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教师值班交接班制度为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实行日常、节假日教师值班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值班教师不定时地对校园进行巡查,重点检查学生电脑室、多媒体教室、等重点部位,同时也要对教室、门窗、校门安全情况进行巡视。 2、如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并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3、如实填写教师值班日志并签字。 二、值班纪律: 1、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空岗;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2、有事不能到岗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说明情况,并自己同其他教师调换好,确保学校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私自找校外人员代班。值班期间,不得在岗位上做和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擅
2、自离开工作岗位。 3、禁止值班人员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从事其它活动,做到文明值班。 4、值班人员要注意发现安全隐患,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5、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延误时限。 6、值班教师因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责任。7、师生信函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外来人员一律做好出入登记;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校园。8、交接班必须做好交接班手续,交接班时,未完成的任务及时向接班人交代清楚。三、值班人员、交接班时间、地点 1、值班人员:夜间男教师轮换;白天女教师轮换。 2、交接班时间:夜间:7:007:30 白天:7:307:00 3、值班地点:白天在教导处;夜间在
3、器材室。四、本制度从2009年9月1日执行。马 岙 中 心 学 校 教 师 值 班 制 度(二届三次教代会通过)为规范我校值班工作,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一、在学校休假期间安排值班,值班教师和值班小组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安排,并服从学校政教处管理,服从政教处点名监督。二、值班教师必须按时签名报到参与值班,值班时间由学校通知决定。有事必须向值班组长(行政)请假,由行政另行安排替补值班教师。三、值班教师在值班期间,忠于职守,不得随意离校。须巡视学校各教学楼,特别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除,切忌麻痹大意。 四、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不留后遗症
4、。 五、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和学生家长,尽力解决客人和学生家长提出的问题或事情。 六、协助组织和管理学生返校日活动。对个别学生在休假期间到校活动(踢足球、打篮球、乒乓球等)应提出安全意见,发现有不良行为或不安全现象应及时、严肃阻止。 七、在值班期间,家住学校的值班教师必须在校住宿。八、若遇台风等恶劣天气和其它恶性事件,所有安排的值班教师应随时待命,服从学校安排任务,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九、值班教师必须每天做好值班记录。十、值班补贴金由学校行政视实际情况决定发放,有下列情形者不发或减半计发值班补贴金:1、已经安排值班,不论有事无事,值班不到者不发补贴;2、值班期间中途私自离校或半途而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全部值班任务的不发补贴;3、值班签到单上未签名或不是亲笔签名(他人代签)的不发补贴;4、每次到校签名后私自离校,按未参与值班处理,不发补贴;5、确因有事或生病需要请假,未按规定参与全程值班,但完成一半值班天数的,减半计发补贴;未完成一半或超过一半值班任务的按补贴金总数除以全程天数乘以出席天数计发;6、完成全程值班,但在值班期间每天有私自离校现象,并时间较长的,全部补贴减半计发。十一、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正式实施。十二、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于学校行政。 定海区马岙中心学校 200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