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水污染防治(一)工作目标1.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2. 完成沿引江济淮淮中段输水线路、XX河、XX河、XX河、XX河、两岸防洪堤外500米内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养殖场排查等工作。3. 完成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工作任务1. 按照淮中市乡镇污水处理建设规划的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建设本辖区的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2. 协助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禁养区内养殖场排查及规模化养殖养的改造工作。3. 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4. 做好辖区内列入市政府监管河流按照流域面积生活、工业、农业三大污染源的摸排工作。5. 做好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工作,在保护区范围内禁止新建
2、、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要逐步拆除,确保饮用水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水质安全。6. 7月底前,督促列入计划的畜禽养殖企业完成粪便堆放场、尿液储存池、雨污分流等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实现减排效益。7. 6月底前,开工建设XX镇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管网工程,10月份建成,实现满负荷运营。11月底前,完成淮中市污水处理二厂污水管网向双涧镇延伸工程项目,确保年底前贯通。6月底前,完成XX镇、XX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准备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二、大气污染防治PM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78微克/每立方米以下,并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1. 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坚持堵疏结合
3、,实行秸秆禁烧与农业奖补政策等挂钩。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加大禁烧力度,确保辖区范围内实现零火点。2. 协助县直部门做好燃煤锅炉整治、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建筑工地等扬尘防治,辖区内搅拌站扬尘防治等工作。 三、网格化环境监管1乡镇网格不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2乡镇网格不发生因环境问题查处、反馈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的赴市、省进京越级上访事件;不发生因环境问题导致的群体性事件。1.建立定期巡查报告制度。以“监管人员巡查-发现并报告问题-依法查处违法问题-结案”为基本流程,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的工作要求,制定年度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要特别加强市控以
4、上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源、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于每月10日前将辖区内上月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报上级网格并抄送环保部门。2.强化环境问题的查办和反馈。各乡镇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或接到上级网格转办的环境矛盾纠纷化解、环境问题协查等事项后,应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并将查处结果进行书面反馈。其中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和执行率应达100%,环境矛盾纠纷的查处率应达100%,结案率应达95%以上。3.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制定实施年度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通过广播、宣传板、手机短信等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在
5、“65”世界环境日、重大节假日、午收秋收期间,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和监管对象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提高协助执法和自治监督的能力。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制度,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做好辖区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对符合环保要求的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项目于10月份前按照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清理整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皖环函2088366号)要求补办环评手续。五、监督考核淮中市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对完不成任务的,将分别依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实施环保一票否决,直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环保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的将移交检察机关处理。淮中市2088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淮中市人民政府和 人民政府各保存一份。淮中市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2088年4月 日 2088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