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月底至6月初二、检查内容(一) “阳光工程”实施情况1、机构组成和工作部署情况各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及时成立了有关机构,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具体的“阳光工程”八公开实施办法,并以工程项目为单位装订成册。2、“阳光工程”八公开情况3、宣传工作情况各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开辟了“阳光工程”网页,及时通过公示栏、标语、横幅等方式对“阳光工程”开展情况进行大力宣传,并将宣传图片装订成册。4、信息报送情况各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否按照局“阳光工程”八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有关信息。(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1、各项目执行办贯
2、彻落实公路局2009年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情况。2、各项目执行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3、各项目执行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健全有关廉政建设制度情况。4、各项目执行办对有关工程项目建设举报投诉的受理情况。5、派驻各项目执行办纪检员履行职责情况。三、几点要求(一)要理清工作思路,切实认识到开展“阳光工程”工作的重要性。各项目执行办管理人员要清楚的认识到“阳光工程”工作既是圆满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作风优良”目标完成的重要手段。澄清模糊认识,切实把“阳光工程”作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抓手,进一步促进工程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完成。(二)要勇于探索
3、创新,切实提高“阳光工程”的实效性。要在局“阳光工程”相关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本项目执行办的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程序简单、易管理的制度办法,确保“阳光工程”落实到位。(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切实加大“阳光工程”的宣传力度。要督促各参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合适的位置,制作具有“阳光工程”内容的公示栏、宣传栏、板报,同时还要利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汇编“阳光工程”小册子、制作影像资料等多种方式方法宣传“阳光工程”。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的内容自拟,如:1、实施“阳光工程”,推进新疆交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2、以“阳光工程”为抓手,打造精品工程;3、实施“阳光工程”,创建优质、文明、廉洁工程等。 (四)各项目执行办请于6月30日前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及“阳光工程”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