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市关于开展中小学教师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下发后,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及时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县自查方案。县政府分管同志也对自评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为自查工作指明方向。2、明确目标。按照通知精神,自查方案对自查的对象、内容、程序及要求均做详细说明,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职能部门责任。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及时拿出解决办法,以维护教师队伍稳定的良好局面。3、实事求是。自查工作小组在县政府督导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县政府发改委、财政、人社、教育等相关部门紧扣市督导委员会列出的督查要点,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通知要求,实事求是地开展自查,认真梳理我县关于中小学校教
2、师待遇落实情况的政策、措施及取得的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确保自查工作客观、有序完成。4、边评边改。由于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同志十分重视中小学校教师待遇落实工作,及时听取自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按有关政策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了这次专项督导工作取得实效。二、教师待遇落实情况1.公务员和教师平均工资额度。2014年度,去除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部分,全县公务员年度工资总数为87871015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2982396元,合计90853411元。全县现有公务员2647人。人均年工资为34323元。教师工资情况,在职在编教师工资(年)数(剔除教育本级及二级机构人
3、员工资)为316566540元,特岗教师工资(年)数为1823258元,年终一次性资金(年)数为0元,艰苦地区津贴(年)数为141400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数为65775564元,合计414714684元。全县现有在编和特岗教师共9710人。人均工资为42710元,高于公务员。2.教师绩效工资的的构成及比例。根据皖政办200941号文件精神,县教育系统从2009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按教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4、。我县绩效工资分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并按7:3的比例设置。即绩效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又包括基础性部分和农村艰苦岗位补贴(按所在乡镇偏远程度分为一、二类,分别享受80元/月、90元/月)。在县教育部门的指导下,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校30%教师绩效考核细则,按考核等次每学期发放一次,考核程序和结果及时公示。各中心校、县直学校校长、副校长及中层管理人员由县教育部门统一考核,每学年考核一次。2.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受聘情况。2013年10月,县人社部门召开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部署会,县教育局印发XX县
5、教育系统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岗位聘用基本条件、等级聘用的原则、聘用办法、聘用程序和工作要求,排定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进度表,指导各乡镇(学校)逐步推进岗位设置与聘任管理工作。经核准,全县应设置教师专业技术岗位9649个,其中五级160个,六级312个,七级308个,八级1375个,九级1859个,十级1499个,十一级1930个,十二级1901个,十三级125个。为落实教师专业岗位设置计划,各中心学校、县直属学校成立了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考评细则。至2013年12月底,全县顺利完成教育系统首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具体受聘人数为:五级
6、岗位93人,六级岗位221人,七级岗位241人,八级岗位1139人,九级岗位1370人,十级岗位1283人,十一级岗位1735人,十二级岗位2389人,十三级岗位1298人,总计9769人。3.稳定教师队伍的保障机制。一是涉及教师评优评选、职务晋升、工资待遇事宜,通过下发文件传达贯彻,网上及校内多渠道公示,并由学校安排专人向基层学校宣传解释。二是对教师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按照相关政策及时疏导,解答疑问。对教师的咨询及诉求,学校及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制定XX县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畅通群众来信、来访渠道,规范处理信访问题,正面引导并及时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有效保障了全县教师队
7、伍的整体问题。4.提高农村教师待遇的主要措施。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教财函2013106号)精神,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县教育、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核定XX县农村“艰苦”地区学校教师享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南教办字201409号),经县政府研究通过并已实施。根据国拨资金总量和当年9月各类在岗人员基数综合测算,2014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设置四个等次,分别为一等150元,二等210元,三等275元,四等515元。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6685人,享受生活补助人数4704人,享受比例达17.74%。其中一等标准1186人,占%;二等标准1550人,占23.18%;三等标准1434人,占21.45%,四等标准534人,占7.98%。通过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高偏远农村地区教师生活待遇,促进教师乡镇间交流,吸引年轻教师扎根农村基层学校,保障了农村教育质量,有力推进了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存在问题一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享受生活补助人数达不到全覆盖,补助标准偏低,希望上级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二是与周边县市区教师工资相比,我县教师工资偏低,还存在一定差距。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