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级巾帼志愿者协会章程范文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xx市巾帼志愿者协会。第二条xx市巾帼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各界妇女组成的全市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组织。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家庭、服务社会,促进妇女素质和文明程度提升为重点,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努力建立与政府公共服务和民间互助相衔接的巾帼志愿服务体系,吸引热心社会公益、乐于奉献的广大妇女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踊跃参与奉献社会、服务妇女儿童的各项公益活动,为创建省级文明卫生城市、构建和谐xx发挥积极作用。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xx市妇女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社
2、团登记管理机关xx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本会的办公场所设在地为xx市委大院内。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主要业务范围:广泛深入的开展志愿者活动,更好的为他人和社会服务,促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体如下:1、积极参加为失业和待岗妇女开展的各类义务服务;2、提供就业信息、就业辅导、培训、咨询,指导推荐就业;3、提供法律咨询,定期开展妇女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4、积极为妇女群众的联谊、交流与合作活动提供信息,牵线搭桥;5、调查研究,向政府和妇联组织反映妇女家庭、生活、就业的状况、心声和要求;6、开展农村社区“结对子”活动,与失业和待岗妇女互惠
3、互利共同发展。7、积极参加各级妇联组织的各类社会公益活动。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分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团体会员是指由3人以上组成的服务队(组):个人会员是指自愿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各界妇女。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会员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认本协会章程;2.愿意无偿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3.有确定的服务对象和明确的服务内容。第九条会员入会程序:1.根据所能提供的志愿服务内容,向相应的本协会理事会提出申请;2.经理事会审议通过;3.由本协会秘书处备案,颁发会员证。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的权利: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研究、考察、培训、会议等活动的权利;3、有根据本协会章程和决
4、议的精神,依法开展本团体活动的权利;4、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5、有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按照服务协议,无偿为他人或社会提供志愿服务;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各项任务;4、及时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会员如果1年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通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1、制定和修改章程;2、选举和罢免理事;3、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决定终止事宜;5、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 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第十七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