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打桩工程:1)各种不同材料是否分别计算、施工方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2)桩料长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需要接桩时的接头数是否正确。(3)砖石工程:1)墙基与墙身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2)不同厚度的内墙和外墙是否分别计算、是否扣除门窗洞口及埋入墙体各种钢筋混凝土梁、柱等所占用的体积。3)不同砂浆强度的墙和定额规定按立方米或平方米计算的墙是否有混淆、错算或漏算。(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现浇构件与预制构件是否分别计算,是否有混淆。2)现浇柱与梁、主梁与次梁及各种构件计算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重算或漏算;3)有筋和无筋是否按设计规定分别计算,是否有混淆。4)钢筋混凝土的含钢量与预算定额的含钢量发生
2、差异时,是否按规定进行增减调整。(5)木结构工程:1)门窗是否按不同种类、按框外面积或扇外面积计算。2)木装修的工程量是否按规定分别以延长米或平方米进行计算。(6)地面工程:1)楼梯抹面是否按踏步和休息平台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2)当细石混凝土地面找平层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是否按其厚度进行换算。(7)屋面工程:1)卷材屋面工程是否与屋面找平层工程量相符。2)屋面找平层的工程量是否按屋面层的建筑面积乘以保温层平均厚度计算,不做保温层的挑檐部分是否按规定不作计算。(8)构筑物工程:烟囱和水塔脚手架是否以座为单位编制,地下部分是否有重算。(9)装饰工程:内墙抹灰的工程量是否按墙面的净高和净
3、宽计算,有无重算和漏算。(10)金属构件制作:各种型钢、钢板等金属构件制作工程量是否以吨为单位,其形体尺寸计算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现行规定。(11)水暖工程:1)室内外排水管道、暖气管道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2)各种管道的长度、口径是否按设计规定计算。3)对室内给水管道不应扣除阀门,接头零件所占长度是否多扣;应扣除卫生设备本身所附带管道长度的是否漏扣。4)室内排水采用铸铁管时是否将异型管及检查口所占长度错误地扣除、有无漏算。5)室外排水管道是否已扣除检查井与连接井所占长度。6)暖气片的数量是否与设计相一致。(12)电气照明工程:1)灯具的种类、型号、数量是否与设计图一致。2)线路的敷设方法、线材品
4、种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有无重复计算预留线的工程量。(13)设备及安装工程:1)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是否与设计相符。2)需安装的设备和不需要安装的设备是否分清,有无将不需安装的设备作为需安装的设备多计工程量。2、审查定额或单价的套用:(1)预算中所列各分项工程单价是否与预算定额的预算单价相符;其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所包括的工程内容是否与预算定额一致。(2)有单价换算时应审查换算的分项工程是否符合定额规定及换算是否正确。(3)对补充定额和单位计价表的使用应审查补充定额是否符合编制原则、单位计价表计算是否正确。3、审查其他有关费用:其他有关费用包括的内容各地不同,具体审查时应注意是否符合当地规定和
5、定额的要求。(1)是否按本项的工程性质计取费用、有无高套取费标准。(2)间接费的记取基础是否符合规定。(3)预算外调增的材料差价是否计取间接费;直接费或人工费增减后,有关费用是否做了相应调整。(4)有无将不需安装的设备计取在安装工程的间接费中。(5)有无巧立名目、乱摊费用的情况。计划利润和税金的审查,重点应放在计取基础和费率是否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有无多算或重算方面。(二)审查的步骤:1.审查前准备工作;(1)熟悉施工图纸。施工图纸是编制与审查预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2)根据预算编制说明,了解预算包括的工程范围。如配套设施、室外管线、道路,以及会审图纸后的设计变更等
6、(3)弄清所用单位工程计价表的适用范围,搜集并熟悉相应的单价、定额资料。2.选择审查方法、审查相应内容:工程规模、繁简程度不同,繁简和质量就不同,应选择适当的审查方法进行审查。3整理审查资料并调整定案:综合整理审查资料,同编制单位交换意见,定案后编制调整预算。经审查如发现差错,应与编制单位协商,统一意见后进行相应增加或核减的修正。.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合同中约定方式:1.有;“包工包料”的预算、结算加设计变更、洽商、增减项及全额取费方式。2.有;“包工、不包料”的预算、结算中人工单价加设计变更、洽商、人工费增减项及取人工费、管理费、中小型机械使用费等方式。3.有;按实物工作
7、量、加设计变更、加洽商、加人工费、加中小型机械费及全额取费方式。4.有;“固定价”方式。二、编制预算书、决算书:1.根据确定的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做出分部、分项预算书、结算书;2.根据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中计算出工程量,做出分部、分项预算书、结算书。3.根据确定的施工图纸,计算工程量,做出分部、分项人工价预算书、结算书。4.根据确认的设计变更、洽商中计算出工程量,做出分部、分项人工价预算书、结算书。三、使用、套用的定额:1.定额有;北京市建设工程安装定额、北京市建设工程安装概算定额、全国统一建设工程安装定额、地方建设工程安装定额、和全国统一房屋建设工程修缮定额等,相应的还有建设施工劳动定额等。2.定额的套用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使用。不能混用。3.取费标准应根据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按国家规定进行取费。4.子目的选用、套用应准确,应按分部、分项列出详细工程项目名称及部位、规格、标号等。不得自行编纂,和篡改。5.预算完成后,应有编制人签字,并加盖公章。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