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关于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 资源ID:8400603       资源大小:19.12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关于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

    1、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国发200420号等)。成立于2003年12月23日之后的企业(指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03年12月23日之后)国家发改委炼钢、轧钢项目的核准文件(国发200420号);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在2003年12月23日之前成立,因企业更名等原因,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03年12月23日之后的企业企业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正式来函;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

    2、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按本规定“获证企业变更相对应的条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2、对于申请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不含钢坯)、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无炼钢工艺)、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无炼钢工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之前的企业(指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04年7月16日之前)(国发200420号)成立于2004年7月16日之后的企业(指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04年7月16日后的)国家发改委轧钢项目的核准文件(国发200420号);在2004年7月16日之前成立,因企业更名等原因,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成立日期在2004年7月1

    3、6日之后的企业3、省级人民政府正式来函的主要内容省级人民政府正式来函中应明确新申请企业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环保方面手续完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等方面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二、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审查内容1、企业生产许可证期满提出换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企业对照上次发证,对生产规模没有变化的说明,该说明要求有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由审查部按产品实施细则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重点核实企业的发证产品、生产场地、生产线、

    4、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与上次发证的一致性,并出具核实报告。符合条件的换发证书,有效期为5年。2、企业因更名原营业执照收回或作废,换发新营业执照,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或“变更登记”证明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证明应明确企业名称变更前后的关系及原企业执照收回换发的情况;变更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加盖公章;企业更名情况说明及有关证明文件,证明企业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

    5、证明;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审查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转交审查部,必要时由审查部对企业进行实地核实。应重点核实企业的生产场地、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与上次发证的一致性,并出具核实报告。符合条件的换发证书,证书有效期不变。3、因改制、重组、兼并等原因,重新设立企业,提出办理企业名称变更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变更核准”或“变更登记”证明并加盖工商部门公章、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由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确认盖章),证明应明确企业名称变更前后的关系及有关注销的说明;企业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经委(经贸委)审核

    6、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国质检监联2006632);企业合并、分立协议等文件及企业情况说明,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审查中心收到申报材料后转交审查部,由审查部对企业进行实地核实。4、企业收购因破产、倒闭等原因被注销的获证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经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企业应提供收购等协议和有关法律文件;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加盖公章;应重点核实企业的发证产品

    7、、生产场地、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与上次发证的一致性。5、因生产场地搬迁提出办理企业迁址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所在(或迁入)地省级发改委、经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原件;企业所在(或迁入)地县、区级及以上有关政府出具的批准文件;迁址前、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企业加盖公章;跨省搬迁的企业应向迁出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提交备案材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迁出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在进行现场核实后,出具搬迁前生产状况的证明并盖章;搬迁同时企业名称变更的,还应按本规定“获证企业名称变更”的条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

    8、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符合申请受理条件的,由审查部依据产品实施细则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应重点核实企业的发证产品、生产线、主要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等与上次发证的一致性。6、已获证企业对原有生产能力改造升级后提出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符合国家规定改造升级项目的审批材料;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7、已获证企业增加生产线后提出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增加炼钢生产线的企业:建设项目(生产线)批准时间在2003年12月23日之前,提供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

    9、件,由市县批准的要一并提供省审批权下放的有关文件;建设项目(生产线)批准时间在2003年12月23日之后,提供国家发改委炼钢项目的核准文件;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增加轧钢生产线的企业:建设项目(生产线)批准时间在2004年7月16日之前,提供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及以上投资主管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准文件,由市县批准的要一并提供省审批权下放的有关文件;建设项目(生产线)批准时间在2004年7月16日之后,提供国家发改委轧钢项目的核准文件;8、已获证企业增加产品单元、规格范围,提出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10、时,应提交以下材料:没有增加生产线的企业企业对照上次发证,对生产规模没有变化的说明,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增加生产线的企业按“申请增加生产线企业的审查内容”执行。三、申请企业的生产装备及省级发改委、经委(经贸委)审核企业符合产业政策的证明文件主要内容1、所有热轧钢筋申请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装备都必须符合国务院关于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号)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的规定(附件2)。2、根据钢铁产业主要政策的规定,省发改委(经委)证明文件应明确申请企业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建设地址、项目内容(炼钢、轧钢设备等)

    11、,同时对应国质检监联2006632号文的四、(二)条对项目的审批过程、建设时间、生产能力是否符合产业政策给出结论。二七年五月三十日附件1:有关材料的文件依据一、企业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正式来函1、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0号)主要内容:清理整顿小钢铁厂的工作,由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工商局、质量技监局和冶金局等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2、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103号)主要内容:各地特别是近几年钢产量增长较快的地区,要在近期内对已建、在建、拟建钢铁项目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

    12、。3、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主要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制订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和支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针对钢铁项目的宏观调控,国务院发布的文件(如以上文件)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611号)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因而对于新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项目是否合法,是否是需要调整的,企业所在省级

    13、人民政府应予以说明。二、建设项目(生产线)的有效审批或核准文件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主要内容: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钢铁: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及以上规模的铁矿开发项目和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轧钢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铁矿开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三、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或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的证明1、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第一章第六条):在2005年底以前,所有钢铁企业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和地方规

    14、定的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应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核定的控制指标。2、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第35号令第四章第十三条):所有生产企业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规定,对超过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指标和总量的,不准生产运行。四、企业的土地使用证或被租赁方土地使用证和租赁合同1、关于制止钢铁行业盲目投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3103号)主要内容:新建、扩建(改建)钢铁企业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用地规模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涉及占用农用地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必须严

    15、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履行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手续。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主要内容:各类企业都应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等法律法规。附件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钢铁淘汰类摘要)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涉及热轧钢筋的)1.1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100200立方米(含200立方米)高炉(不含铁合金高炉)(2005年)3.200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高炉(不含专业铸铁管厂高炉)(2007年)4.生产地条钢、钢锭或连铸坯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5.15吨及以下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6.1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7.15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05年)8.20吨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2006年)9.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2005年)10.20吨电炉(不含高合金钢和机械铸造电炉)(2006年)11.复二重线材轧机12.横列式线材轧机13.横列式小型轧机14.三辊式型线材轧机(不含特殊钢生产)(2005年)注:条目后括号内年份为淘汰期限,淘汰期限为2006年是指应于2006年底前淘汰,其余类推;有淘汰计划的条目,根据计划进行淘汰;未标淘汰期限或淘汰计划的条目为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


    注意事项

    本文(关于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Word文档格式.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