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源城供电局北郊供电所在火灾事件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1.3.2 在处置火灾事件时,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1.3.3办公大楼所有人员必须掌握基本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救援知识及技能,包括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应急疏散方法、火灾自救技能、心肺复苏法、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灭火、疏散、现场救护的自救互救方法;1.3.4在强化预防工作的同时,做好火灾事件应急工作,力争使事故损失和事故影响降到最小;1.3.5 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灭火救援,避免发生火灾事件的扩大和人员
2、产生二次伤害事故。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2. 单位基本情况2.1周围情况:源城供电局北郊供电所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新江一路北77号。东面私人房屋,南面新江一路,西面私人房屋,北面供电所楼上住户停车场。2.2建筑特点:大楼占地面积约250平方米,租用一楼为北郊供电所办公场地,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一级耐火等级建筑。2.3物资性质:大楼主要用于办公用途,楼内电器设备、办公用品等。2.4局消防组织与消防设施: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1名。主要负责单位内部的消防监督,器材装备的维护以及处置各类火灾事故;在发生火警的情况下可及时开展自救行动,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队开
3、展灭火救灾行动。消防设施: 大楼设有应急照明灯消防设施,无设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池、;配有防毒面具、干粉灭火器等。3应急响应与处置31 信息报告3.1.1火灾事件发生后,事件信息向局综合部电话报告:3.1.2火灾事件信息由事发部门、当事人向通讯联络组报告处置。3.1.3 报告内容3.2 现场应急处置程序3.2.1火灾初起时单位自救的处置措施。(1)通讯联络组通知应急中心组成员及7个工作组人员到位,进行自防自救灭火工作,各工作组运行工作。首先疏散引导组疏散人员、技术组切断着火层楼层或整栋楼层电源,启动消防设施,启动排烟系统对现场进行排烟;再次灭火行动组携带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到三楼机房进行前期
4、灭火工作,其他小组相继开展工作。(2)火灾应急疏散程序火灾发生后,全体员工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乱跑、乱窜、各行其是,防止出现混乱现象和意外事故发生;在疏散引导人员的指示引导下,按照安全出口指示标志引导的方向,有组织地沿着消防楼梯安全疏散到大门口紧急集合点(安全区域)。3.2.2相关应急小组职责3.2.2.1北郊供电所消防应急中心领导小组组长:刘建生成员:赖泽雄、徐远龙 职责:现场自防自救,疏散人员到达安全区域,最大程度地将火警造成损失降到最低,完成火警善后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公安消防局专家开展火灾调查工作。3.2.2.2灭火行动组:黄小夫廖清增、马衍雄、冯小良、苏瑞锋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
5、具准备,在疏散人员同时携带灭火器进行自防自救灭火工作。3.2.2.3疏散引导组:江艳增黄强、罗文坚、按1楼层所在人员顺序负责疏散引导供电所大楼人员全部迅速从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区域大门口紧急集合点(消防演练时到大门口集合,不能离开值班岗位人员除外)。3.2.2.4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黄钦源魏小英、谭曼思对受伤人员初期包扎救护(必要时联系120急救中心),做好后勤保障任务。3.2.2.5通讯联络组蔡建进蔡建胜、黄寅中接到应急中心组长命令时,联系局消防应急中心有关成员及各小组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灭火工作,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报险救灾,并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任务。3.2.2.6现场警戒组潘耀
6、强、古洪贵、周逾辉、迅速维护现场秩序,阻止一切无关车辆、人员进入火场,对大楼四周进行警戒,劝阻楼内人员跳窗逃生,对破坏现场人员或可疑人员进行暂时扣押,对证据确凿者,押送公安机关处理。3.2.2.7技术援助组:黄志坚高维权、陈国强快速切断火场电源和清除火场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再视火势发展情况,利用火场附近的消防栓自动系统,启动消防水泵,驳接水带出水灭火,控制火势蔓延扩大。3.2.2.8善后工作组:朱建军黄美兴扑灭火灾后,保护火灾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和挪动现场物品,迅速查明火灾中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立案记录,协助公安机关、公安消防局专家开展火灾调查工作。4附则 4.1 预案备案本预案由北郊供电所报河源源城供电局备案。4.2 修订与解释北郊供电所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修订、完善、更新,同时负责本预案的解释。4.3 预案执行 本预案自局批准发文之日起实施。5附件 附件1:北郊供电所消防应急中心组通讯联系电话附件2:相关平面布置图纸