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闲置土地处置法律文书示范文本(试行)1.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2.闲置土地认定书3.闲置土地情况告知书4.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5.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6.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7.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8.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9.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10.送达回证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湛国土资( )字(执法) 号 : 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向你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 ),宗地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面积为 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 年 月 日)。根据闲置土地
2、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上述宗地存在 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我局现依法对上述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 分局提供以下材料:(一)土地权利证明文件;(二)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三)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身份证,规划、施工许可证,抵押、查封,税费票据等相关材料。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特此通知。联系人: 联系电话:局(印章) 年 月 日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闲置土地认定书机关代字年份文号 : 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
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向你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 ),宗地四至为 ,面积为 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交地确认书确定的交地日期为 年 月 日)。上述宗地存在 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文号 )。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 ,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特此告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局(印章) 年 月 日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闲置土地情况告知书机关代字年份文号 :我局于 年 月 日向 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
4、(文号: ),认定其中所涉宗地为闲置土地,宗地四至为 ,闲置原因为: 我局将适时公示闲置情况及原因,并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规定进行处置。特此告知。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局(印章) 年 月 日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机关代字年份文号 :我局向你方下发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我局将采取以下处置措施:(一)按出让价款(划拨价款)20%收缴土地闲置费;(二)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有异议,你方接到本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可向我局申请听证,我局将依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法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我局联系人
5、: 联系电话:局(印章) 年 月 日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机关代字年份文号: 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向你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 ),宗地四至为 ,面积为 平方米,出让价款(划拨价款)为 万元。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请 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 ),对上述闲置土地征缴土地闲置费。请你方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按以下方式足额缴纳土地闲置费 万元: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
6、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局(印章) 年 月 日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机关代字年份文号 : 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向你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 ),宗地四至为 ,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 ,出让价款(划拨价款)为 万元。我局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认定书,文号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经报请 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 ),我局依法无偿收回上述闲置土地使用权。请你方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办理国
7、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交回土地权利证书。逾期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我局将直接公告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权利证书。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我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局(印章) 年 月 日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建设项目动工开发申报书 局:你局与我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你局向我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 ),宗地四至为 ,面积为 平方米,约定动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土地权利证号 。我方拟在上述宗地建设 项目,目前已取得 部分(全部)的建筑施工许可证(编号为:
8、 ),并于 年 月 日已达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规定的动工标准。请予检查复核。特此申报。单位(印章)/个人: 年 月 日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 局:你局与我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你局向我方核发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 ),宗地四至为 ,面积为 平方米,约定竣工日期为年月日,土地权利证号 。我方在上述宗地建设了 项目,已于 年 月 日竣工,满足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规定的规划建设条件。请予检查复核。特此申报。单位(印章)/个人:年 月 日 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机关代字年份文号根据国
9、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合同号/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 ), (受让方)取得了宗地编号为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交地方)于年月日已将该宗地实际交付给 (受让方), (受让方)同意接收。本确认书一式 份, (受让方)执份, (交地方)执 份。特此确认。交地方: (印章) 受让方: (印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注:若无电子监管号,应填写合同号送达回证 局:你局 (机关代字年份文号)已于 年 月 日送达我单位,特此签收。受送达人: (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印章)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职务: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注:1.送达回证为统一格式,各类“通知书”、“认定书”、“告知书”、“决定书”等均使用本格式作为书面送达证明。2.若受送达人拒绝签收,则以公告送达形式作为送达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