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均有学工处指导老师协商打分,各学生组织部长级(副部长)考核均有指导老师和各主席团协商打各分,各部员考核由指导老师、主席团与部长和副部长协商打分。第六条 根据考核得分和综合考虑,评价分为五等: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格五档。对应的分数分别是:优秀:90100分;良好:8090分;中等:7080分;一般:6070分;不合格:60分以下。考核评为优秀者可将其推荐为重点培养对象;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由考核人做劝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第七条 本考核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第八条 考核人的职责 1、被考核人与考核人之间,原则上要求有过长期的上下级管理关系;2、考核人必须是被考核人
2、的直属上级领导;3、在评定期间,因工作转换、人事调动,原有的考核关系变更,致使不能对被评者进行充分的考核,或者造成考核困难,可以寻找能够替代原直属上司的考评者,完成考核工作; 4、在其它难以确定考核者的情况下,由相关组织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关安排,但需在考核表上加以注明。5、各考核人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6、审核时对于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或者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特别在在各负责人协商评定时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应该交换意见,相互商讨,有必要的话可以向上一级做出申请批示,然
3、后对评定做出调整。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负责人至少应该把评定结果,向上级汇报并通知到本人; 7、各考核人必须以身作则,认真考察,并负责解释安抚,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理。第二章 考核内容、细则及分值一、各组织部员级评分标准第九条 部员级考核实行评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包括考勤20分、纪律10分、工作20分、部门主观评价10分、主席团评价10分、指导老师评价10分、班级表现10分、附加分10分。1、考勤(共20分)(1)迟到、早退者每次扣3分;(2)迟到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5分;(请假不在计算之内)(3)迟到30分钟以上者算为旷到,旷到一次
4、扣10分,给予旷课的人员口头警告;旷到两次,由部长上报书记处,给予旷到人员劝退处分;(4)部员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向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提出申请,不许草率对待,部员必须说清楚请假的缘由,经所在部门负责人认同,给予请假。请假两次不扣分,请假两次以上者(含两次),每次扣3分,部员在一学期内的请假不许超过5次,一旦超过,给予其严重警告,或劝退处理。2、纪律(共10分)(1)开会玩手机、闲谈,不认真听讲者每次扣2分;(2)开会时时手机未调为静音或关机状态而导致铃声想起影响会议者每次扣2分;(3)将食物带入教室或在会议上吃零食者每次扣2分;(4)对于不服从上级管理者每次扣10分,并进行相应处分;(5) 开会
5、未带笔记本做记录者扣2分;(6)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且不听劝阻者,视情节轻重扣除5-10分;(7)使用违章电器一经学校查处,学生干部直接除名;(8)违反国家法律,收到党纪团纪校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或收到院(系)警告及通报批评者,直接开除。3、工作(20分)(1)工作态度不端正,无任何原因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者减5分。(考 核:根据平时工作记录、工作总结,不能按时或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者,每次扣2分,工作严重失职者,每次扣3分);(2)工作自由散漫且不听劝告者,第一次发现,减5分,第二次发现, 减10分,如有继续犯者,该部负责人上报书记处,给予当事者劝退处理;(3) 越级上报减3分;(4) 未按要
6、求去值班者减2分;(5)受到学工老师或其他上级的表扬,每次加2分;(6)每次能够优先、高质量地完成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并且有优异上佳表现者,每次酌情加2-5分(须有备注);(7)每次参与学校的大型活动,维护校园的秩序,能够起到积极示范的带头作用,每次加2分; (8)在每次任务中,如有部员具备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讲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给予口头奖励,并予以5分的加分。如能每次工作中保持创新精神和高效业务素养,各部门负责人可上报书记处,将该部员划为重点培养对象的考察范围; (9)本职内的工作成绩效果显著,同事、同学们反映和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考核:根据主管
