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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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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docx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第一条:组织机构组长: (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员:第二条:职责分工1、组长为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食品质量安全制度执行。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的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己的

    2、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 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确保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第二条: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第三条:公司为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安全的工作人员(包括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建立健康档案,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的健康检查,员工患病及时建档,并经疾病控制中心检查无相

    3、关传染病者方可上岗。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食品店安全卫生制度为保证食品安全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一、保持店堂内外整洁,做到食品归店经营。二、食品流通许可证要挂于显目处,从业人员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经培训后上岗。三、食品分门别类存放,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存放,不出售有毒有害的食品。四、不出售“四无”食品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五、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处理。六、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七、及时清除垃圾箱内废弃物,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八、需要分装

    4、食品时,要使用清洁干净,符合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禁止使用废报纸刊物及其它物品包装食品。九、从业人员要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上岗,做到“四勤”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制度一、履行法定责任,把好进货质量关,切实保证食品质量。二、必须固定专人负责食品质量查验工作。综合食品超市必须配置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对需检测的食品进行检测后上市。三、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厂商索要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并索要进货发票和该批次食品的合格证明。四、建立进(销)货台帐,如实将购进(销售)的食品做好记录,保存好进货(销售)发票,保存期不少于两年。五、不购进来路不明和无

    5、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供货厂商提供的食品。六、不购进没有“QS”认证标识的食品,对各种认证标识批准文号的真实性进行查验。七、不购进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八、不购进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及注册商标和生产批号等内容。九、不购进名称与内在质量不相符和夸大宣传、虚假表示的假冒食品。十、不购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的侵权食品。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食品质量自检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6、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经营者应保持场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制定的质量卫生标准。第三条:本经营单位配备专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上柜食品的内外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销售任何不合格食品。第四条: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不得进入本经营单位销售。第五条:本经营单位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每天的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包括品种、产地、检测情况等)进行公示。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食品经营

    7、质量承诺制度一、守法经营,诚实信用,保证质量,公平竞争。二、不销售来路不明的无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的、营业执照的厂商提供的食品。三、不销售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销售没有合格证的食品。四、不销售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五、不销售无“QS”认证和假冒“QS”认证及假冒绿色食品认证、保健食品认证和其他质量认证的食品。六、不销售名称与内在质量不相符和夸大宣传、虚假表示的假冒食品。七、不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侵犯他人权利的食品。八、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短斤少两。九、不销售无生产日期、保质期或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清晰及超过保质期和霉变腐烂的食品。十、主动给消费者出具销售票据。十一、对出现

    8、质量问题的食品主动赔偿消费者的损失,及时将问题食品清理撤下货架,主动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情况。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一、下列食品应下架并退出市场:1、无检验合格证;2、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3、无产品质量、等级、成份、含量标识的食品;4、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5、不正确食用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的食品,无警示标识或说明的食品;6、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食品;7、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食品和仿冒食品;8、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食品;9、在食品上伪造、冒用认证标识、名优标识等质量标识,伪造产地,对食品质量做引人

    9、误解的虚假表示的食品;10、超过保质期的食品;11、袋装漏气、破损有可能影响质量的食品;12、食品质量(含量)与标识数量不符的食品;13、顾客因质量原因投诉的食品;14、在感观上异样、有异味的食品。二、对经质量抽查不合格的食品,应停止消售、下架并退出市场。三、对在国家、省、市、县区域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经过国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实行三级下架制度,即:同批次、同品牌的食品下架;同品牌、同企业的食品下架;同区域的食品下架,并退出市场。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制度一、履行法定责任,把好进货质量关,切实保证食品质量。二、必须固定专人负责

    10、食品质量查验工作。综合食品超市必须配置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对需检测的食品进行检测后上市。三、进货时必须向供货厂商索要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并索要进货发票和该批次食品的合格证明。四、建立进(销)货台帐,如实将购进(销售)的食品做好记录,保存好进货(销售)发票,保存期不少于两年。五、不购进来路不明和无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的供货厂商提供的食品。六、不购进没有“QS”认证标识的食品,对各种认证标识批准文号的真实性进行查验。七、不购进未经检验、检疫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八、不购进包装标签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商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电

    11、话、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及注册商标和生产批号等内容。九、不购进名称与内在质量不相符和夸大宣传、虚假表示的假冒食品。十、不购进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和包装装潢的侵权食品。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食品购销台账制度第一条: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并建立销货台账。第三条:进货台账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第四条;销货台账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12、第五条: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第六条: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第七条:消费者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第八条: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账登记工作:(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人员教育培训制度一、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以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维修、保洁、仓储、

    13、服务等人员,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各自的职责接受培训教育。二、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实施。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教育培训档案。三、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企业的培训,并应自觉完成学习计划。四、新录入员工、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各类质量台账、记录的登记方法等。培训结束统一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五、参

    14、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行政部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六、企业内部教育培训制度的考核,由行政部门和质量管理部共同组织,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七、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本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三、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定期检查

    15、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四、本单位若发现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按下列程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1、立即停止销售问题食品,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情况;2、对导致或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保留好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3、立即组织救治食品安全事故病人;4、向县级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5、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部门工作,按照要求提供情况、资料及样品。食品经营者(盖章或签字):年 月 日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诺如下:一、保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16、证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有效的相关法定证照。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人员健康。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五、决不经销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腐败变质食品。六、严格执行食品召回制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七、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销售出去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承诺单位(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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