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docx

    • 资源ID:6247771       资源大小:22.75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docx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号:法释20143号发布日期:2014-2-24生效日期:2014-3-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7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7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融

    2、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及效力第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结合标的物的性质、价值、租金的构成以及当事人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对是否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作出认定。对名为融资租赁合同,但实际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人民法院应按照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第二条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通过融资租赁合同将租赁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第三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

    3、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第四条融资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当事人就合同无效情形下租赁物归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且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因承租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要求返还租赁物,或者租赁物正在使用,返还出租人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价值和效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租赁物所有权归承租人,并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租金支付情况,由承租人就租赁物进行折价补偿。二、合同的履行和租赁物的公示第五条出卖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承租人因下列情形之一拒绝受领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租赁物严重不符

    4、合约定的;(二)出卖人未在约定的交付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在催告期满后仍未交付的。承租人拒绝受领租赁物,未及时通知出租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租赁物,造成出租人损失,出租人向承租人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六条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不影响其履行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支付租金的义务,但承租人以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为由,主张减轻或者免除相应租金支付义务的除外。第七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要求承租人继续支付租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出租人转让

    5、其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受让方以此为由请求解除或者变更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九条承租人或者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让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上设立其他物权,第三人依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或者其他物权,出租人主张第三人物权权利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出租人已在租赁物的显著位置作出标识,第三人在与承租人交易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物为租赁物的;(二)出租人授权承租人将租赁物抵押给出租人并在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三)第三人与承租人交易时,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行业或者地区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相应机构进行融资

    6、租赁交易查询的;(四)出租人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交易标的物为租赁物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的,因租赁物毁损、灭失或者附合、混同于他物导致承租人不能返还,出租人要求其给予合理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三、合同的解除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双方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的;(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意外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的;(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请求解除

    7、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租赁物的;(二)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支付租金,符合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三)合同对于欠付租金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明确约定,但承租人欠付租金达到两期以上,或者数额达到全部租金百分之十五以上,经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四)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承租人无法占有、使用租赁物,承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四条当事人在一审诉讼中仅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

    8、同,未对租赁物的归属及损失赔偿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当事人进行释明。第十五条融资租赁合同因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后意外毁损、灭失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而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按照租赁物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六条融资租赁合同因买卖合同被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解除,出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或者以融资租赁合同虽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但出卖人及租赁物系由承租人选择为由,主张承租人赔偿相应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租人的损失已经在买卖合同被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时获得赔偿的,应当免除承租人相应的赔偿责任。四、违约责任第十七条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

    9、使用,承租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出租人赔偿相应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三)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使用的其他情形。第十八条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承租人对出卖人索赔逾期或者索赔失败,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的;(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的;(三)怠于行使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只能由出租人行使对出卖人的索赔权的;(四)怠于行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只能由出租人行使对出

    10、卖人的索赔权的。第十九条租赁物不符合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且出租人实施了下列行为之一,承租人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要求出租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出租人在承租人选择出卖人、租赁物时,对租赁物的选定起决定作用的;(二)出租人干预或者要求承租人按照出租人意愿选择出卖人或者租赁物的;(三)出租人擅自变更承租人已经选定的出卖人或者租赁物的。承租人主张其系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对上述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承租人逾期履行支付租金义务或者迟延履行其他付款义务,出租人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利息、相应违约金的,人民法院

    11、应予支持。第二十一条出租人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作出选择。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人民法院判决后承租人未予履行,出租人再行起诉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第二十二条出租人依照本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请求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他费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的差额。合同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的,损失赔偿范围还应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第二十三条诉讼期间承租人与出

    12、租人对租赁物的价值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确定租赁物价值;融资租赁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物折旧以及合同到期后租赁物的残值确定租赁物价值。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认为依前款确定的价值严重偏离租赁物实际价值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评估或者拍卖确定。五、其他规定第二十四条出卖人与买受人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或者出租人与承租人因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仅对其中一个合同关系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另一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承租人与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不一致,融资租赁合同当事人未对租

    13、赁物的实际使用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租赁物的实际使用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承租人基于买卖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直接向出卖人主张受领租赁物、索赔等买卖合同权利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出租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因融资租赁合同租金欠付争议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六条本解释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发199619号)同时废止。本解释施行后尚未终审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

    14、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工程出现欠债的因素是什么 外企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能否适用6号令 债务重组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范本 落款用绰号欠条成了废纸 债权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可否进行申报执行 上海国资公司出价4.6亿转让所持中银国际6%股权担保债 关于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若干问题的复函 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私人债权转让通知书格式是怎样的 应明确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 债务转让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 债务重组对债务人财务有何影响 债务人找不着怎么办 债务重组的定义及其形式介绍 欠条笔迹潦草惹祸端五百借款变五万 什么是不真正连带债务 恶意转移财产

    15、救济依据 为解除同居关系,出具补偿欠条是否有效 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 福特完成大规模债务重组减债99亿美元 什么是民间借贷 整存整取利息如何计算 民间借贷纠纷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什么是债务重组损失 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个人借款需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支付2018年记账式(十四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债务豁免 代位权诉讼判决的执行 债务重组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的内容 偷公司公章打的欠条有效吗 债务免除的效力 什么是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债务转移 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纠纷的诉讼主体资格 债务人下落不明,作过的口头保证成立吗 在进行股权交易时应该注意什么 债务重组协

    16、议书范文2018最新 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调整表编辑推荐法律知识 关于支付2001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债权被担保有哪些数额和种类 几种常见的工程款清偿方式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民间借贷父债子偿是天经地义的吗 怎样解决债务纠纷 打债务纠纷官司,应提供哪些证据 关于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公告 债务重组损失 欧洲央行抨击希腊债务重组的观点 债务重组损失所得税案例分析 中国软件子公司出售股权转让纠纷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无效有哪些情况 个人债务无力偿还怎么办 债务人长期不偿还问题 建筑领域拖欠工资如何预防和治理 浅谈如何把握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

    17、处理 因社长徇私舞弊引起的纠纷 上市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应审慎 债务人对代位权诉讼确认数额应负连带责任 代位权诉讼的法律规定 以发行企业债券为契机实现城投平台的重组 债务纠纷中作为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有关债务重组的问题 政府采购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撤销权纠纷 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 银监会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制定颁布民间借贷条例 债权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呢 找人借钱的债务人具有哪些权利 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在日本市场发行债券持有人取得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问题的复 关于支付2001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第二年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逾期付款利息 债务转移 关于对政策性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函 所

    18、有权的权能什么意思 债务重组协议书范文2018最新范本 民间借贷中怎么防范和维权 关于金融机构购买债券到期后取得的利息收入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有企业债务重组有哪些模式 如何识别借贷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的真伪 担保方式约定不明如何认定 浅析代位权的成立要件 银行采用什么方法计算利息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是否影响合同书范本2018最新效力 债务重组的概念和方式 公司担保 债务人在债务重组所得确认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编辑推荐法律知识 债务转让后还可以向原债务人追讨吗 债务人死亡 企业改制中逃废金融债务问题有什么原因 担保期间一般约定多长时比较合适 关于转发财政部 担保关系中有多个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如何分担 完善新债务重组准则相关问题的建议 企业债务重组的方式之一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关于代理1998年II期(10年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兑付的通知 关于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债务转让后本案中债权人能否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 一般保证 非政府性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原因 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


    注意事项

    本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