7、老师、同学们的评价及工作总结。)(4分) (10)对工作有创新意识,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对学生工作有认真深刻的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和执行。(4分) (11)完成部门工作情况,根据部门当月工作量按比例评定。(5分)4、部门主观评分(10分)此项评分由各部长根据各自部门特征,由于各部门职能不同,所以考核的方向也不尽相同,因此部长可依据部员是否具备相关能力素质和近期部员的表现情况来评分。5、主席团评价(10分)(1)各部员参与学工处各项活动的积极性及工作方法的正确性。(1分)(2)各部员的交流水平及沟通能力。(3分)(3)各部员的学生干部仪表形象。(2分)(4)各部员工
8、作的执行能力和工作技能。(5)各部员个人行为习惯及思想作风。注:除上述评分标准外,考核人可根据被考核人自身部门的具体工作开展进行打分,如有扣分需加以说明。6、指导老师评分(10分)7、班级表现分(10分)此项评定分数由考核人与被考核者辅导员协商给出。 8、附加分(最高10分)(1)本人受校级表彰加5分,受到院(系)级表彰加3分;(2)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加3分;(3)部员各科考试不及格者,直接劝退;(4)积极参与各类校内外比赛,为学校或个人争光获奖的,加分(国家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省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市级2分;校级1分);(5)通过CET、
9、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每项加2分。(6)部员可以参加其他部门的月考核,若通过加5分,若没通过不加分。(7)每月全勤者奖励3分;(8)每月被本组织评定为“优秀部员”的每次加5分。9、新进部员在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况的直接取消其录用资格:(1)受到任何党团校级、院(系)级处分者;(2)不听从组织和老师指示和要求,工作自由散漫且不听劝告者; (3)不注重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4)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5)考勤无故缺席累积3次及以上者; 说明:若出现以上考核项目以外情况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考核表详见:(附件1)二、各学生组织部长级(含副部)评分标准
10、第十条 部长级考核实行评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包括考勤20分、工作20分、基本能力和其它25分、主席团主观评价15分、指导老师评价20分。1、考勤(20分)(1)会议迟到、早退者每次扣3分(以办公室会议记录为准);(3)迟到30分钟以上者算为旷到,旷到一次扣10分,给予旷到部长警告处分并作检讨;无故旷到两次,给予劝退或直接撤职处分;(4)部长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提前向主席团当面请假并说明理由,在经的主席团认同后,给予请假。请假两次不扣分,请假两次以上者(含两次),每次扣3分,部长在一学期内的请假不许超过3次,一旦超过,给予其严重警告,或劝退处理。2、工作(20分)(1)积极高效的完成上级布
11、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根据平时工作完成是否按时,完成工作的质量,完成工作量的多少,其中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每次扣3分,完成工作质量偏差每次扣3分,工作态度不好或拖延工作时间每次扣5分) (5分)(2)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是否灵活具有创新性。根据平时工作具体方式来考察,工作思路过于呆板,工作模式过于固定化,常规工作没有新意)(5分)(3)组织协调领导能力。平时和部员关系是否融洽,部门整体工作能力,对部门重点对象的培养,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能力,其中不愿参与集体合作每次扣5分,)(5分)(4)工作汇报及工作计划的完整度与可行性(考核:工作计划是否全面,工作汇报是否完整)(5分)3、基本能力和其它(25
12、分)(1)部长各种活动的出勤率达到100%的奖励5分(2)部长开展工作灵活,对其他部门起到模范作用,每次加5分(3)积极同其他组织联合开展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每次加5分(4)在人员调配方面做到人尽其才,充分调动每位部员自身优势,从而实现工作的高效化,规范化,每次加5分。(5)每月获得该组织“优秀部长”称号的加10分4、主席团主观评价(15分)(1)在组织每一次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果断决策,能够恰当地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搞好团结、正确处理干群关系,充分调动发挥干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出色完成工作任务。(3)勇于创
13、新,制定新的工作思路,想出新的工作办法,用各种不同的渠道解决工作中的难题,使部门工作特色化,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4)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及创新能力,在主动学习理论的同时,善于运用语言表达思想,把握好说话的机会和分寸,使自己的工作意图达到明确的理解。(5)能深入到学生中,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学生工作。5、指导老师评价(20分)6、对出现下列情况的直接取消其录用资格:(2)工作自由散漫且不听劝告者;若出现以上考核项目以外情况者,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考核表详见(附件2)。三、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评分标准第十一条 主席团考核实
