全表格.docx

    • 资源ID:9187441       资源大小:56.68KB        全文页数:5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全表格.docx

    1、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全表格安徽省周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周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及工程复工建设顺利进行,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公路、水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项目办设立“周六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周六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部部长担任,项

    2、目办各部门负责人及总监代表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办”),项目办工程部在项目办和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安全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监理组和各合同段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也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各项目部应同时设立安全生产部,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监理组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第三条 项目办各部门、总监办、监理组、项目部,在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监办、各监理组、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3、,监理组与所辖项目部,项目部与其下属单位,监理组与监理人员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考核、奖惩,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考核标准另行制定。第四条 领导小组、项目办、总监办、监理组、施工单位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决定。第五条 发生较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调度全线物资、人员和设备,实施应急救援,所有参建单位和员工都有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保持联系、积极参与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责任和义务。第二章 领导小组及安全办主要责任第六条 领导小组组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

    4、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第七条 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组织考核和奖惩。考核具体工作由安全办负责。第八条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全路段安全生产形式,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适时召开全路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例会可与生产管理例会合并召开。第九条 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按规定审定并及时拨付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计量审核由项目办质量安全部负责。第十条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除事故隐患;抓典型,加强经验交流,努力提

    5、高安全生产水平。第十一条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求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暂时停止施工,以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第十二条 按规定报告伤亡事故,依法组织或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处理事故善后,落实整改措施。第十三条 审查批准安全生产年度监理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第十四条 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审查各标段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方案的审批,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的项目部有权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五条 监督检查各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和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发现问

    6、题,应及时纠正;对有违反规定不履行职责的,有权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十六条 完成省高速公路控股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三章 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第十七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决定。第十八条 总监理工程师是总监办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总监办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监理组长是监理组安全监理的第一责任人,对监理组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其他监理人员按照“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时负责对本专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依法编制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框图及保障体系框图。制定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

    7、任制,明确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并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第二十条 认真审核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批准开工报告。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三查报备”制度,认真检查施工中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整改措施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并检查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有权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三条 检查标段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以及专、兼职安全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考核,是否持有安全资格证书;检查特殊工种的操作人员是否持有该工种

    8、的岗位操作合格证和安监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安全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检查岗位工人是否经过培训教育,未经过培训教育的,不得让其上岗作业。第二十四条 每次工地例会中,应将安全生产列入议题,在监理月报中,要详实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按照要求填报安全监理日志。第二十五条 认真审核标段的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第二十六条 按规定报告伤亡事故,参加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协助处理事故善后,落实整改措施。第二十七条 完成领导小组和安全办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理工作。第四章 施工单位安全责任第二十八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领导小组和安全办及监理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决定。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

    9、导小组和安全生产部,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经理是合同段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安全生产部和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安全生产部设部长1名,专职安全员23名,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不足5000万元至少配备1名,各施工区、队设专职安全员。第三十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监理组和安全办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应当立即制止。第三十一条 项目经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参加法定培训,持有效安全资格证方可

    10、上岗,严禁无证或持无效证件上岗。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严格执行。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实现全天候、全方位和全过程旁站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安全。第三十三条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争创安全文明施工工地。第三十四条 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以及安全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第三十五条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以不低于造价的1%的额度设置安全生产专项费

    11、用,专项安全费用用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为从业人员购置劳动防护用品、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安全专项费用的计量和支付办法另行制定。第三十六条 必须在有较大有害、危险因素的施工现场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重大危险源和易发事故现场的安全管理要建立监管整治制度,对出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整改要做到 “三定”,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台帐和专项记录。第三十七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

    12、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八条 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九条 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四十条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自行式架设设施等特种设备前,应当由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设备机具的,由承租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后应按要求进行报备登记工作。第四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以下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

    13、工程师和安全办审查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监督:(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的土石方开挖;(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三)桩基础、挡墙基础及桥梁上部结构安装和现浇;(四)桥梁支架、便桥等架设与拆除;(五)与地方道路或高速公路的交叉拼接;(六)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第四十二条 严格执行“三查报备”制度,发生事故,要及时如实报告,项目经理不得逃离,积极妥善处理事故善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第四十三条 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和安全办、监理组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第五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四十四条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比,通报检查考核评比结果,提出工作

    14、要求。第四十五条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施工安全实行动态监管,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不定期的进行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总监办和各监理组要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发现安全隐患、“三违”情况,都应及时处理并跟踪督查。第四十六条 各项目部在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业主、监理的要求,结合本标段工程施工的需要,制定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做到日常巡视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第六章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第四十七条 严格按照国务院2007年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进行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第四十八条 发生安全事故,项目部应立即抢救伤员,

    15、保护事故现场,按规定时间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并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任何人不得瞒报事故。第四十九条 监理组、总监办、项目办和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好事故现场的救援和善后工作。第五十条 事故发生后,按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迅速上报,由于隐瞒事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事故单位负责,并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第五十一条 事故调查按国家、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有关单位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并制定出预防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第五十二条 每季度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未发生死亡事

    16、故的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日常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与处罚,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第五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事故发生单位负有责任的,取消当季度考评奖励资格,同时每死亡1人,处罚项目部10万元,监理组1万元;对瞒报死亡事故,每瞒报1人,处罚瞒报单位10万元,单位负责人清退出场。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处施工单位1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罚款:(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或施工队无专职安全员的;(二)项目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安全部长和专(兼)职安全员无有效安全资格证的;(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操作人员

