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合同法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适用.docx

    • 资源ID:6230566       资源大小:19.68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合同法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适用.docx

    1、合同法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适用合同法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适用 【摘要】 在英、美等保险制度发达的国家将医疗事故责任让诸社会保险之情形,无论合同法或侵权法还是相应的私法上的诉讼竞合规则,都不再发挥作用。但相对而言,保险制度在我国还比较落后,医疗保险体系还不完善。而适用合同模式解决医疗纠纷,既可以方便患者明确主张自己的权利,并使权利得以较好地实现,又可以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关键词】合同法;医患关系【中图分类号】D92216;R05【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 10079297(XX)02012103随着医疗纠纷案件的增多,其法律的适用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一起医疗纠纷案例的分析,主张此类

    2、纠纷的法律模式选择不应以患者所获得的利益最大化为标准,而应以法律能否提供切实的权利救济和平衡医患双方的利益为标准,同时分析选择医疗服务合同这种法律模式的合理性,管中窥豹。XX年3月11日,国内第一桩试管婴儿纠纷案在南京提起诉讼。在诉状中原告称,试管婴儿手术分为第一代和第二代两种。第一代主要是针对女方排卵堵塞,男方精子活力较好的夫妇;第二代主要适用对象是女方正常,男方精液不好的夫妇。他 122 们和医院方口头约定的是做第二代手术,但医院却擅自施行了第一代手术,从而导致手术的彻底失败。最终,原告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来主张自己的诉讼请求,以此为据提出“惩罚性”的双倍赔偿医疗费用。然而

    3、,我国制定消法时采用了不是消费者就是经营者的“二分法”。借鉴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规定消法第49条,其立法目的是要动员一切受欺诈的消费者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做斗争。“欺诈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虚假或歪曲事实,或者故意隐匿事实真相,使表意人陷入错误而做出意思表示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之一是“须有欺诈的故意”,无“欺诈的故意”,即无所谓“欺诈行为”。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可见,在“欺诈行为”须以“故意”为构成要件这一点上,学理解释和司法解释完全一致,当然应作为解释消法第49条的根

    4、据。据此解释,则消法第49条所说的“欺诈行为”以“故意”为构成要件,只有属于“故意”才构成“欺诈行为”,“过失”即使“重大过失”也不构成“欺诈行为”。因此对医疗行为而言,即便出现了重大医疗事故,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说医生从事了故意致病人损害的行为,所以不能适用该条的规定。另一方面,这种一加一的赔偿在医疗纠纷里面没有办法确定赔偿的基础,究竟是医药费用、手术费用还是挂号费用等,诉讼中连原告自己也没有明细。那么,本案中患者在诉讼中的优势并不明显,其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也暴露了消法在解决医疗纠纷时的漏洞,却正好证明了合同法适用的合理性。一、合同法适用的基础民事纠纷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就财产关系和

    5、人身关系不明确而发生的一种民事权益争议。其中人身关系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关系。那么医疗纠纷(主要指由于病员及其家属与医疗单位双方对诊疗护理过程中的不良后果及其产生的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引起的纠纷)理应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受到民事规则的制约和调整。且法律主体定位不受资产多少的影响,患者与医院只是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系,因此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就诊时,双方间存在契约上的权利与义务,例如:患者有获得恰当医疗的权利,同时有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另一方面,医院有给予患者诊治,并根据提供的医疗服务的内容收取医疗费用的权利。因此医患关系基本符合“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然医院的社会地

    6、位具有较强的公益色彩,因此在适用契约关系时,医院往往处于强制缔约的一方。目的是为了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社会义务,其公益性的定位与出租车不得拒载的规定是相一致的。二、合同法适用的途径一般情况下,医疗服务合同没有书面的或口头的合同形式。在实行挂号制的医院中,病人挂号即表示合同成立,不实行挂号法律与医学杂志XX年第l1卷(第2期)制的医院,医方一旦有对患者治疗的意思表示即成立合同关系。据此可以认为医疗合同是通过医患双方的行为表现出来的。就其合同的内容,如上所述无论是在挂号或者没有挂号的情况所订立的合同,或因情况紧急,抑或订立形式简单,都会造成内容的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l条规定,“