14、行评分制,满分为100分,其中包括考勤20分、工作25分、基本能力和其它20分、指导老师主观评价25分、附加分10分。(1)会议迟到、早退者每次扣3分;(3)迟到30分钟以上者算为旷到,旷到一次扣10分,给予旷到主席团成员口头警告;(4)因病,因事请假,必须提前向指导老师当面请假并说明理由,在经的指导老师认同后,给予请假。请假两次不扣分,请假两次以上者(含两次),每次扣3分,主席团成员在一学期内的请假不许超过3次,一旦超过,给予其严重警告,或劝退处理。2、工作(25分)(3)开展活动的能力及效果。每年校内大型活动的开展否否具有特色,大型活动与各组织之间的协调配和合)(5分)(4)组织内部的干部
15、队伍建设。培养后备对象的方式,学生干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提高)(5分)(5)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是否深刻,工作计划是否全面,未来工作中的创造性想法)(5分)3、基本能力和其它(20分)(1)主席团成员各种活动的出勤率达到100%的奖励5分(2)提出创造性想法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并取得实质性效应加5分(3)对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指出对应策略加5分(4)对于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提出针对性意见 加5分。4、指导老师主观评价(25分)(5)能深入到学生中,掌握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学生工作方法。5、附加分(最高10分)(2)本人组织了对学校有较大影响的活
16、动并且取得突出成绩者加3分;(3)本人所任职的学生组织整体形象和精神风貌较好着加3分;(4)本人在学生组织中的影响力和公信度较好者加3分;(5)每月全勤者奖励3分;(2)不听从组织和指导老师的指示和要求,工作自由散漫且不听劝告者; (3) 不注重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进行工作; (4) 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 (5) 会议的考勤无故缺席累积3次及以上者;说明:考核表详见(附件3)。第三章 考核记分,记录与公布第十二条 所有考核得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加分项需由被考核人本人或考核人提供相应材料,经校团委组织部核实,主席团和学工老师讨论通过后,加分项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 1每人每月的考核
17、基准分定为100分(不满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2. 每人当学期的总分为本学期的月数分之和(月数x100分)。 3. 每人当月实际得分=100当月累计扣分+当月累计奖分。 4. 每人当学期实际得分每人当月实际得分X当学期的月数。 5. 每个月末,每个学期末,都要定期公布考核分数,按考核单位进行排名。第四章 考核表的保管、保密与查阅 第十三条 考核表的保管1、各组织各部门的考核资料定期上交校团委组织部,经组织部核实后进行存档。 2、若在考核过程中有职位变动或离退者,其相关负责人需请及时告知校团委组织部,校团委组织部进行资料的更改和备案工作。 第十四条 考核表内容的查阅 各校级学生组织部长级及以上干部
18、需要查阅有关考核表时,应向向校团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待上报校团委书记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查阅。第十五条 保密1.考核结果只对相应的考核单位和个人公开;2.考核结果及考核文件均交校团委组织部存档,本组织可以留有考核资料的备份,但不允许任何个人所有;3.任何人不得将考核结果告诉无关人员;附 则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1、考核工作由学工处、各学生组织主席团负责管理、监督,校团委组织部负责具体执行,各学生组织配合完成;2、各考核人应按时将考核结果交由组织部汇总;3、考核在实施过程中,各学生组织要全力配合。如有需要修改,各组织主席团应在本考核制度正式公布之日前向校团委组织部提出申请进行修改。4、本考核制度在实施过程
19、中如有异议需进行修改时,可以向校团委组织部提出申请,在经学工处老师和学生组织主席团讨论通过后,由校团委组织部进行修改。第十七条 本考核制度解释权归校团委组织部所有,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望全体学生干部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校团委组织部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校级生干部量化考核表(校* * * 部部员级)姓 名客观评分(50分)主观评分(30分)班 级表 现(10分)加分项总 分备 注考勤(20分)纪律工作部长主席团指导老师2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校* * * 部长级)职 务客观评分(65分)主观评分(35)考 勤工 作基本能力(25分)(15分)3(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主观评分指 导 老 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