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本制度由深圳中原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发布,适用于二级市场外地分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实施操作、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深圳中原人力资源部。第二章 工作时间三、工作时间规定1、写字楼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2、具体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3、各分公司地盘工作时间由各地盘负责人(销售经理)制定。第三章 考勤管理细则四、打卡规定:外地分公司所有员工(不含销售)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并遵守以下制度。1、打卡次数为每个工作日三次,即上班、午餐时间及下班,如部分工作地点未安排卡钟,则以签卡代替。2、公司严禁代打卡/签到行为,一经发现,每
2、次扣除当事人双方薪金各200元,违规三次以上的,将视为严重违纪,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不可任意涂改打卡记录及考勤表,一经发现,涂改视作无效,并处以每人每次100元的罚款。五、出勤纪律1、员工如因事请假不足一天或因公外出不能准时按规定时间内打卡者,在离开或到达公司时必须打卡,以便分公司行政文员作准确记录,违者均按旷工处理。2、 员工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及时打卡者,需签卡说明必要之原因(签卡记录只需在考勤卡 或考勤记录的空白处标注清楚即可),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及时交分公司行政文员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3、楼盘销售人员出勤情况须由楼盘负责人(销售经理)每周如实上报至分公司行政文员,并于每月月初
3、将出勤记录快递回公司交与人力资源部。4、 如因各部门考勤工作责任人的失误影响人力资源部考勤统计,而导致员工工资发放延误或有差异的,相关后果由考勤工作责任人承担。5、各部门主管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监督所属员工出勤情况,审核其请假事由之必要性。六、加班1、行政文员:凡超出正常工作时间一小时以上,视为加班。超出一小时,如一小时15分则按1.5小时计算,一小时45分则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2、策划及销售同事:1)周一至周五不计算加班;2)周六至周日凡工作超出一小时按加班计算,超出一小时,如一小时15分则按1.5小时计算,一小时45分则按2小时计算,以此类推;3、营销总监:6级(含)以上员工不计算加班
4、;4、加班后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填写好加班日期、加班时间及加班事由,经直接上级、营销总监签名核实后方为有效,并由各分公司行政文员每月5号前将各分公司人员考勤、加班情况快递回公司交至人力资源部,以便工资能准时发放。七、迟到、早退定义及处理办法1、公司视员工迟到(早退)为严重问题,无论上下班或约客户看楼都不可迟到、早退。2、员工迟到(早退)十五分钟(含)以内打卡均视为普通迟到、早退行为。3、员工每月累积普通迟到(早退)达到四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达十五分钟(不含)以上的则视为严重迟到(早退)一次(以此类推),公司将于当月人事通告中公布名单,并扣发员工1天基本工资。八、旷工定义及处理办法1、员工无故缺勤
5、一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批准的。2、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的(包括续假未获批准)。3、以虚假理由请假经查被发现的均视为旷工行为。4、员工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5、员工每旷工一日即扣发三日工资(以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职务津贴为基数计算)。6、员工连续旷工7日(含)以上者,公司将按照自动离职处理,薪酬及佣金不予发放。 凡经上述处罚的员工,处罚记录将直接影响绩效考核分数;处罚次数每年累积超过七次(含)者,将视为严重违反员工的职业守则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破坏企业形象,公司将做严重违纪处理,有权与之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第四章 附则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内容的变更以深圳中原人力资源部实时发布的文件为准。深圳中原人力资源部二00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