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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完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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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完整版.docx

    1、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完整版编号:TQC/K432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完整版I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make all the staff know what to do and what not to do,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re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the work of the whole enterprise, so as to mobilize the enthusiasm of the staff and become the driving force of ente

    2、rprise production.【适用指导方向/规范行为/增强沟通/促进发展等场景】编 写:_审 核:_时 间:_部 门:_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完整版下载说明:本管理规范资料适合用于管理中,为使全体人员都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以及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所担负的职责对整个企业工作具有的意义和作用,从而把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地调动起来,成为推动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动力。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奖励取得教学、科研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我院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开展教学和科研研究,深化

    3、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广东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成果奖励对象为我院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取得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教学科研人员、教育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等。第二章 奖 励第三条 教研、科研成果奖励(一)获得国家级科研四大奖(国家发明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每项按下列办法奖励:特等奖,奖励8万元;一等奖,奖励4万元;二等奖,奖励3 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四等奖,奖励5000元。(二)获得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其它部委科研、教研成果奖以

    4、及省自然科学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科技进步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科研、教研成果,每项按下列办法奖励:一等奖,奖励1.5万元;二等奖,奖励1 万元;三等奖,奖励3000元;四等奖,奖励1000元。(三)获得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以及其它同级部门奖励的科研、教研成果以及获得市级奖励的科研、教研成果,每项按下列办法奖励:一等奖,奖励5000元;二等奖,奖励3000元;三等奖,奖励20xx元;四等奖,奖励1000元。(四)横向课题没有获奖但通过市级(含市级)以上组织鉴定的科研、教研成果,具有明确的鉴定结论,合作署名且我院为第一作者或第一研究单位,每项按下列鉴定结论奖励:省内领先水平,20xx元;省内先进

    5、水平,1500;市内领先水平,1000元;市内先进水平,500元。合作署名但我院不是第一作者或第一研究单位,不给予奖励。说明:1.以上获奖的成果是指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奖活动中获奖的成果。2.以上成果奖专指项目(课题)奖,并且获奖成果应以有效形式注明是z职业学院的成果或参与的成果,否则,不得享受学院所给予的奖励。同一项目成果获得多种形式(等次)的奖励,学院在计发奖励标准时取高不取低。3.若先获得较低等次奖励并报学院计发了奖金;后又获得较高等次的奖励,学院按较高等次的奖励追加差额。第四条 学术论文奖励(一)被自然科学引文索引(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

    6、;工程引文索引(EI)、科学评论引文索引(ISR)收入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元。(二)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为标准)或国家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三)用外文在国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上述SCI、SSCI、EI、ISR等),每篇奖励500元。(四)在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或省、部级专业学术刊物获奖者,每篇按下列办法奖励: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 元; 优秀奖,100元。(五) 在非中文核心期刊或省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元。(六)在职业学院学报(含我院学报)

    7、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50元。(七)多人合作发表的论文,奖金由第一作者分配。说明:1.学院凭刊物的原件、复印件进行奖励。2.一篇论文只能按较高标准奖励一次。第五条 著作、教材奖励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以及教学参考书等按不同等级(档次)给予奖励。(一)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按每万字150元进行奖励。(二)公开出版的编著、译著,按每万字100元进行奖励。(三)公开出版的教材,按每万字60元进行奖励。(四)作为课题在学院立项,出版前与学院签订购书协议的公开出版的教材,按每万字50元进行奖励。(五)公开出版的教学参考书,按每万字50元进行奖励。(六)学院规范印刷并使用的讲义(如实验指导书、实习、实训指导书

    8、等),按每万字30元进行奖励。说明:特殊情况处理:以上奖励的等级由学院教务处负责界定,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奖励等级,由教务处交学术委员会裁定。第六条 专利成果奖励z职业学院所属的集体或个人取得职务专利成果,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证书者,按以下标准奖励:发明专利:15 00元;实用新型专利,1000元;外观设计专利500元。第七条 软件、课件成果奖励各类应用软件和高职教育教学课件参照第三条(二)、(三)项的奖励标准执行。第八条 省级示范专业、精品课程奖励获得省级示范性专业,每个专业配套50000元专业建设经费,奖励5000元;获得省级示范性建设专业,每个专业配套20xx0元专业建设经费,奖励20

    9、xx元;获得省级精品课程,每门配套30000元课程建设经费,奖励3000元。第三章 成果奖励的申报办法第九条 申报办法教学、科研成果奖由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填写z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申请书(一式两份),经所在部门初审符合条件,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申报。第十条 申报材料(一)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申报需提交反映成果的原件和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教学、科研成果复印要求:获奖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论文,复印正文和版权页;著作,教材的封面、封底及版权页;专利证书;横向课题的鉴定结论书。(二)申报材料由各部门汇总交科研科审核。原件经审核后返还。第十一条 申报时间为保证成果的质量,教学、科研成果奖每2年评选一次

    10、。每一次具体的申报和评审时间一般在当学年度的5月份,如遇特殊情况适当调整时间。第四章 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审程序与管理第十二条 学院教务处科研科负责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评审的日常工作。第十三条 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被推荐为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成果的完成人,不得参加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第十四条 教学、科研成果奖的评审奖励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一)教务处科研科汇总申报材料,核查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二)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产生教学、科研成果奖。投票须有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赞成方有效。第十五条 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

    11、学术委员会通过的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向全院公示。学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教学、科研成果奖若持有异议,须在评审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教务处提出;异议要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本款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教务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异议由教务处负责协调处理。教务处在受理异议后,应当在7日内对异议进行调查,核实异议材料,并将核实情况书面材料向学术委员会汇报,由学术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第十六条 异议期结束

    12、后,评选结果由教务处报学院,由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发布。第十七条 学院授予主要完成人获奖证书和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与外单位合作取得的获奖成果奖金,只限我院参与的集体或个人享有。第十八条 对于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教研成果的获奖者,撤消奖励,收回证书、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十九条 表彰和奖励:(一)召开学院表彰会,向获奖项目颁发证书;颁发奖金。(二)获奖成果材料归档并记入成果完成人档案。作为教师及管理人员年终考核、评定职称、晋级评优、推荐先进等的重要依据。(三)在校园网和校园宣传栏介绍重要获奖成果和获奖者个人。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z职业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处可输入公司或团队名字THIS TEMPLATE IS DESIGNED BY FOONSH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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