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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堰施工安全交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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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围堰施工安全交底.docx

    1、围堰施工安全交底钢管桩围堰施工安全技术交底一、钢管桩围堰施工作业特点本工程钢管桩围堰采用锁口钢管桩,形式分阴、阳管两种,阴管桩由630*10mm主钢管与锁口阴钢管(直径为219*8mm)组成,阴管桩由630*10mm主钢管与锁口阳槽(I20b型工字钢)组成。钢管桩设计每根长度18m。围堰结构单元宽度:管桩直径+锁口宽度(0.63+0.24)m;围堰管桩数量总计为258根。围堰均按排水开挖设计,围堰设置3道内支撑,封底采用干封。钢管桩采用DZJ135型振动打桩锤进行插打,在插打过程中,用全站仪进行插打全过程控制,以确保管桩打入位置准确及垂直度满足设计要求。利用已有施工平台在周边安装导向架。为保证

    2、围堰顺利合拢和止水效果,须严格控制施工误差,桩的倾斜率控制在0.5%以内。在导向架上按理论尺寸放线定出各桩的位置,在导向架内插入桩,用振动打桩机振动下沉到稳定地层,待围堰合拢后再插打至设计标高。止水材料:人工填塞红粘土+麻丝;配比:3:1(体积比)。二、钢管桩围堰施工作业中的危险源(一)水上高空作业本工程围堰施工属于水上高空作业,易发高空坠落、淹溺等人员伤害事故,引发这些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有:1、脚踩探头板;走动时踩空、绊、滑、跌;2、操作时弯腰、转身不慎碰撞杆件等身体失去平衡;坐在栏杆或操作平台上休息、打闹;站在栏杆上操作;3、脚手板没铺满或铺设不平稳;4、操作平台周围无防护栏杆或损坏;操作层

    3、下没有铺设安全防护层;(5)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未使用安全带、没有配备救生船、救生衣等。(二)起重吊装作业本工程施工中存在着大量的起重吊装作业,易发生起重伤害事故,引发起重伤害事故的主要危险源有:1、对吊物重量未进行计算,超载起重,吊点设计失误。2、指挥信号不明,吊物下方站人,操作司机未经过专业技术培训、无证上岗等人的不安全行为。3、吊具如钢丝绳、卡环、吊钩等使用前未进行检查,存在缺陷引发事故。(三)施工临时用电5、电气设备未按要求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安全用电规定。6、施工电缆布置不合理、外皮破损、浸入水中等引起触电事故。7、非专业电工私拉乱撤电线造成触电事故。

    4、(四)其他危险源1、施工现场缺少消防设施来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2、机械设备如电焊机、振动锤等未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引起的触电、机械伤害、爆炸等。(3)氧气、乙炔瓶的使用未达到安全距离、与明火接触等引发的爆炸事故。(4)大风、雨恶劣天气引起的自然灾害。(5)夜间施工照明不充足等引起的多种事故。三、危险源控制措施(一)水上作业防护措施1、水上作业人员必须提高警惕,按规定正确穿戴救生衣,尽量不往无防护的边缘去。2、墩位平台顶面脚手板满铺,周围设防护栏杆,栈桥与墩位平台间空挡挂设安全网,通道脚手板要保证宽度。3、水上夜间施工尤其要注意照明足够。4、乘坐交通船时注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严禁超载行船,大风、

    5、大雾天气严禁行船,船主要注意对交通船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其状态良好,安全行驶。(二)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措施1、作业时周边应置警戒区域,设置醒目的警示村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特别危险处应设监护人员。2、起重吊装作业大多数作业点都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3、作业人员应现场作业条件选择安全的位置作业。要卷扬机与地滑轮穿越钢丝绳的区域,禁止人员站立和通行。4、吊装过程必须设有专人指挥,其他人员必须服从指挥。起重指挥不能兼作其他工种。并应确保起重司机清晰准确和听到指挥信号。5、作业过程必须遵守起重机“十不吊”

    6、原则。6、被吊物的捆绑要求,按第一节塔式起重机中被吊物捆绑作业要求。7、在露天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天气时,应停止起重吊装作业。8、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吊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人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三)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原则。满足项目部临时用电安全要求。2、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线路及设备,用电设备都要安装地线,现场应有醒目的电气安全标志,不合格的电气器材严禁使用。3、 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

