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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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8年工伤赔偿待遇项目及标准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应积极保存相关票据,以便主张。 (4)护理费。住院期间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个人护理的参照护工行业标准计算。 (5)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计发期限根据伤情确定。 (6)生活津贴。停工留薪期满至鉴定结论出来前,劳动者因为工伤原因不能上班,可以依据重庆市相关规定主张生活津贴,生活津贴标准为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70%计发。 2、医疗终结待遇 (1)生活护理费。按照重庆市社平工资的50%(完全不能护理)、
2、40%(大部分不能自理)、30%(部分不能自理)按月支付。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定点安装,一次性计发,最长计算20年。 (3)残疾赔偿金。(详见附表2)附表1:重庆市工亡赔偿标准表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基金支付1、支付标准:统筹地上年度6个月社平工资(2017年度重庆月社平工资为6106元);2、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1级至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也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8年33696元)20倍=727920元;2、停工留薪期内死亡也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1、 支付标准:(1)配偶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月=
3、配偶抚恤金;(2)其他亲属抚恤金计算公式: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人/月=其他亲属抚恤金;(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2、 停工留薪期内死亡或者1级至4级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也可以享受;2、所有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超过死者本人工资。附表2:重庆市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级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级27个月每月享受本人工资90%20个月二级25个月每月享受本人工资85%18个月三级23个月每月享受本人工资80%16个月四级21个月每月享受本人工资70%14个月五级60个月12个月六级48个月10个月七级13个月15个月8个月八级11个月6个月九级9个月4个月十级7个月6 个月2个月注: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准,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重庆市社平工资为准(2017年度重庆月社平工资为6106元/月);2、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计算,以此类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计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 职工本人工资不足重庆市社平工资的60%的,按照社平工资60%计算,超过重庆市社平工资300%的,按照社平工资300%计算。4、职工因工死亡或者受伤,若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一切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