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根据平台考核结果,对达到资助条件的研发机构,按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给予补贴。(四)申报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2、具备良好的科研服务条件。拥有必要的科学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300平方米;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具备开展相关检测服务所必需的法定资格。3、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科研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常驻研发人员占职工总人数比例不低于20%。4、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切实解决我市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和企业技术难题,促进我市产业结构
2、优化升级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结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科技产业发展的需求,在我市从事科研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支持服务等科技工作。5、管理体制完善,服务纪录良好,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检测等服务中取得较好的成绩。6、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应真实、合法,本要求在形式审查及其后多轮评审中都设真实性审查,未获通过的纳入信用不良记录。(五)申报材料要求新型研发机构评价需按要求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提交“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评价申请表”、近两年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1、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方案(规划);2、新型研发机构制定的管理章程;3、合作单位的协议书或与政府、机构签订的共建协议
3、书。属企业独立举办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型研发机构,需有董事会关于建设该新型研发机构的决议。4、科学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的购置时间以发票为依据;5、科技产出、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6、人员情况列表及相关佐证材料。7、已阅知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证明文件(见附件,在附件上相应人员签字)(六)联系方式新型研发机构评价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一份报送珠海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产学研合作科,六份自行保存用于专家评审。联系电话:2139953、2216751;联系人:丁晓峰、翟玥。专题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资金补助(一)适用范围 1、经我市认定的
4、国家重点实验室分支机构和市科技创新公共实验室。2、经国家、省、市科技(产业)主管部门认定,从事面向产业开展公共技术研发、检测服务的开放性技术平台。3、经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具备法定检测资质、从事面向产业检测服务的开放性技术平台。4、纳入培育计划的我市新型研发机构。(二)资助方式 先对申请平台2016年度所开展的公共服务的情况考核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择优进行资助。对不同类型平台采用不同资助方式(参见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1、对以检测服务为主的研发机构和公共平台原则上根据其服务绩效给予事后补贴。根据考核结果,对研发机构和公共平台开展法定资质检测和技术服务
5、,按其2016年1月至11月开展服务收入(不含国家强制性的检测服务部分)不超过40%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以研发为主的研发机构和公共平台,根据考核结果,按2016年1月至11月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工具软件投入(不含财政经费扶持部分)不超过40%比例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1、公共平台按要求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在审核通过后打印并提交“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评价申请表”、工作总结及相关证明材料,由专家评审并进行了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级。2、根据平台考核结果,对达到资助条件的公共平台,按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
6、定给予补贴。(四)申报材料要求1、平台评价需提交“珠海市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评价申请表”;2、近三年工作总结;科研仪器设备、工具软件、固定场地等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申报系统要求),其中科研仪器设备、工具软件的购置时间以发票为依据;3、已阅知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证明文件(见附件,在附件上相应人员签字)。 (五)联系方式平台评价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专题三、市财政建设的公共平台条件建设项目1.在珠海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从事相关服务资质或能力,由市本级财政性资金资助建设的经市科工贸信局认定的第三方公共技术平台运营机构。2.服务于高端新型电子信息产业。3.有固定的经营
7、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5.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对电子信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科研与检测设备、大型工具软件的升级购置与维护等条件建设进行支持,设备和工具采购需要通过规范采购和专家评审。1、公共平台按要求在“珠海市财政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在审核通过后打印并提交“珠海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金申请书”、并按申请书中“需提交的材料”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珠海市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给予支持。1、需提交申报书、项目申请报告、2016年1月至11
8、月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一式1份。 2、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或类似项目不得在市级多个财政渠道重复申请支持;项目申报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以上情况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单位的申报及立项资格。3、已阅知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证明文件(见附件,在附件上相应人员签字)(五)联系方式1、受理科室: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2.联系方式:电话:2113226;崔玉霞。市科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1.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2.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红包)、土特产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
9、预付卡;3.不准收取管理、服务对象利用电子商务提供的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4.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提供的免费娱乐活动;5.不得出入私人会所,不得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6.公务接待规定允许安排工作餐时,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7.严禁向企事业单位、个人转嫁公务活动用餐、接待费用;8.不得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服务对象的车辆,不得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车辆;9.举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不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收受礼品、礼金,不准由其他任何单位、
10、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10.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11.严禁参与吸毒、赌博、色情、迷信等活动;12.不准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13.党员领导干部不准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证券,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14.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等变相非法收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各种名义的回扣,为他人谋取利益;1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
11、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16.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17.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支付、报销;18.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19.工作不得慵政懒政、弄虚作假、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20.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敬请您监督并积极支持和配合我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如发现我局公职人员有从政不廉洁的行为,请向我们及时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市纪委派驻市科工信局纪检组 2213217投诉举报邮箱:jmshf 我已阅读以上内容,并会积极支持和配合贵局做好反腐倡廉工作。企业法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