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冰点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冰点文库
全部分类
  • 临时分类>
  • IT计算机>
  • 经管营销>
  • 医药卫生>
  • 自然科学>
  • 农林牧渔>
  • 人文社科>
  • 工程科技>
  • PPT模板>
  • 求职职场>
  • 解决方案>
  • 总结汇报>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冰点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docx

    • 资源ID:4972364       资源大小:20.31KB        全文页数: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docx

    1、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 1 什么是土地法?是调整以土地为客体而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地说,就是调整在土地的规划、管理、保护、利用、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 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是何时颁布实施的?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于1998年8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3 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有哪些方面的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三是切实保护耕地;四是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五是根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使土

    2、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纳入法制轨道,依法得到加强。4 什么是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逐步确立,形成了全民所有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这样两种基本的土地所有制形式。5 什么是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土地所有权,即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我国土地公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有土地所有权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6 土地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土地所有权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排他性,也就是同一块土地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存在,而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

    3、的所有权。7 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为什么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是指国务院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法律上规定国务院是国有土地所有权的代表,一是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是国有土地所有权代表,无权擅自处置国有土地,只能依法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处置国有土地;二是赋予中央人民政府行使国有土地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三是明确国有土地的收益权归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有权决定国有土地收益的分配办法。8 为什么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买卖行为的法律特征是将财产的所有权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因此买卖行为的法律后果是改变财产的所有权.我国

    4、公有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和有关农民集体,除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外,公有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改变的。因此,任何通过买卖和变相买卖土地,改变土地所有权的行为都是非法的,都必须依法禁止9 土地征用具有哪些特征?土地征用具有强制性和补偿性的特征,即被征地单位(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不得以其所有权从事对抗行为,不得阻挠;国家在一定的范围内依法对被征地单位予以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10 什么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一种制度。11 什么是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土地

    5、法的有关规定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有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直接将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对建设用地,我国长期以来一直采用这种方式。12 什么是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13 什么是土地的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严格按照

    6、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14 什么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15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是什么?一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二是提高土地利用率;三是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四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五是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16 什么是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17 什么是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7、,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18 什么是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例如沙漠、冰川等。19 什么是土地登记制度?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土地的权属、用途、面积等情况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同时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颁发土地证书以确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的使用者、农民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农民集体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者,须进行土地登记。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20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依法交由其使用的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占有、使

    8、用、收益以及依法处分的权利。21 土地使用权具有哪些特征?一是土地使用权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如果没有法律的规定,也就不会有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存在;二是土地使用权是在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之上派生出来的一种权利,也就是说这一权利是依据土地所有权的存在而存在,没有土地所有权也就没有土地使用权;三是土地使用权是一种对土地的直接占有支配权;四是土地使用权的目的是获得土地的使用价值,从土地利用活动中获得经济利益和为其他活动提供空间场所;五是土地使用权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六是土地使用权一般仅仅限于地面。22 土地证书分为哪几种?可分为:(1)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2)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9、书。(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3 什么是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土地的用途发生变化,由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24 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产生的反映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种新型的土地使用权利。这种权利是通过土地承包关系转移到承包者手中的,但土地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所有。25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就土地的发包方来讲,其权利主要有:(1)依法维护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不受侵犯。(2)依法享有农民集体土地的收益权.(3)依法具有监督管理权.其义务主要有:()不得违反合同的约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应

    10、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承包方提供农业生产所需要的生产条件并按照农时完成承包合同规定的服务项目。就承包经营方来讲,其权利主要有:()生产经营决策;()产品处分权;()收益权,但上述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其义务主要有:(1)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2)承包经营方应依照合同或者法律的要求缴纳有关税费等。26 什么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对年度各项用地数量的具体安排,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措施,是农用地转用审批、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和用地审批、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审批的数据。27 土地调查有哪几种形式?根据调查内容不同分为三种形式,即土地

    11、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地籍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28 什么是地籍调查?是根据土地登记的需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用途(类别)等级等内容的一项法律措施。一般在城市和村镇范围内进行,是土地登记程序中的一个步骤,土地登记的内容靠地籍调查取得或落实。29 什么是土地统计制度?是国家对土地的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和权属状况进行调查、汇总、统计分析和提供土地统计资料的制度。30 什么是基本农田?所谓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是从战略高度出发,为了满足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

    12、品的需求而必须确保的耕地的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31 什么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家所有的土地是指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属于国家的土地,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国营农场的土地,城市市区外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使用的国有土地、国有荒山、荒滩、荒地等,国有林地、国有草地及其他未依法确定给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32 什么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的土地,包括乡、村和村民组所有的土地,农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农民承包的除规定为国家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等。

    13、地33 征用土地的情况可分为哪几类?按目前的规定征用土地情况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城市建设需要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另一类是城市外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建设占用集体土地的。34 省级人民政府对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有哪些?其批准权限有: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包括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和其他土地之和不足70公顷的。35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具体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36 什么是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对土地的投入及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包括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37 什

    14、么是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38 什么是地上物的补偿费?地上物的补偿费,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地上地下管线、水渠的拆迁和恢复费用,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砍伐费等。39 什么是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阶段而未能收获的,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而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土地承包者或土地使用者以经济补偿。40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什么手续?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

    15、审批手续.41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一定的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一次性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费用的行为。42 国家对土地出让的年限有哪些规定?国家对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有具体规定,即: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合同约定的年限不得超过国务院规定的最高年限,超过最高年限的无效.43 国家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采取的主要办法有哪些?一是由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制定移民安置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工作的需要,一些地方政府还设立了专门的水利水电移民安置机

    16、构,负责移民安置工作;二是采用开发性移民、就地后靠和外迁结合的办法,主要通过开发荒地、滩涂和调剂土地,解决移民的生活和生产;三是采取前期补偿和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44 什么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是指中央投资、中央和地方共同投资、以及国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的煤炭、石油、天燃气、电力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项目,水库、防洪、江河治理等水利项目用地。45什么是临时用地?是指建设过程中或勘查勘测过程中一些暂设工程和临时设施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46 临时用地有哪些特点?其特点为:(1)临时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性质;(2)临时用地不改变土地权属;(3)临时用地

    17、经批准后,应当签定临时用地合同,并给土地的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损失予以补偿。使用结束后,使用者应当负责恢复原貌,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4)临时用地是临时使用城市内的空闲、农用地和未利用地。47 土地管理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具备哪些条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48 土地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是什么?土地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一是行为人是否具有权力能力和行为能力;二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有犯罪的故意;三是行为人是否实施了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四是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是否侵犯了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并且在情节和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后

    18、果上达到了刑法规定的定罪标准.49 哪些土地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土地违法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2)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3)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4)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5)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6)超过批准的数量或者规定的标准占用土地的;(7)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19、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8)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9)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10)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11)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12)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13)不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14)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15)不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50 哪些土地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土地违法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2)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3)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4)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5)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6)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7)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8)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9)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10)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的;(11)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现代法律知


    注意事项

    本文(土地管理法知识问答.docx)为本站会员主动上传,冰点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点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