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一、一般规定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是指招标人应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管理、造价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且必须是招标人的专职人员,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应与招标人相一致。封面、填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等七部分组成。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项目工作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标格形式发至投标人。二、工程量清单格式1、 工程量清单编制应采用统一格式2、 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封面、填
2、表须知、总说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附:清单格式表格 工程工 程 量 清 单招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中介机构造价工程师及注册证号: (签字盖执业专用章)编制时间: 填 表 须 知一、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二、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三、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四、 金额(价格)均应以 币表示。总 说 明工程名称: 第 页
3、 共 页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1招标人部分:2投标人部分:零星工作项目表名称数量人工材料3机械三、工程量清单编制一)、“封面”的填写: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二)、“总说明”的编制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概况:包括建设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形式、基础类型、地基处理方式等)、招标要求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和环境保护要求等。2、 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招标人就分包工程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3、 工程量编制依据。4、 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5、 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4、,招标人就自行采购材料要求总承包人提供的服务内容。6、 预留金、自行采购材料的金额数量。7、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指引规定的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1、 项目编码:前九位阿拉伯数字按本指引的项目编码填写,后三位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根据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自001起按顺序编制。2、 项目名称:应以本指引相应项目名称为主,并结合该项目的规格、型号、材质等项目特征和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3、 计量单位:按照本指引中相应的计量单位填写。4、 工程数量:1)、工程数量应按本指引相应“工
5、程量计算规则”栏内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确定。2)、工程数量的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以“米”、“”平方米、“立方米”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5、 本指引中缺项的,由编制人作相应补充。补充项目填写在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最后,并在“项目编码”栏中以“补XX”示之,“XX”为缺项项目顺序码,自01起按顺序编制,并在工程量清单“总说明”中明确该项目的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及相应的工程数量计算规则。四)、“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1、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并结合
6、施工组织设计,参照本指引相应的措施项目名称列项。2、 影响措施项目设置的因素很多,本指引中“措施项目一览表”不可能一一列出。因工程具体情况不同,出现表中未列的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可作补充,补充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措施清单项目最后,并在序号栏中以“补XX”示之,“XX”为补充的措施项目序号,自01起按顺序编制。五)、“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其他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名称,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并结合拟建工程实际情况,参照本指引相应的项目名称,按招标人部分、投标人部分分别列项。招标人部分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投标人部分包括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六)、“零星工作项目表”的编制:应根据拟建
7、工程的具体情况,由招标人预测,按下列规定进行编制:1、 名称:人工按工种名称列项;材料、机械按名称并结合规格、型号等特征列项。2、 计量单位:按基本计量单位编制3、 数量:按可能发生的数量暂估。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报价1、工程量清单报价应包括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自身情况,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编制。3、 工程量清单报价应统一使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指项目单价采用全费用单
8、价的一种计价方法。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之和。4、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应与招标文件一起发至投标人。5、 “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以空白表格形式提供的,“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中小计和合计栏均以“0”计价。二、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应采用统一格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应由下列内容组成:1、 封面2、 编制说明3、 投标总价4、 工程项目总价表5、 单项工程费汇总表6、 单位工程费汇总表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8、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9、 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零
9、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项表12、措施项目费分析表13、主要材料价格表1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计算表15、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16、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以上(1416)表式主要用于使用定额综合计价的地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计算)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计算)表,应由招标人根据需要提出要求后填写。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工 程 量 清 单 报 价 表投标人: (单位签字盖章)编 制 说 明投 标 总 价建设单位:投标总价(小写):(大写): 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合 计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名称单位工程费汇总表4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措施
10、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规费税金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合价本页合计合计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招标人部分小 计投标人部分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小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综合单价组成工程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措施项目名称单位主要材料价格表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单价(元)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 计量单位:项目编码: 工程数量:项目名称: 综合单价:定额编号其中:(元)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计算式三、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应按照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二)、“编制说明”的填写编
11、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1、 工程量清单报价文件包括的内容;2、 工程量清单报价编制依据;3、 工程质量等级、投标工程;4、 优越于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的备选方案的说明;5、 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些问题有异议的说明;6、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三)、“投标总价”的编制:1、 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和盖章;2、 表中的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的合计金额分别按小写、大写格式填写。四)、“工程项目总价表”的编制1、 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2、 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量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六、“单位各年公差费汇总表”的编制1、 表中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12、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2、 综合单价的组成十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案件分析表的编制”中的有关内容。八)、“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的编制1、 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措施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增加措施项目,但不得删除不发生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增加的措施项目,应填写在相应的措施项目之后并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序号栏中以“增XX”示之,“XX”为增加的措施序号,自01起序号编制;2、 金额1) 施工技术措施清单项目金额应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确定。2) 措施清单项目计价时,对于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一律以“0
13、”计价。九)、“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 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应按“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1)、招标人部分的金额应按招标人提出的数额填写;2)、投标人部分的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人提出要求所发生的费用计算确定;3)、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按“零星工程项目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填写。十)、“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的编制1、 表中的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应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2、 零星共项目的综合单价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方法确定3、 合价数量X综合单价十一)、“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编制1、 表中的序号、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和综合单价组成
14、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2、 按照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主要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险分担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投标人防范、化解、处理应由其承担的、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上涨、人员伤亡、质量缺陷、工期拖延等不利事件所需的费用。3、 合价工程数量X综合单价十二)、“措施项目费分析表”的编制1、 表中的序号、措施项目名称和金额应与“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2、 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有关规定填写。十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的编制1、 表中的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
15、位、综合单价应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相应内容一致。2、 表中的定额编号为清单项目可组合的各主要工程内容所对应的定额子目的定额编号3、 表中的工程内容是指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可组合的各主要工程内容名称。4、 表中的数量为规定计量单位清单项目可组合的各主要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按照投标人企业定额或参照“计价依据”所规定 计算规则计算确定。5、 表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清单项目所包含的某一项可组合主要内容所需的各项费用。6、 表中“小计”栏的合计数额,应与相应的综合单价数额一致十四、“措施项目费计算表”的
16、编制“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一)”用以计算施工技术措施费,具体可参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表”进行编制 “措施项目费计算表(二)”用以计算施工组织措施费,十五)、规费、税金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计算。第四章 工程结算一、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确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 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调整,其工程数量由承包人按本指引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 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分
17、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调整,其调整的工程数量由承包人按本指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一)、由于清单项目、数量的调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综合单价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1)、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企业定额或参与“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2、
18、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3、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除以下情况外,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凡合价金额占投标总价2以上(含2)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15),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数量的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原综合单价提出,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的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三、 零星工作项目费的结算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他项目清单中“投标人部分”的零星工作项目费,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的工程师签证的数量进行结算,综合单价不变。四、 其他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的调整,引起措施项目或其他方面费用的损失,承包人应通过索赔予以补偿。费用索赔可采用实际费用法,即索赔费用等于承包人为了某项索赔事件所支付的合理实际开支减去施工合同中的计划开支,再加上应得的管理费,利润和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