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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法-公司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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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法-公司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docx

    1、商法-公司法考试试题及解析(二)一、单选题(本大题45小题每题1.0分,共45.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第1题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

    2、失【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 解析 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法第152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

    3、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杨某可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故本题选D。第2题A、B、C、D、E五位股东拟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前四位股东分别以固定资产、原材料、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出资;股东E以货币出资。则股东E的出资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A 1600B 3000 C 2600 D 6600【正确答案】 :B

    4、【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货币出资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27条第3款的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本题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因此,货币出资总额不得低于1亿30%,即3000万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第3题荷兰一家以生产皮具为主的知名公司,为开拓国际市场,方便业务往来,现拟在我国的几个大城市各设一个办事处。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的一项是:( ) A该荷兰公司设立办事处,可经批准、登记后,领取营业执照B为方便业务往来,该荷兰公司在办事处名称中未标明荷兰国籍C该荷兰公司在申请时提出各个办事处的活动不受该荷兰

    5、公司因合并、分立或破产、歇业而终止的影响D该办事处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对外债务以该荷兰公司拨付的资金为限来承担【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 解析 公司法第195条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第196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依以上法条及相关规定,外国公司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分支机构的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该分支机构的存在须以外国公司的存在为前提,

    6、如外国公司不存在,分支机构应予撤销;同时,该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行为,视作该外国公司的行为,分支机构的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归属于该外国公司。第193条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依照本条及有关规定,A项是正确的。第4题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在设立过程中出现的下列情况违反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万元B全体发起人首期出资为人民币100万C发起人其余认缴出资均为以知识

    7、产权作价的金额D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没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方式的相关规定 解析 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注意,改变了原2004年公司法关于“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的规定。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

    8、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第84条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

    9、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公司法第81条规定,本题中,只有C项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第5题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了某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任期3年B会议选举了公司章程所定的全部监事,包括

    10、两名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C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D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9条、第51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可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至2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之一是“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于

    11、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是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第6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以下关于上市公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甲上市公司在2007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达到公司资产总额的35%,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B李某是乙上市公司的董事,又是丙公司的控股股东,在乙公司董事会就与丙公司的一项重大交易开会作出决议时,李某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但是可以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C丁上市公司的董事会要就某项交易作出决议,但是对此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过多,致使出席会议的人数不足3人,则应将需表决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D某企业起诉戊上市公司,要求公司

    12、支付货款及违约金总共500万元,则该上市公司应公布此诉讼【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2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据此,A项说法正确。根据第12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

    13、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据此,C项正确。B项中李某是丙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对董事会的决议事项不得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故B项说法错误。根据证券法第65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中期报告中公布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故D项说法正确。第7题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14、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司法判决解散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公司的经营已经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而且,在股东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来摆脱困境时,又被其他股东拒绝,显然无法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故

    15、选项D错误。在此情况下,持有公司全部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且题干中未指出公司章程另行约定,故应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甲、乙二人的表决权均超过10%,有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而丙的表决权不足10%,无权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故选项A和选项C错误,选项B正确。第8题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 ) 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

    16、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解析 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本题中拟出资设立公司的法人和自然人股东总数为195,远远超出上述规定允许的范围,因此A项错误。公司法第78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17、”法律并未强制股份有限公司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设立,也未禁止企业员工持有股份,C项错误。D项于法无据,也错误。根据公司法第79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本题条件符合,因此B项正确。第9题某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下列决议中有效的是:( A职工代表由董事会指定B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C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D向其他公司投资【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解析 公司法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一条另有规

    18、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A项表述不符合规定,不选。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19、。”因此,B、C项不正确。第10题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21条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20、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舰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公司持股达到丙公司总股本的66.67%,是丙公司的控股股东。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其子公司丁公司进货,构成关联交易。此类关联交易造成丙公司亏损,严重损害了丙公司的利益,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故选项C正确,选项B错误。丁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其虽然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将货物卖给丙公司,但该交易本身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故丁公司无须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选项A和选项D错误。特别提示 公司法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应重点掌握如下内容:第一,要准确识别控股股

    21、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二,要确认关联交易的非法性;第三,不要随意扩大赔偿责任的主体;第四,注意结合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第11题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顾问在审查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时,提出以下意见,其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故减资10万元后,公司注册资本已经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B该方案需要董事会决议通过C公司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除了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外,还应在30日内登报公告三次D如果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有义务予以满足【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解析 公司法第2

    22、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故A项错误。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B项也错

    23、误,不选。公司法第178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故C项错误,而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D。第12题下列有关公司合并或分立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公司合并或分立均需由公司权力机关作出决议B公司合并或分立均经过清算程序C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D公司合并产生债权债务概括转移的效力【正确答案】 :B 【本题分数

    24、】: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公司合并或分立 解析 公司法第37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第99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104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

    25、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A项正确。公司在解散时才需经过清算程序,公司合并或分立时不须清算,B项错误。公司法第175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D项正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正确。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第13题下列关于公司债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不特定的公众,并且具有可转让性B公司债券形成的是债的关系;而公司发行股票形成的是股权关系C公司股东

    26、优先于公司债的债权人受清偿D公司债券的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约定【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公司债券的特征;公司债券与公司股票的区别;公司债券的转让 解析 公司债券作为可流通的有价证券,可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转让。依据公司法第160条的规定,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D的表述正确。公司债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依照法定程序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发行债券形成的一种金钱债务,可知,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对购买公司债券的对象没有身份和资格的限制,A对。股票和债券虽然都是为公司提供运营成本的资金,但公司债券表征的是一种债的关系,而股票形成

    27、的则是股权关系,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B对。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区别还表现在,就清偿顺序而言,公司债券的债权人优先于公司股东而受清偿,股东必须在公司清偿债务后,才可就盈余或者剩余财产请求分配,C的表述是错误的。故本题选C项。第14题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5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15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B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

    28、任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 :D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责任规定 解析 公司法第29条规定,“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

    29、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以上规定,本题中股东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作价25万元,但其实际价额仅为15万元,显著低于作价金额,因此应当由股东甲以其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补交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即股东乙、丙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第15题有限责任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下列关于公司清算组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B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C公司的清算组

    30、成员由全体股东组成D公司清算组人选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正确答案】 :C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公司的清算 解析 公司法第184条规定的是普通清算,而不是破产清算,所以一般不需要法院的介入。B的成立必须具备一定条件(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B不成立。A错误。根据184条的明文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而不是十日。同时根据184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本题是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全体股东组成。所以D错误,

    31、C正确。第16题某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5名股东设立的。下列对于该公司股东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机构和必设机构B股东会的临时会议,经代表1/1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C股东会的首次会议应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主持D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正确答案】 :A 【本题分数】:1.0分【答案解析】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40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两种,除此之外并无必要召开股东会,可见股东会并非常设机构。故A错误,当选。第40条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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