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价政策:1. 关于完善农林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01579 号) 对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实行标杆上网电价:未采用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新建项目,统一执行 0.75 元/kWh(含税)的标杆上网电价;通过招标确定投资人的,按中标确定的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统一标杆上网电价。对已核准的项目:上网电价低于标准的,上调至 0.75 元/kWh(含税);高于标准的,仍执行原电价。2.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 进一步规范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 以生活垃圾为原料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先按其入厂垃圾处理量折算成上网电量进行结算,每吨
2、生活垃圾折算上网电量暂定为 280 千瓦时,并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 0.65 元(含税,下同);其余上网电量执行当地同类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 垃圾焚烧发电上网电价高出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7电价的部分实行两级分摊。其中,当地省级电网负担每千瓦时0.1元,电网企业由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销售电价予以疏导;其余部分纳入全国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解决。并切实加强垃圾焚烧发电价格监管。3.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 研发城市生活垃圾、污泥高效焚烧和烟气处理 技术。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
3、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8生活垃圾处理:1. 关于印发“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样式的通知(建城2007158 号)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对以上两个许可证的格式进行了统一规定。附件1:城市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附件2: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2. 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的通知(建城200926 号)包括城市(含区)、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堆肥厂、焚烧处理厂及其他处理方式的处理(场)及生活垃圾中转站。附件: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告、核查和评估办法3. 海南省城镇生活垃圾
4、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和调整本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生产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费用,城镇公共区域生活垃圾的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4. 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 号)5. 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 号)介绍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试点城市(区)的基本条件和组织实施情况。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 号)要求通过开展试点,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7. 关于废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卫监督发201077 号)8. 国务院批转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发20119号)全面推广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生活垃圾资源利用方式。加快生物质能源回收利用工作,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填埋气体发电的能源利用效率。三、 沼气工程相关政策 关于沼气发展的有关规划 1. 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中长期总量目标。规划明确到2010 年,建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 4700 座、工业有机废水沼气工程 1600 座,大中型沼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