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docx

    • 资源ID:6806089       资源大小:22.51KB        全文页数:4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docx

    1、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XX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依据处罚依据处罚标准一、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1.建立、健全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责任制;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 并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1. 未履行 1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 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未履行 2-3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未履行 4-7 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

    2、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2.组织制定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资料现场检查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查看资料现场检查4.保证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查看资料现场检查5.督促、检查本单位施放气球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查看资料现场检查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施放气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查看资料现场检查7.及时、如实报告施放气球生产安全事故。查看资料现场检查二、企业资质管理1按规定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且在有效期内。查看资料现场检查1. 施放气球 管 理 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条1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3、违反本办法规定:1. 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2.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验证施放气球资质条件、作业人员符合规定数量。查看资料现场检查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1. 施 放 气球 管 理 办法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

    4、事责任:(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1.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查看文件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三、安全生产资金投入2.用于配备施放气球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投入查看文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

    5、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罚:1. 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低于 10%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5000 元的罚款;2. 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10%以上 30%以下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 5000 元以上 8000 元以下的罚款;3. 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和投入的资金涉及该项总额 30%以上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

    6、人处 8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3.用于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投入查看文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 罚 办法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1.依法配备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看资料现场检查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2.XX省安全生产条例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2. XX省安全生产条例1. 从业人员不足 100 人,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

    7、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 万元以上1.5 万元以下的罚款;2. 从业人员在 100 人以上,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 7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2. 施放气球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以及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施放气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8、训,如实记录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施放气球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施放气球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施放气球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施放气球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五、劳动防护用品1.为施放气球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

    9、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1. 有 5 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5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有 5 名以上 10 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8 万元以上 12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 万元以

    10、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有 10 名以上 15 名以下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12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4. 有 15 名以上从业人员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处 16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2.建立施放气球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查

    11、看制度XX省安全 生 产 条例 XX省安全生产条例处以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六、相关方安全管理1.施放气球单位与其他生产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放气球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查看协议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1.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2. 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

    12、检查与协调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5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2.施放气球单位不得将施放气球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查看合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1.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生产经营单位 10 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的罚款;2. 违法所得不足 5 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生产经营单位 10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13、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3. 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生产经营单位 1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4. 违法所得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所得 2 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5. 违法所得 2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所得 3六、相关方安全管理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14、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6. 违法所得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的,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所得 4 倍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7. 违法所得 50 万元以上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所得 5 倍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3. 施放气球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施放气球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施放气球

    15、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查看合同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一款1.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 生产经营单位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 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

    16、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七、劳动用工1. 施放气球单位应当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查看资料现场询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1. 有 3 名以下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上 7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有 3 名以上 5 名以下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上

    17、4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7 万元以上 9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有 5 名以上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告知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9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2. 施放气球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查看协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

    18、条1.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2.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九、安全设备1. 施放气球超过 50 米高需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现场检查通用

    19、航空飞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年检不合格的施放气球单位在整改期间施放气球的;(二)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的; (三)未指定专人值守的;(四)施放系留气球未加装快速放气装置的;(五)利用气球开展各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使用无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的;(六)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

    20、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七)违反施放气球安全要求的其他行为。十、安全标志管理施放气球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1. 有 1 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5 万元以上 8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有 2 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

    21、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8 万元以上 12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有 3 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12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4. 有 4 处及以上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者设置不明显的,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 16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2、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1.5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十 一、危险物品管理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查看资料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1. 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健全,或者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可靠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23、可以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十 二、危险作业管理施放气球单位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现场检查1.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2. XX省安全生产条例1.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三项2. XX省安全生产条例1. 有 1 处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1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

    24、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2. 有 2 处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3 万元以上 6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3 万元以上 16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3 万元以上 4 万元以下的罚款;3. 有 3 处以上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6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16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25、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4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十 三、作业行为1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 罚 办法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普通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2.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 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以 5000 元以上1

    26、 万元以下的处罚。2违章指挥从业人员或者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 罚 办法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违章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2. 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处罚。3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 罚 办法第四十五条

    27、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给予警告,并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发现普通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处罚,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2. 发现主要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2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处罚。十 三、作业行为4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 处 罚 办法第四十五条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给予警告,并

    28、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 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低于10%进行生产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 1000 元的罚款;2. 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 10% 以上 30%以下进行生产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罚款;3. 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 30% 以上进行生产的,对生产经营单位处 3 万元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处 5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5施放活动是否进行审批。查看文件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

    29、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 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批准擅自施放的;(二)未按照批准的申请施放的;十 三、作业行为6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是否设置识别标志, 施放气球是否具有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施放系留气球是否加装快速放气装置。查看文件现场检查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 依照刑法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罚款;造


    注意事项

    本文(施放气球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