    17、和新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即安排上岗作业的;(四)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保障体系的;(五)标段项目经理部未建立安全例会制度的;(六)未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七)未制定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八)未设安全生产费用专门账户,并专款专用的;(九)未对危险性较大或安全隐患较大的工程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十)未向从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服装的;(十一)未给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十二)未对施工起重机械进行检测验收或经检测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十三)分包单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十四)与从业人员签订“生死合同”的;(十五)未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的

    18、;(十六)不执行“三查报备”规定的;(十七)未实施“单元预警法”和建立“一校、一会、一志”机制的;(十八)未按本项目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的责令整改,或同时处单位和个人5000元以下、100元以上的罚款:(一)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未按规定系缆风绳的;(二)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未按规定设避雷装置的;(三)工地用电私拉乱接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四)高空作业不按规定设安全网的;(五)高空作业没有安全护栏的;(六)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不齐全的;(七)应设的安全标志不设的;(八)管理人员违章指挥的;(九)从业人员违反安全技

    19、术操作规程的;(十)从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十一)内业资料混乱、不规范、不齐全的。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同时对其处以5000元以下,1000元以上的罚款:(一)对所辖标段上报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未及时审核或未经审核即任其施工的;(二)未督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进行交底的;(三)监理组人员明知所辖标段存在安全管理问题或隐患而不提出意见,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四)监理组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五)监理组不执行“三查报备”规定的。第五十七条 监理组和总监办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标段有5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权,项目

    20、办安全办有0.510万元(含)的经济处罚权,10万元以上的经济处罚报领导小组批准。第五十八条 相关罚款在当月工程或监理费结算中直接扣除。第八章 附则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周六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第六十条 本办法适用周六高速路基、路面、交通工程、小区建设等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第六十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本办法,特制定安徽省周六高速公路(复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实施细则配套实行,该细则为本办法的组成部分。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徽省周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为保障周六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人员及沿线群

    21、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并根据周六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特点,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周六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所有单位工程。在实施中,除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外,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行业标准。第四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实施细则,做到生产与安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第五条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2、行业标准及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取得合格证书的管理人员,同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项目负责人应对本标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负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保证体系,制定安全保证计划和措施;(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是

    2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执行和控制主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详细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建立安全生产检查登记台帐。编制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通过演练证实可行。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充足的救援装备和物资,保证在危情出现时,做到保障有力、救援有效。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电气、电焊、起重、登高架设、安装拆卸、锅炉、压力容器、场内机械驾驶操作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使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24、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在有较大有害、危险因素的生产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有效的安全防护、隔离设施。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应建立监管整治制度,并悬挂明显标志。重点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有效控制,整改要做到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建立完整的隐患整改台帐或专项记录。两个以上施工班组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或相邻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时,可能危及双方生产安全的,应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严禁在同一垂直作业面进行交叉作业。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应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

    25、的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高空作业、使用特种机械设备、爆破作业和边通车、边施工的特殊路段还应专设安全管理人员。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在经监理组审查,总监办核批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一)确定施工安全目标;(二)编制项目安全保障计划;(三)安全计划实施;(四)安全计划验证;(五)持续改进。第十四条 项目安全保障计划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保障体系、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备、安全技术措施、自检

    26、评比、奖惩制度。第十五条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包括:防火、防爆、防洪、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疫、防污染及安全技术交底。第十六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现场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队负责人、工班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二)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总工和安全负责人应能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三)施工单位应保存完整的安全技术交底文字和影像记录。第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保障计划的实施进行自检,并编写安全检查报告,安全

    27、管理人员应随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行为,检查隐患并对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保存记录。第十八条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第十九条 总监办、监理组的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要持安全资格证上岗),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和重要路段,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和全过程旁站监管,对安全控制不力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并予追踪,确保安全施工。第三章 施工准备第二十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标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

    28、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总监办、监理组应对施工安全措施进行严格审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不得批准开工。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应制定计划定期进行检查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进场、使用。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一)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二)施工现场应设置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标志;施工现场入口处应设置入场须知、安全管理规定牌、责任人、现场平面图等;(三)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规范着装、戴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陡坡作业时,必

    29、须系安全带,距离地面2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有效;(四)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陡坡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五)施工现场内的运输道路、生产生活设施、材料堆放、易燃易爆品仓库、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规划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六)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要有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及标志不得擅自拆除;(七)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距离,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锅炉房、发电机房、配电房、电焊房、厨房与其它房屋间距不小于15m。生产生

    30、活区必须有足够的消防设施;(八)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配电房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使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九)工地上较高的建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油库、发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十)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在远离居住区、较为空旷的地点。第二十三条 施工测量:(一)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二)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三)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

    31、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第二十四条 场内交通及临时便道:(一)场内道路应与交通量相适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二)主线施工临时便道应具备良好视线,经常维护,跨越主线的便道要保证通视,并尽量减小坡度;(三)跨河便桥要进行荷载验算,便桥两边应设置限载、限高及其他禁令标志,并须经常检查维护。跨河便道要保持原河道的使用功能,并做好防洪预案报有关部门批准。第二十五条 水电设施:(一)河沟取水、地下取水作为生活用水的,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污染;(二)电工作业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32、。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牌。凡有自备电源的,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三)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四)三级配电装置实行两级保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以下;开关箱漏电保护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五)临时用电线路使用需超过6个月的,一律按正式线路架设,施工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及其他支撑杆件上。凡屋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装防水箱并加锁,并在操作处加绝缘垫层;(六)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


    注意事项

    本文(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安全表格.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