    7、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3m(碘钨灯)。4、必须使用标准配电箱,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电箱内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5、电焊机的外壳应完好,一次接线长度不得超过5米,二次接线不得超过30米。6、电缆的埋设位置要有明显的标识,避免不小心挖断电缆而引起的触电事故。(四)其他安全技术措施1、一、落水事故应急响应措施1

    8、.人员万一掉进水中,要屏气并捏着鼻子,避免呛水,因为人一旦呛水将失去方向感并变得更为惊慌疲惫。2.当发现有人落水时,救助者不要贸然去救人,因为一旦被落水者抓住将十分危险。在水中与落水者纠缠不但会消耗救助者的大量体力,有时甚至会导致救助者体力耗尽最终丧命。如果当时情况十分紧急,而救助者又具备一定的救护技巧,那么救助者在下水前应尽快脱去衣裤和鞋子,在向落水者接近时,一般要先在溺水者的后脖颈处砍一下,尽量避免被落水者抓住。3.墩位平台、栈桥施工中,一旦发生工作人员落水事故,周围人员要立即采取可能的救助措施如抛投救生圈、绳索,联系救生船等,并立即以最便捷的方式向现场最高领导者报告。4.当乘坐交通船万一

    9、出现险情时,万不可盲目乱窜,不管情况多么紧急,都要听从指挥,保持船体平衡,如此才能延缓下沉速度,争取更多的救护时间。 (一)围堰拼装1、围堰分块起吊时吊点正确,速度均匀、平稳,必要时要清除其上附着物,起吊后人员必须离开起吊范围。2、起吊设备做好定期保养工作,检查钢丝绳是否断丝、卡头、松动现象。3、围堰分块拼装时必须经过牵引、固定牢固后方可将吊钩去掉。(二)切割与焊接1、焊接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2、应注意初、次级线,不可接错,输入电压必须符合电焊机的铭牌规定,严禁接触初级线路的带电部分 ,初、次级接线处必须装有防护罩。3、次级抽头联接铜板必须压紧,接线柱应有垫圈,合闸前详细检查接

    10、线螺帽、螺栓及其他部件应无松动或损坏。接线柱处均有保护罩。4、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可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栅。并备有消防用品。5、焊接时,焊接和配合人员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空坠落、瓦斯中毒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6、严禁在运行中的压力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7、在围堰仓内施焊时,必须采取以下的措施:围堰顶顶口严禁覆盖,并设置通风设备或焊接人员戴防毒面具及呼吸滤清器,围堰仓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焊接时必须有人在场监护。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必须挂好安全带,焊件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有专人监护。9、电焊线通过栈桥及平台时,必须架高或穿入防护管。10、接地线及

    11、手把线都不得搭在易燃、易爆和带有热源的物品上,接地线不得接在管道、机庆设备和建筑物金属构架上,绝缘应良好,机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11、雨天不得露天电焊。在潮湿地带工作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铺有绝缘物品的地方并穿好绝缘鞋。12、长期停电用的电焊机,使用时,须用摇表检查其绝缘电阻海里低于0.5兆欧,接线部分不得有腐蚀和受潮现象。13、焊钳应与手把线连接牢固,不得用胳膊夹持焊钳,清除焊渣时,脸都应避开被清的焊缝。14、在负荷运行中,焊接人员应经常检查电焊机的升温,如超过A级60,B级80时,必须停止运转并降温。15、施焊现场的10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木材等易燃物。16、移动电焊机时

    12、应先停机断电,不得用拖拉电缆的方法移动焊机,如焊接中突然停电,就砌断电源。17、作业结束后,清理场地、灭绝火种,消除焊件热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方可离开。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1)、进行气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2)、氧气瓶、乙炔瓶的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和开闭阀门的搬手上均不得沾染油污。(3)、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宜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和安全帽,不得在强烈阳光下暴晒。严禁用塔吊或其他吊车直接吊运氧气或乙炔瓶。(4)、乙炔胶管,氧气胶管不得错装。乙炔胶管为黑色,

    13、氧气胶管为红色。(5)、氧气瓶与乙炔瓶储存和使用时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或割炬(焊炬)间距离不得小10米。(6)、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然后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并闭时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7)、工作中如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跑尽后再行拆卸修理。(8)、氧气胶管,外径18毫米,应能承受20千克气压,各项性能就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乙炔胶管,外径16毫米,应能承受5千克压,各项性能应符合GB255081氧气胶管的规定。九、使用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昨拆弯胶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气。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

