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讲 税法总论,主讲人:刘剑文,第六讲 税法总论,1.税法的概念与特征2.税法的性质与作用3.税法的地位与体系4.税法的基本原则5.税法学基本范畴6.税法的运行,税法的概念与特征,概念:税法就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特征:税法结构的规范性 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统一性 税法规范的技术性 税法的经济性,税法的性质,主体说服从说强行法说利益说混合说,税法的作用,税法是税收基本职能得以实现的法律保障调整税收关系,维护正常税收秩序的法律准则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法律依据教育和宣传作用,税法的地位和体系,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税法与经济法的关系税法与民商法的关
2、系税法与社会法的关系税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关系税法与刑法的关系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完善我国税法体系,建立在税法通则统率下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并行的税法体系建立以商品税法和所得税法为主体的复合税制实体税法体系完善税收程序法完善我国多层次、配套齐全的税法体系,税法的基本原则,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要素法定税收要素明确征税合法2.税收公平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4.税收社会政策原则,税法学基本范畴,税法学范畴是指概括和反映税法现象本质属性和普遍联系的基本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收之债、税收要素、税法主体、税收行为、税收权力、税收权利、税收义务、税收责任,税法的运行,一、税收立法二、税法适用三、税法解释四、税
3、法漏洞补充,税收立法,税收立法权:税收立法权横向分配税收立法全总想分配,税收立法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主席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地方政权机关,税收法律的立法程序,税收法律的立法程序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税收行政法规的立法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税法适用,税法适用是一国法律适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以及依法被授权的单位,按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实施税法规范的专门活动。,主体法定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税法适用的原则,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法律优位原则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从新从轻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税收执法的基本原则,1.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执法主体
4、法定 执法内容合法 执法程序合法 执法根据合法2.税收执法合理性原则,税收司法的基本原则,税收司法独立性原则税收司法中立性原则,税法解释及漏洞补充,税法解释的特有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税法漏洞 不圆满性 违反计划性税法漏洞补充的合法性,税法总论讨论题,1.如何理解税收法定原则和税收公平原则?在税法中如何体现这两个原则?我国税法应如何根据这两个原则进行完善。2税法的非正式渊源有哪些?税务机关对税法的解释和作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效力如何?3如何看待税收法定主义与税务机关制定税收行政规章之间的关系?,税法总论思考题,1根据公法与私法划分的标准,试论税法的性质。2论我国税法体系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