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解决年级在质量提高中的困难和问题。(二)班主任是本班常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1、加强学生的管理。对学生进行行为品质和前途理想的教育,让学生自觉养成遵守班规校纪的习惯;对个别行为有偏差的学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处理好班级事务,全期不出现差班、乱班和不安全事故。2、利用班会课和活动课,以多种形式加强班级组织纪律的教育,加强跟班工作,随时发现班级的不良现象并及时处理,营造良好的班风和学风。3、加强各科任教师联系,起好各科任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纽带作用。将全体任课教师的力量凝聚到提升本班教学质量这一中心上来。(二)科任教师是本班常规管理的第二责任人1、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工作,其要求与班主任工作第
2、1点一致。2、认真做好教学常规,做到教案书写规范,教学过程实用,要有教法体现和对学生的学法指导,教案跟上教学进度,杜绝无教案上课;及时认真地进行作业批改,做到有讲评,有示范性更正,学生有纠错,作业量达标;对学生进行单元考核,做到考核及时,有统计分析,有学生达标分析,有讲评,学生有错误纠正;对学困生进行及时的辅导,力争班级学生成绩大面积上升。 3、协同班主任加强对学生组织纪律的教育,积极支持班主任的工作,把本班工作当作自己的本职工作来做,不能对班级中的不良现象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更不能对班级事务推诿扯皮。4、认真按照班主任下达的学生学习目标进行有的放矢地施教,加强对学生的辅导,力争完成班主任下达
3、的学生学习目标任务。5、认真做好班主任交办和其它工作。二、教学质量目标1、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突出,各科合格率85%以上,优良率50%以上;平均分最低达到65分,努力达到70-75分(按100分制计算)2、在县局考试中不能低于全县后20名。3、在镇内考试中,不能处在镇校最后一名。三、质量目标奖惩凡未完成任务,联系班级的年级组长和任课教师在年度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且当年不得评模。年级组长引咎辞去年级组长职务,调整班子岗位,教师调整岗位或建议他校支教。 学校(盖章):小河口镇中心学校校本部 校长(签名): 教师(签名): 2016年4月27日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依据县局质量
4、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学校与五年级组全体教师签订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如下。1、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突出,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安全学科合格率95%、91%、70%、95%、95%、85%以上,优秀率40%、65%、30%、70%、65%、65%以上;平均分最低达到75、80、65、80、75、65分,努力达到80、85、70、85、80、70分(按100分制计算)2、在县局考试中不能低于全县后40名。3、在镇内考试中,总体不得低于上学年总排名,语数英思科安各科不能处在镇校最后第2、3、4、3、3、3名以后。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依据县局质量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
5、,学校与四年级组全体教师签订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如下。更不能对班级事务推诿-扯皮。1、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突出,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安全学科合格率95%、91%、95%、85%、95%、85%以上,优秀率60%、40%、65%、40%、70%、40%以上;平均分最低达到80、75、80、70、80、65分,努力达到85、80、85、75、85、70分(按100分制计算)3、在镇内考试中,总体不得低于上学年总排名,语数英思科安各科不能处在镇校最后第3、3、3、2、3、3名以后 山阳县小河口镇中心学校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依据县局质量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学校与三年级
6、组全体教师签订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如下。1、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突出,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安全学科合格率95%、91%、70%、85%、85%、85%以上,优秀率80%、70%、30%、50%、50%、65%以上;平均分最低达到85、80、65、75、75、75分,努力达到88、85、70、80、80、80分(按100分制计算)3、在镇内考试中,总体不得低于上学年总排名,语数英思科安各科不能处在镇校最后第3、3、4、3、3、3名以后.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依据县局质量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学校与二年级组全体教师签订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如下。1、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突出
7、,语、数合格率88%、94%以上,优秀率75%、75%以上;平均分最低达到85、85分,努力达到88分(按100分制计算)3、在镇内考试中,总体不得低于上学年总排名,语数各科不能处在镇校最后第3、3名以后.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依据县局质量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学校与一年级组全体教师签订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如下。1、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突出,语、数合格率90%、90%以上,优秀率75%、75%以上;3、在镇内考试中,总体不得低于上学年总排名,语数各科不能处在镇校最后第3、3名以后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依据县局质量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学校与李村教
8、学点教师签订教育教学质量目标责任如下。(一)教学点负责人为年级教学质量负总责。1、班级学科考试成绩突出,达到以下目标。(按100分制计算)年级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品科学安全及格率优秀率平均分一及格率91优秀率60平均分82二及格率90优秀率50平均分80三1005080857075四679072 2、在镇内考试中,总体不得低于上学年总排名,一二年级语数各科不能处在镇校最后第6、6三四语数英思科安不能处在最后一名。3、在县局考试中不能低于全县后40名。凡未完成任务,教学点负责人和任课教师在年度考核时不能评定为“优秀”,且当年不得评模。教学点负责人引咎辞去教学点负责人职务,调整岗位,科任教师调整岗位或建议他校支教。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我校教学质量,依据县局质量质量考评办法,结合本校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