    7、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笔者认为合同双方承担的主要是种默示的合同义务。但也不排除医患双方在合同中就合同的具体内容做出约定。例如本案,双方当事人在手术前已就手术的履行方式、时间、地点等做明晰的约定,仍可就手术中出现的违约的情况如何处理、支付多少违约金等进行约定。患者与医院有医疗服务合同作为基础,医院在接受患者的医疗请求和患者提供的医疗价金后,就应按照合同履行医疗义务,即医院的注意义务被客观化了。在侵权的情况下,按照以往的处理,医疗事故的损害赔偿必须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按

    8、照违约处理,就可以不考虑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问题。由于合同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要证明医疗单位违反了合同约定,且不具有免责事由就可以使医疗单位承担责任。例如在本案中当事人虽未因手术使身体受到什么损害,但医疗单位仍因未按约定采用第二种方案导致手术失败承担违约责任。而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医疗合同关系发生在医方和患方之间,严格约束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医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法律要求医方首先应向患方负责,然后再向第三人追偿,而不得以第三人造成损害、自己无过错为由要求免责。而且契约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效较长,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为2年,并设有20年的除斥期间,这显然更有利于权利人的

    9、权利行使。此外,医院还可以自主与保险公司签订医疗事故保险合同。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责任保险有多个险种供医院选择。三、合同法适用应注意的问题首先应该明白医药科学对于疾病的认识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至今仍有大量的医学难题尚未解开,任何手术、检查本身都可能会给病人造成一定伤害,许多疾病和手术的治愈率和成功率都不是百分之百,有的甚至很低,风险很高,如肝脏穿刺、心包穿刺等。如果要求医院的医疗行为只能成功,不能失败,是违背科学规律的。所以一般来说,任何医疗行为本身均会对患者的生命、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伤害,甚至有些医疗活动就是以给病人施加一定的损害才能达到医疗的效果。那么根据可容性

    10、危险原则,即指为完成某种有益于社会的行为对在性质上含有某种侵害法律权益的抽象的危险行为,若该危险与其有益目的相比是正当的,该危险是容许性危险,容许性危险便构成“违法性阻却事由”之一。依照该原则,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预先履行了向患者尽详细说明的义务,诊疗过程正确无误,则对出现的 参见:佟柔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总则,第238页 参见: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 参见: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与适用,载于人民法院报,XX0329 参见:王利明,消费者的概念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载于政治与法律(沪),XX年第2期法律与医学杂志XX年第11卷(第2期)不良后果

    11、一般不负责任。这也是为什么笔者认为我国合同法第53条规定关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的规定,并没有完全禁止在医疗过程中使用免责条款的原因所在。如果禁止使用免责条款,则医院就会以医疗手术会给病人造成损害为由,而拒绝从事一些必要的医疗活动,这反而损害病人的利益。其次,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即构成医疗事故的。可适用合同法第122条关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规定。因为病人是自己权利的最佳评判者,病人可以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补救方式。此外,近几十年来大陆法系合同法有扩张适用的倾向

    12、。例如,德国法上存在着“附保护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法国在医疗纠纷方面否认责任竞合的原则 侵权行为仅在下列4种情形下适用:无合同关系(如医生拒绝了对病人的治疗或病人未同意 123 接受治疗);损害与医生的义务并无特定联系(病人在候诊室滑倒);属于刑法调整范围;主张损害赔偿的是第三人(配偶、子女)。如上所述,违反合同的债务人希望的可以一定的财产来矫正其违反合同的不良后果,使受到损害的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得到恢复或补偿,以实现违约责任的目的。而现在我国已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对造成生命、健康的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可量化的标准,受害人可以据此在合同中细化相应的经济赔偿。在实务中,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中明确,每一个立案理由对应着一个或一组民事权利,只有受侵害或发生争议的民事利益符合“立案理由”中的某个案由的规定,法院才能受理立案,给予法律保护,否则将被驳回起诉。同时,其在服务合同一编中明确列入了医疗纠纷一项,便是医疗纠纷适用合同法方面调整的实证。(收稿:XX0915;修回:XX0317)


    注意事项

    本文(合同法在解决医疗纠纷中的适用.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