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一)环境保护法2(二)土地管理法3(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 (四)土壤环境质量标准4(5)刑法3、解决措施5(1)明确土壤污染种类(2)确定土地质量标准(3)土地利用的科学规划6(4)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7 我国土壤污染问题的法律分析和立法建议【摘要】 土壤是生物和人类赖以生存和生活的重要环境。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深入,我国土壤环境污染不断加剧,土壤环境质量变化较大,土壤环境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发生的地域和规模在逐渐扩大、危害也进一步深入。目前,土壤生态环境安全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本文通过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危害、及其土壤污染的特点。分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
2、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土壤污染的建议。【关键词】 土壤污染;法律分析;立法建议【正文】一、我国土壤污染的现状土壤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有很大的不同。它的隐蔽性,人不可以察觉,肉眼是看不见的。还有就是滞后性,就是要通过一段时间才感觉得到1,土壤污染的途径有土壤的重金属污染,土壤的有机污染,有机污染物在生物体内的富集,土壤的放射性污染。据我国农业部进行的全国污灌区调查,在约140万hm2的污水灌区中,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土地面积占污水灌区面积的64.8%,其中轻度污染的占46.7%,中度污染的占9.7%,严重污染的占8.4%。我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t,被重金属污染的粮食每
3、年多达1200万t,合计经济损失至少200亿元。就土壤的有机污染而言目前我国土壤的有机污染十分严重,且对农产品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已开始显现。如我国从1959年起在长江中下游地区用五氯酚钠防治血吸虫病,其中的杂质二噁英已造成区域性二噁英类污染,洞庭湖、鄱阳湖底泥中的二噁英含量很高。有机氯农药已禁用了近20年,土壤中的残留量已大大降低,但检出率仍很高。广州蔬菜土壤中六六六的检出率99%,DDT检出率为100%。太湖流域农田土壤中六六六、DDT检出率仍达100%,一些地区最高残留量仍在1mg/kg以上。同时,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和工业区附近的土壤有机污染日益加剧2。其他如有机污染物在生物
4、体内的富集,土壤的放射性污染,在我国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而目前,我国仍没有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面对以上严峻的形式,笔者试图通过对目前我国现存的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加以分析,提出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浅见。二、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及其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目前,我国涉及土壤保护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刑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法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及大气、水、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等。另外,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我国于1995年制定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5、(GB 156181995)3。尽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土地保护的问题有着概括性的规定,然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存在着相关规定过于分散,法条之间相互矛盾缺乏严密的逻辑性,适用性不强等缺陷;下文笔者将分析我国现有的土壤保护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那些: (一)环境保护法罗列的污染种类的滞后性。该法第20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该法于1989年颁布,对于但是所处的社会发展状况而言,以上的罗
6、列已经基本概括了所可能发生的污染种类,而这部法放置今日,就存在着些许的滞后性,即无法穷尽污染种类,致使污染发生之时,缺乏追究污染者责任的法律依据,笔者认为污染种类还应当包括应当包括:放射性物质和化学物质的污染、乱堆放生产废物和消费废物,以及包括生物性污染在内的污染及其他可能造成土地退化的不良(有害)影响;这样才能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效解决问题。 (二)土地管理法1、调整对象的局限性。土地管理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对于防治土壤污染,该法也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即在第35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这条规定是在土地管理法第4章,耕地保护当中提出的,而并非在总则当中对此问题加以表述,这就导致了这部法在调整土壤污染问题时,调整对象存在着明显的局限性;2、土壤污染防治意识的缺乏性。该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字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