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第五章 长期股权投资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及类似主体(如投资链接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后续计量。除上述以外,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权益法核算。一、成本法: 投资方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方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
2、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的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1.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 (持股比例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盈利或利润)贷:投资收益子公司将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直接转增股本(实收资本),且未向投资方提供等值现金股利或利润的选择权时,母公司并没有获得收取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权力,这通常属于子公司自身权益结构的重分类,母公司不应确认相关的投资收益。2. 计提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
3、持有期间根据投资方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在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后,如果认定投资方在被投资单位拥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权益法核算时,应同时考虑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份额。 科目设置: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及利润分配变动)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其他
4、权益变动) 一般会计处理:(1)初始投资或追加投资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或追加投资的投资成本,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 初始投资成本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初始投资成本 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成本 (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余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余额) 银行存款等 (转换日
5、新增投资支付的金额等)2 前者 后者的,差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借: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成本 (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余额)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余额) 银行存款等 (转换日新增投资支付的金额等) 营业外收入 (以上借方与贷方差额)(二)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换为成本法核算: 参见本章第一节相关内容。(三)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
6、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对剩余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的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了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1. 处置部分:借:银行存款等 (处置时收到的金额)贷: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 (处置部分的账面余额)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处置部分的账面余额)借或
7、贷: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部分的账面余额)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处置部分的账面余额)借或贷:投资收益 (以上借方或贷方差额)2. 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可转入当期损益的全部其他综合收益:借或贷:其他综合收益贷或借:投资收益3. 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全部资本公积:借或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贷或借:投资收益4. 剩余股权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或交易性金融资产):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成本 / 交易性金融资产 (转换日公允价值)贷: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 (剩余部分的账面余额)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剩余部分的账面余额)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剩余
8、部分的账面余额)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剩余部分的账面余额)借或贷:投资收益 (以上借方或贷方差额)(四)成本法转权益法: 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由能够实施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甚共同控制的,应按如下顺序进行会计处理:(1) 首先,按处置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 然后,比较剩余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 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 前者小于后者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调整留存收益。注:若处置日与原投资交易日在同一个会计年度,
9、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时(转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投资方应享有的份额,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应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
10、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原投资日至处置日期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已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剩余持股比例贷:盈余公积 (原投资日至处置投资当期年初被投资方留存收益变动额剩余持股比例) 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不足冲抵的余额) 投资收益 (处置当期年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额剩余持股比例)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贷: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后,未来期
11、间应当按照准则规定计算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 投资方因其他投资方对其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投资方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从成本法转为权益法。会计处理顺序如下:(1) 首先,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借或贷:长期股权投资贷或借: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 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 - 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
12、所对应 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 投资方应享有的原子公司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 = 增资总额 增资后持股比例 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 = 投资方长股初始成本 原持股比例 增资后减少的持股比例(2) 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 损益调整 (原投资日至处置日期间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 已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剩余持股比例贷:盈余公积 (原投资日至处置投资当期年初被投资方留存收益变动额剩余持股比例)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盈余公积不足冲抵的余额)投资收益 (处置当期年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额剩余持股比例)借: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贷: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变动 (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贷:资本公积 其他资本公积 (五)成本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