    14、关熄炬火,可弯抓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将火熄。(9)、未经压力试验的胶管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10)、不得将胶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呀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胶管上,更不得将胶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胶管经过车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11)、氧气瓶使用时可立放也可平放(端部枕高),乙炔瓶必须立放使用。立放的气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12)、不得将胶管背在背上操作。割(焊)炬内若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13)、工作完毕后应关闭氧气瓶、乙炔瓶,拆下氧气表、乙炔表,拧上气瓶安全帽。(14)、作业结束后,应将胶管盘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

    15、的地方,减压阀和气压表应放在工具箱内。(15)、工作结束,应认真检查操作地点及周围,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16)、对有压力或易燃易爆物品气割前必须经技术人员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否则严禁擅自进行气割作业。三、围堰接高5.3.1、单块围堰接高时,应对底节围堰顶口用盖板加以覆盖,防止施工人员和检查人员坠入仓内,造成事故。5.3.2、卷扬机摆放在内平台承载能力大的部位。5.3.3、经常检查吊点及受力构件是否牢固可靠。 (4)、卷扬机上的钢丝绳应用黄油润滑和随时检查是否有断丝现象。5.4、围堰下沉5.4.1、围堰下沉前及下沉过程中和下沉后应对各吊点和受力杆件以及机械设备做详细检查。5.

    16、4.2、围堰下沉过程中设专人指挥,统一下放。5.4.3、根据下沉情况随时调整围堰倾斜,避免吊点集中受力。注意事项:(1)、电焊机应安置在干燥、通风良好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3)、水上悬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穿救生衣。(4)、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操作。(5)、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乙炔发生器不得与氧气

    17、瓶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小于10米。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取,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受热不得超过35,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乙炔发生器不得放在电线的正下方焊接场地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6)、点火时焊枪不得对准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7)、更换部位,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8)、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9)、操作人员必须统一听从指挥人员指挥。(10)、围堰下沉中如出现事故,所有人员应及时撤离围堰范围外,上报有关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作业。

    18、4.1、水上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它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另还应配备好救生圈及救生衣。4.1.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整齐,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脚、穿拖鞋、打赤膊工作。4.1.2、水上作业应配齐救生设备。水上施工船舶必须锚固可靠,无论在顺水、逆水或有风浪的情况下,都应该有足够的控制能力。4.1.3、水上作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水上施工前,应接受水上安全教育。水上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4.1.4、船舶或围堰的拼装、航行、施运、招锚、定位和其它有关标志均须符合航运要求和水上交通管理

    19、部门的有关规定。水上作业平台不应有油污、细砂等易滑物,平台铺板要坚固平整,围堰周围应设置牢固的防护栏。4.1.5、水上作业应尽量避免单人操作,作业中应注意自我保护和相互监护。4.1.6、乘船必须等待交通船停稳后,才能从指定的通道码头上下船。上下船时应集中注意力,以防踏空落水。4.1.7、水上作业需要移动行走时,应从设有安全设施的地方通过。4.1.8、必要时应配交通指挥监督船(交通船),防止其它船只进入施工区域。4.1.9、交通船必须配置救生和消防设备(救生衣或救生圈、灭火器等),交通船行驶时,乘员不得在船头和船舷聚集和走动,乘员未入舱,交通船不得启动行驶,恶劣气候条件下,乘员不得违章指挥开船。

    20、4.1.10、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船舶有无断缆、跑锚、漏水现象,如发现有危险因素,必须立即报告,同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危险因素。4.1.11、运输设备、材料、人员的船只,必须由持有执照的驾驶人员或船工驾驶操作,严禁无照驾驶操作。4.1.12、在水上施工过程中,必须与气象、水上监测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水位水流变化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对付突然情况发生措施,确保安全作业。4.1.13、大(雷)雨、大雾或风力大于六级以上的恶劣天气,严禁作业,暴风雨后,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遇有台风警报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避风措施。4.2、高空作业高空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4.2.1、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

    21、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4.2.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4.2.3、施工过程中,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4.2.4、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4.2.5、 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4.2.6、登高前,施工

