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正式验收主持单位1、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并主持;2、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可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现场总监(负责人)组织并主持;3、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并组持。三、验收参加单位及人员(一)验收参加单位:1、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检测机构;2、主体结构分部(子分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检测机构;3、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施工(含分包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检测机构。(二)验收人员:1、单位(子单位)、分部工程(子分部)验收由各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工种的工
2、长、班长参加;2、分项工程或检验批验收由施工质量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相关工种的工长、班长参加。四、正式验收监督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监督站。五、宣布验收组成员名单,明确会议记录人,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六、各验收单位、监督验收单位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档案资料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七、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机构、建设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质量情况和验收意见(一)施工单位按“工程分部(竣工)报告”简要汇报:1、工程的基本概况(内容包括: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工程特点、开工时间、工期等);2、重点汇报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原材料控制和施工试件情况;3、工程是否按照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过的施工图纸、合同
3、内容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4、工程质量(基础、主体、抗震设防、节能等)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二)监理单位按“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简要汇报:1、对工程整个施工过程的监理情况;2、重点是对材料、设备进场审查签字认可情况,各分项、分部工程是否按审查过的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3、重点工序或施工部位旁站监理情况;4、有无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处理结果;质监站抽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5、工程质量(基础、主体、抗震设防、节能等)是否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是否同意验收。(三)勘察、设计单位按“工程质量检查报告”简要汇报:1、勘察单位汇报:地基持力层厚度、强度、完整性,地下水文情况,是
4、否达到地勘报告要求;是否同意验收; 2、设计单位汇报: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经审查同意的设计施工图纸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从设计角度参加现场抽查,认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四)检测机构按“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简要汇报:1、检测机构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结构安全项目的抽样检测和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见证取样试件进行检测;2、检测报告和检测数据是否真实、准确;3、就检测情况对工程质量发表意见。(五)建设单位按“工程分部(竣工)综合报告”简要汇报:1、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执行合同、到位管理及服务情况作评价;2、对工程质量的看法和意见;就工程是否同意验收发表意见。八、监督验收单位发表意见1、对工程历次抽查情况、整改情况,以及各参建单位履行职责情况;2、对验收的组织、程序、形式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表意见。九、通过验收会议纪要,验收组成员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