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J-7.2(2)-2017版次/修改H/0标题: 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页 码第 3 页 共 3 页1 目的为规范五建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五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范围适用于五建所有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员工,含外省市属地化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3 职责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五建各部门和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相关条线人员配合执行。3.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带薪年休假员工的资料、程序审批。3.2 五建各部门和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考勤工作。4 工作程序4.1 带薪年休假享受条件
2、4.1.1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4.1.2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4.1.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a) 职工累计离、歇岗2个月以上的;b)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c)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事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d)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事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4.2 休假安排4.2.1
3、根据建筑行业特点,五建在每年春节的法定休假日后再连续集中休年休假7天,因此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应享受年休假5天的职工,相应予以全部抵冲。4.2.2 五建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休假安排的时间最少为一天。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五建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需办理审批手续,基层单位由工程(区域)公司总经理、书记批准,五建由董事长、总裁批准)。4.3 休假申请和批准五建员工按以下不同的层次可申请休假,填写R-7.2(2)-01员工请休假申请表获得批准并报人力资
4、源部门备案。(CA03.04-07)4.3.1 工程(区域)公司职工请年休假连续三天(含三天)内的,由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年休假连续三天以上的,由工程(区域)公司领导批准。4.3.2 工程(区域)公司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请年休假的,由工程(区域)公司总经理、书记批准。(CA03.04-08)4.3.3 五建本部职工请年休假连续三天(含三天)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年休假连续三天以上的,由五建分管领导批准。4.3.4 工程(区域)公司正职领导、五建部门正职负责人请年休假的,由五建董事长、总裁批准。4.3.5 五建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五建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予以补偿。(CA03.04-09)4.4 本制度于2008年1月30日五建十三届八次职代会审议通过。4.5 本制度由五建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5 引用文件5.1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6 记录6.1 R-7.2(2)-01员工请休假申请表7 工作流程图本人提出申请部门审核NOOK部门负责领导审核必要时休 假NO相关领导审批OK经济补偿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