    22、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4.2.7、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4.2.8、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警示牌。4.2.9、 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4.2.10、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

    23、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免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4.2.11、 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4.2.12、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置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4.2.13、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4.2.14、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4.2.15、超过3米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4.2.16、进行高空焊接、 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4.2.17、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

    24、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4.2.18、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4.2.19、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 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 50厘米,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4.2.20、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支撑杆上操作。夜间进行围堰施工时,一定要有足够的照明系统,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4.2.21、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

    25、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4.2.22、各种拆除作业(如临时平台、操作平台、检查梯等)上面拆除时下面不得同时进行清整;物料临时堆放处应离边沿不应小于1m。4.2.23、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设置信号传递人员。在开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爬梯、空洞处应设明显的警示标志。4.2.24、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机、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验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4.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严

    26、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6-88的规定执行。4.3.1、临时用电工程的安装、维修和拆除,均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上岗证的电工完成,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4.3.2、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绝缘良好,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4.3.3、变压器设拦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变压器设护栏 ,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室内配电盘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要设接地或接零保护。4.3.4、各类电气开关和设备的金属外壳,均设接地或接零保护。4.3.5、配电

    27、箱能防火、防雨、箱内不得存入杂物并设门加锁,专人管理。4.3.6、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套电缆,穿过行车道时,套管埋地敷设,破损电缆不得使用。4.3.7、检修电气设备的停电作业,电源箱式开关握柄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或设专人看管,带电作业时经有关部门批准。4.3.8、现场架设的电力线路,不使用裸导线,临时敷设的电线路,不得挂在钢筋模板和脚手架上,并安设绝缘支承物。4.3.9、施工现场用的手持照明灯采用36V的安全电压,未经领导同意,严禁个人乱拉、乱接照明灯或其它电器。4.3.10、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4.4机械设备4.4.1 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

    28、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建立档案,专人管理。4.4.2 操作人员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4.4.3、驾驶室或操作室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病运转或超负荷运转。4.4.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夜间有专人看管。4.4.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加油时严禁烟火。4.4.6、严禁对运转中的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等作业。4.4.7、指挥施工机械作业人员,站在可让人了望的安全地点,并明确规定指挥联

    29、络信号。4.4.8、使用钢丝绳的机械,在运转中严禁用手套或其它对象接触钢丝绳,用钢丝绳拖、拉机械或重物时,人员远离钢丝绳。4.4.9、起重作业严格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86)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要求执行。4.4.10、定期组织机电设备、车辆安全大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4.5、围堰施工作业安全五、防洪防汛施工安全措施5.1、学习防洪知识,加强并完善自身环境内的防灾措施,发现异常征兆,如堤坝渗水,出现“管涌”,水位异常猛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5.2、做好防洪准备,准备必要的医疗用品,妥

    30、善安置贵重物品,准备必要的衣物、食品、矿泉水,做好自救和救援的准备,将人畜等尽早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如被洪水围困,可在屋顶、树上等高处避难。将木料或木制家具捆扎成救生筏使用:施放求救信号,等待救援:如有条件时,要积极援救周围的遇难者。5.3、在洪水到达之前,最重要的是选择逃生路线,尽快地体的物体下(旁)、易于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开间小、有支撑的地撤离危险地带,不要徒步涉过水流湍急、水深已过膝的水溪。5.4、不能饮用洪流中的污水。5.5、即时了解汛期灾情,制定或调整防洪对策。5.6、在汛情紧张时期,当天气预报有连续暴雨或有台风袭击时,在易受洪水淹没的低洼、滞洪地带或河边的人群,更要提高警惕,随时注

    31、意水位的变化,及时了解洪水的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避免或减轻洪水的危害。六、应急抢险措施6.1、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和安全工程师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加强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并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6.2、视伤亡、伤害事故的轻重程度,集团公司和经理部均应配备相应的应急医药类物品。6.3、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减少伤害程度。6.4、当发生一般的磕、碰工伤类事故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班长,现场总指挥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带领当事人到安全员处进行医药包扎,对被伤害者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6.5、当发生食物中毒时,在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路的房间内,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6.6、呼救当工地发生伤害事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发生某某情况!将信息准确传出。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伤亡伤害应急响应小组事故现场总指挥处。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报警报警员负责打急救电话120,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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