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 人,安全员不少于 人,材料员不少于 人,预算员不少于 人,施工员不少于 人。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不少于 人,安全员不少于 人,材料员不少于 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人,施工员不少于 人。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投标文件袋使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统一监制的“投标函
2、部分”袋、“技术部分”袋、“商务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投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表二: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量化因素
3、以 前 量 化 标 准 更 正 后 量 化 标 准2.2详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投标总价: 分(不低于70分);2.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分(不高于30分),选择 项评审(不少于10项),每项 分。1.投标总报价: 分(不高于30分);开标时,从下列项清单项目中当众随机抽取 项(不少于10项)进行评分,每项 分。提示:编制招标文件时,由招标人在此列出供抽取的清单项目编码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投标总报价、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适用于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在所有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
4、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主要清单项目同理按项分别计算基准价。适用于招标人未设最高限价的:在所有投标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 提示: 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所有投标人(招标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同一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项综合单价的评标基准价。表三:评分因素以
5、 前 评 分 方 法 更 正 后 评 分 方 法3.2.1方法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B)1.投标人所报某一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在低价判定标准值以下的得零分;在低价判定标准值及以上的投标报价,最接近低价判定标准值的投标报价得本附表2.2规定该项分值的满分,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每增加1%扣 分,扣完为止。2.同理计算出参评投标人所报每一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的得分。在低价判定标准值及以上的投标报价,最接近低价判定标准值的投标报价为合理最低报价,得本附表2.2规定该项分值的满分, 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合理最低报价相比,每增加1%扣 分,扣完为止。表四: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
6、标办法前附表中条款内容 2.2.1分值构成(3)投标报价分提示:一般项目不低于 60分:主要清单项目 项提示:招标文件中给出不少于10项,总分 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分。招标文件中给出不少于10项,总分 分,开标时,从下列项清单项目中当众随机抽取项进行评分,每一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分。 2.2.2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表五: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OO(投标人报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允许偏差范围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为有效投标报价: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在下列范围内自行确定具体下限值:1 房屋建筑工程:10%5%至3%;2 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5%10%至3%;3 设备安装工程:15%7%至3%;4 其它工程: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内(含上、下限)为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在下列范围之外的按废标处理:1.房屋建筑工程:2.装饰装修工程、土石方及构筑物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3.设备安装工程:4.其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