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行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资产负债综合管理是为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防范资金风险,优化资产结构,完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实现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最佳结合的经营目标。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资金,包括:(一)资本: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二)负债:包括各类存款、借入款项及其他负债;(三)资产:包括贷款、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第四条本行资金管理原则为:统一计划、集中管理;权责分明、安全高效、适时调节、灵
2、活融通。统一计划、集中管理是指本行具有统一管理、调拨全行资金的权力和责任。本行综合运营部负责制定全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全行年度资金计划和中长期资金发展规划;负责统一控制和管理全行信贷资金总量;统一对人民银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统一清算同城和异地的汇差资金;统一办理行内外资金拆借和资金交易;统一办理对外投资;统一管理呆帐、坏帐和投资风险准备金的提取和核销;统一管理资本金、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权责分明、安全高效是指资金经营管理部门对资金组织、资金运用,资金效益负其责;资金的运用要以安全性为前提,以追求高效益为目标。适时调节、灵活融通是指为确保对外支付、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我行将根据
3、全行业务发展的总体水平,结合各网点经营与管理的具体情况,对全行资金统筹安排,适时调节,在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适度运作,并灵活调度同业往来资金。第二章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体系第五条本行的负债业务包括吸收的各项存款、借入资金及发行债券。要加强负债业务管理,保证负债的真实和完整。第六条本行的资金营运实行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内容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第七条银行监管部门的有关控制指标:(一)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100%。(二)贷款质量指标:逾期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
4、额的比例不得超过8%,呆滞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5%,呆帐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2%。(三)单个贷款比例:对同一借款客户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净额的比例不超过10%;最大十家客户发放的贷款总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净额的50%。(四)备付金比例指标: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库存现金与各项存款之比不得低于5%。(五)拆借资金比例指标:拆入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4%;拆出资金余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六)存贷款比例: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之比不得超过75%;(七)中长期贷款比例:余期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的中长期贷款余额与余期一年以上的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120%
5、;(八)资产流动性比例:各项流动性资产余额与各项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九)可购置固定资产比例:全行购置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十)经营收益率:包括资本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指当年利润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5%;资产收益率,即当年利润与资产总额之比不低于1%。第八条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应根据银行监管部门的控制指标,结合本行实际情况提出本行实际可控的年度或分年度资产负债管理比例计划指标,并达到银行监管当局的监管要求。第九条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本行贷款损失准备参照银行监管部门发布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国家税务总局的金融企业呆帐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等执行
6、,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可根据我行的实际情况以及税务政策,可选择以下二种方法:按年末全部贷款余额1%计提;按贷款五级分类计提:对关注贷款计提比例为2%。对次级贷款计提比例为25%,对可疑贷款计提比例为50%,对损失贷款计提比例为100%。对次级和可疑贷款的损失准备,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决定,计提比例可以上下浮动20%。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可提请董事会在税后利润分配中设立资产损失准备,董事会批准设立的资产损失准备的运用,需经董事会授权或报经董事会同意。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行设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资产负债比例指标和风险管理指标的核定、下达,具体制订年度资金总量指标、流动性
7、指标、安全性指标和效益性指标,分析、考核指标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资产负债管理的措施,并按季对全行的经营情况进行审议。第十一条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成员由行长、副行长、综合运营部、业务拓展部、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组成。第十二条资产负债管理是全行加强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各职能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相互协作。第十三条综合运营部作为资产负债比例日常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应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和各职能部门反映的情况,加强综合分析和协调,并具体负责对资本充足率、存贷款比例、资产流动性比例、备付金比例、拆借资金比例等指标的日常性管理、监测和考核。第十四条信贷管理部是实施资产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
8、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资产安全性指标进行控制、监督、考核,防范资产风险和减少资产损失,具体负责中长期贷款比例、单个贷款比例、贷款质量指标、贷款投向比例等指标的经常性管理、考核工作,努力提高资产质量。第十五条综合运营部还作为稽核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对资产负债风险的稽核监督,定期不定期地对各项指标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促进资产负债业务的稳健合规运作。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本行对的信贷总量实行统一控制和拥有对信贷资金的管理权、配置权、调剂权。统一制定信贷资金运用政策,对存贷款比例等信贷资金管理指标进行控制、监测和调整。第十七条在条件成熟时,对资产负债比例实行两级管理的办法:(一)依据本行的统一安排和要求,根据核定的资产负债管理考核指标,在授权范围内自主优化资产结构和发放贷款,确保信贷资金安全、高效。(二)本行对各下属经营单位实行按月监控、按季考核、适时调节、分类指导的管理方式。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本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